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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荟穿嫁衣特别漂亮,她本来就长得很飒气,这样鲜艳的色彩便将她衬得愈发耀眼。
看着姐姐试穿嫁衣,且将漂亮的凤冠戴在头上,明臻也帮忙将明荟的衣物弄整齐。
明荟低头就看到软乎乎的小美人帮自己整理腰带,姐妹俩也是互相关心,不仅仅是明荟在关照明臻,明臻也很喜欢她。
明臻一截润白的后颈,初雪一般耀眼,细细看去,隐约可以看到旁边有一点青紫的痕迹。这些痕迹是什么,明荟大概猜出来了。
她就说嘛。
明臻长得如此漂亮,楚楚可怜,陛下但凡是个正常男人,将人抱回去之后,就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两人一起相处了几天,还骑着马一起出去玩儿。这天中午,明荟想要出门买一些首饰和香粉,便邀请明臻和她一起出去,顺便见几名贵女。
贵女圈一直都很热闹,明荟今天过去,是有人组织了一个乐宴,组织的人是长信侯府的大小姐陈冷玉,明荟也给陈大小姐一个面子,带着明臻一起过去了。
等到了之后,却发现来了十几个人,陈冷玉居然请了不少人,还将宇文婉、唐家两姐妹给请来了。
唐家两姐妹听到了最近的风声,上次事情过后,两人心有不甘,但太妃敲打了她们一下。这次看到明臻,虽然心里并不情愿,还是满脸堆笑的上前,明姑娘长明姑娘短的问候。
伸手不打笑脸人,哪怕对她们两个并不喜欢,明臻也没有给她们两个难堪,礼貌的应了两句。
宇文婉咬着唇,她上下看着明臻,到底有些不甘心。
明臻看着柔柔弱弱的,也不知道床上能不能应付得来表哥,表哥为什么选这么弱的女孩子?美倒是美的,但又有什么用?娶女人不就是为了生孩子么?自己这般好生养且丰满圆润的才符合男人的要求才对。
越想越是觉得嫉妒。
今天是乐宴,唐家两姐妹表演了一笛一萧,合奏了一曲长相思。
大小姐们几乎都擅长弹琴吹笛,风雅的女孩子还是备受喜欢。
宇文婉弹了一曲,她师从京城最好的乐师,宇文家按着皇后的标准去要求她,因而她在才艺方面一直都压着众人。
可献艺也可不献,明荟便是不献的那一个,她与明臻在下面吃银杏果。
明荟握着明臻的手看了看:“阿臻的手好漂亮,为什么不染指甲?这样白的手,染了蔻丹最美,回去我帮你弄。”
明臻点了点头:“好呀。”
宇文婉一曲弹完,众人都在夸奖。
唐素馨向来是最捧场子的,她笑着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宇文小姐的琴声真让人心旷神怡,这一次也算没有白白出来。”
明荟偷笑一声:“她这拍马屁的本事不知道和谁学的,好生厉害。”
宇文婉被唐素馨夸得飘飘然,目光看向了明荟与明臻:“我琴艺平平罢了,我陛下表哥的琴艺才是一绝,很少听他弹奏过,也就前年,宫里招待外使,表哥难得弹奏了一曲《别倾城》。”
明荟的才艺就平平,宇文婉不信明臻这个庶女的才艺能够好到哪儿去。她已经打听过了,据说明臻小时候身体不好,在乡下养大的,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弹琴作画这些,更不要提了。
宇文婉看着明臻:“九小姐可有雅兴弹奏一曲?”
明臻略怔了一下:“这——”
她跳舞可以,体态轻盈多姿,甚至可以在鼓上跳舞,柔美得让人无法忘怀。
自然也会弹琴弹琵琶,还会吹笛子和萧,在秦王府这么多年,她当然不可能每天吃吃睡睡,不仅仅读书认字,也要学其他东西的,弹琴是祁崇手把手教她的。不过祁崇也常常说她笨,乐声里没有灵气,只能有样学样。
这曲《别倾城》,也是祁崇手把手教明臻弹奏的。
某年祁崇离京,与她告别,明臻当年十三岁,年龄虽小,却褪去一些稚气,显露出倾城姿色来。离开之时,祁崇突然发觉自己家的小姑娘一点一点长大,做了这曲《别倾城》。
明臻不喜欢宇文婉,自然不喜欢宇文婉口口声声称呼祁崇为表哥。琴艺虽然不及祁崇,也不及许多厉害的乐师,却比宇文婉要好一些。
毕竟祁崇手把手教她,她认真起来,也能唬一唬人。
她点了点头:“自然有兴致,陛下最喜欢听我弹琴的。”
——祁崇喜欢她粗糙的琴声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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