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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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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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崎的怒吼声中,在缺氧的空气中,萧安浑身颤抖,对着面前那个熟悉的人影……木然地扣动了火焰枪的扳机。

二氧化碳已经消散殆尽。

火焰枪的烈焰明亮耀眼。

十分钟后。

尘……埃……落……定。

番外泡泡

1

当萧安从哲学系毕业、奇葩地报考了生物学系研究生的时候,芸城大学的师生才恍然发现自己身边居然存在着这种“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天才。芸城大学的新生们开始流传一个在细胞学方向有卓越成就的传奇师兄的传奇事迹:他擅长运动,保持着全省运动会百米跑和跳远的纪录;他发表了两篇观点另类的专业论文,在生物学界引起了关注;他参加了几个危险的科研项目,去过非洲和南极,又因为优秀的野外生存能力和专业素质,他兼职了一个户外生存纪录片的主持人,还代言了一个户外运动品牌。

这样的人物当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虽然萧安本科的同学都觉得匪夷所思,但当萧安变成风云人物的时候,他们大都毕业了。

并不是很多人都了解萧安,在大多数人看来,他是一个相貌英俊、肤色偏黑、矫健修长、十分热情的男生。萧安热衷于自己的专业,经常在实验室独自待上几天几夜,他还热衷于参加多种社会活动,还听说他的纪录片赚了不少钱。萧安的父母已经去世,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遗产,所以萧安简直就是学校女生心目中的学霸和未来富一代的完美结合,关键他还没有女朋友。

追求萧安的女生很多,从他的博士生师姐到一年级的大胆新生应有尽有,然而萧安连一个都没有交往过。

他是一个变形人。

变形人的繁殖方式是寄生在人类肚子里的,胎儿成熟以后将母体作为营养物吃掉,然后自行求生。

这种繁衍后代的方式对被人类养大的萧安来说太过残忍,根本不能接受,所以他一早下定决心不要后代,自然也就无需和人类女孩交往。

何况对萧安来说,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早已经不是趁着青春谈个女朋友,过一把甜蜜温柔的瘾,而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只有赚钱他才能增加自己的实验仪器,才能做更多的实验。

才能继续研究怎么救活唐研。

距离他一把火将两个“唐研”烧成灰烬之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极大地改变了自己,努力做一个有能力的人,学习独立和自强,只有自己变强了,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三年来萧安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把唐研从那堆灰烬里面弄出来。

那天——火焰枪的烈焰对着即将完成融合的“唐研”焚烧了十分钟,当火焰散去之后,展露在萧安面前的是一大片灰尘模样的白色细沙。它们没有人的形状,就像一把被打碎的细微水晶沙,其中也并没有唐研的“遗传之核”。

连关崎都叹了几个月的气,承认唐研已经死了的现实,萧安却始终不死心。

他总是怀疑唐研能再次活过来,就像上次他把遗传之核放清水里,唐研最终还是能从花盆里“长”出来那样。他觉得唐研这次还没有活回来,是因为他还不够努力,没有创造出能令唐研回来的条件。

所以他孜孜不倦地学习,利用变形人的生物特性参加了很多项目,尽可能地赚钱来维持他的研究——可是三年过去了,唐研并没有复活。

2

“萧安!既然要生你就要负责任!为什么又不给孩子吃饭?你儿子又跑到我家来了!如果你不想养,把墨墨给我,我收养这孩子!哎呀!实在看不下去……”

萧安开车回家的时候,冷不防就听见邻居邵大妈那熟悉的咒骂,苦笑了一下,他立刻停车去邵大妈家里接“孩子”。

他搬离了父母的房子,租了一套别墅。租别墅给萧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但是没有办法,他需要一个地方安放那些很占地方的研究仪器。针对“唐研”的研究是无法见光的,何况除了做异种研究,萧安身边还带着一个古怪的小孩子。

小孩子看起来五六岁,长得粉嫩可爱,却总是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好像有什么毛病,眼瞳非常大,大得几乎看不到眼白,并且眼瞳是一种黯淡无光的黑,没有神采。

邻居只知道这个孩子叫作费小墨,都把他当作萧安的孩子。但只有萧安一肚子苦水——费小墨哪里是他的孩子,他是“蝉人”和人类的混血儿,又被“水氏脑蛭”寄生,连费婴都被费小墨一枪轰了,他哪有胆量当这个大杀器的爸爸?

但那天之后,两个唐研都化作了灰烬,费婴已死,除了他还有谁能接收这个异种中的异种?萧安只好战战兢兢地把小怪物带在身边,给他起了个名字叫“费小墨”。费小墨的确是个古怪的孩子,“繁衍者”死后,不再有人控制他身体里的水氏脑蛭,他就成了水氏脑蛭的主人,时不时全身皮肤就会变黑,加上他有“蝉人”的基因,背上有蝉翼,如果不选择一个地方将他藏起来,很可能引起恐慌。但区区一栋别墅怎么困得住费小墨,无论萧安怎么想办法,一个月之中总有两三次费小墨会溜到隔壁邵大妈家,惹得邵大妈认定他是个虐待孩子的坏爸爸。

今天萧安回来得有点晚,果然费小墨又从别墅里溜了出去,乖乖地坐在邵大妈家那张金丝楠木大饭桌边上吃冰淇淋。也许是费婴从来没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对待,费小墨不太会说话,但他很喜欢吃冰淇淋、糖果、蛋糕、炸鸡之类小孩子喜欢吃的东西。萧安不是不知道费小墨喜欢吃垃圾食品,但他实在太忙了,唐研复活这件事没有一点儿头绪,他哪里有心情带杀器费小墨去吃零食?

邵大妈站在门口冷眼看着这个“始乱终弃”“对小孩子漠不关心”的年轻“爸爸”进门来领孩子,恨不得在背后给他一棒子。萧安汗毛直立,连忙把费小墨抱走。

回到家里,费小墨手里还拿着邵大妈家的冰淇淋碗,嘴里含着最后一口冰淇淋,表情淡定。萧安关上门,忍不住说:“你不要总是跑出去……”

“我不想和白痴一起住。”费小墨的声音脆生生的,语气却是冷冰冰的。

萧安这几年听多了赞美,也有三分火气:“我哪里像白痴?”

费小墨斜眼看了他一下,突然问:“你会玩扑克吗?”

萧安呆了一下:“会吧。”

“问你一个问题,回答了就知道你是不是白痴。”费小墨说。

“问吧。”萧安死死皱着眉头,五六岁的小男孩真讨厌!五六岁的、不能上学的、只看电视的小男孩讨厌死了!五六岁的、不能上学的、只看电视的、混种小男孩真是讨厌死了!

“是‘你手里有一张A,再拿到一张A’的概率大,还是‘你手里有一张红桃A,再拿到一张A’的概率大?”费小墨面无表情地问。

萧安又呆了一下:“这有什么区别?不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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