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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自己的家门前,木质篱笆墙是种原生态的棕白色,院子里种的藤玫瑰曼绕在上面,每到六月,粉色红色的玫瑰开到门外我总会剪下一些送给邻居,他们喜欢我的花我很高兴。
开了门,是一个在细雨下生机盎然的花园式院子。我喜欢花,所以就用一种对待平等生命的方式去栽种,希望我种的花可以过完完整的一生,在属于它们的季节开出属于它们的璀璨。
中央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道延伸至房门,因为只有这条小道是可以踏的,道两边全是花草。
我站在花道中间,天空阴霾,凉气阴柔,望向自己的花园,有一些被踩踏过,在茂盛的枝叶花蕾种并不显眼,仅仅是一个脚印,折了几支花茎,对于一手打理起来的主人来说看的很清楚。是哪个淘气的孩子跑进来了吗?我的篱笆门经常忘了锁,所以偶尔会有人闯进来。
低头望着彩色晶透的卵石道,白色的运动鞋有些水迹与泥气,我看到石缝间的殷红色,血的颜色。
我放缓脚步走向大门,雨声朦胧,似乎世界安静了许久,黑色是种濒临破毁的颜色,我看到那个男孩坐在门槛外,倚着我刷得粉青色的墙,黑色的风衣痕裂斑斑,雨水冲刷去血的锈味,却刷不尽胸前腹部上狰狞伤口的鲜血,血沁透我移植来的花土,贪婪的植物根以此为养料开出最美的果实。
他头微微上抬,黑色的头发被湿重的雨水拉下,遮去了半边脸,冰冷的表情,仅露在外面的眼睛是种纯粹得无法言喻的黑暗,光似乎都沉入他瞳仁里,含蓄的绝色。不可思议的是明明线条柔美的脸却因风削凌厉的表情而强硬起来,漂亮不适合他,这真是一种艺术境界的美态呢。
我顺着他的眼睛看去,是一盏我别在檐下的吊兰花型风铃,垂垂的铃声空灵,风铃后是灰色轻寒的天空。
我走进他,将伞分他一半,运动鞋除了水渍还染上了艳色的红,一朵彼岸花的盛开似。
他没有动,甚至是眼睛的瞳孔都没有一丝变化。
我蹲下身与他平视,举手将伞举得得高高的,背脊处有些凉,一些雨水沿着伞边落到我后背。
他连呼吸与胸处的起复都没有,寂静得伞下的双方都成了实心的石雕,坐化万年。
我迟疑地开口,“你死了吗?”真的很像一个尸体,尽管是很美丽的尸体。
然后我看到他瞳孔猛缩了一下,像是被人捉出心脏的反应。
我了然,有反应就好。
我将书袋放在膝上,空出手伸出去想碰碰他的脸,突然手一重,我眨眼,什么都没看清时手腕就落入对方的五指中,他抓得很用力,是有点太用力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无波的表情,眼神像今天的天空,有点暗色的阴寒。
我也直视着他,两个人呆看许久,脚蹲得有点酸,风吹过檐下的铃,声音模糊地清脆着,然后我手腕上的力道一松,他头向下点晕睡过去。
我继续完成我刚才想完成的事,将手捂上他的额头,不正常的热度让我苦恼地皱眉,叹了口气,“果然呢,脸红红的发烧发得不轻啊。”
哈里斯医生是常驻贝贝街的诊所医生,平日里有个头疼脑热的我总是上他那里拿药,他医术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不见发胖,笑起来的鱼尾纹很和蔼,跟着他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喝茶聊天是我很享受的事。
我把他请来,哈里斯一见病人眼角的鱼尾纹皱得可以夹出夺千层菊,整张脸顿时就垮下来,他看到病重的患者态度就会大变,变得很活泼。
“米露,这个娃是怎么搞的,身体伤成这样他是跳进巨型绞肉机里再爬出来再跳进水果榨汁机里吗?啊,输血输血!啊,缝线缝线!啊,消毒消毒!再晚就死人了。”
我被哈里斯推出去,一时房里血色弥漫,医生跟他的助手疯狂地跳脚。
我蹲在门边,有些无聊,哎,看来家里要大扫除才行啊,刚才拖他进去时全都是血,一个人流那么多血没事吧。
手有点痛,天微微放晴,今天又是个不错的天气。
饿了吗
手腕骨折了,哈里斯为我包扎时神经叨叨地念着,“米露你这孩子,走个路都能撞到手,还有你是被帕德那脑膜发炎,小脑与脑干位置互换的笨蛋传染了吗?他捡流浪猫流浪狗有强迫症,你倒好,连流浪汉都捡来了,还是个快死翘翘,不好好医下半辈子一定全身瘫痪的男人,你就是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
我温柔地笑着,听着哈里斯的担心,这个世界有人关心你,真的是很温暖呢。
“他就躺在我家门口,我总不能见死不救,而且这孩子好像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是个优秀的少年呢,得再过很久才会成长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优秀男人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双黑的眼睛,总觉得拥有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个很坚强的人,只有坚强了才会活的好好,活的好好的才会让世界和平。
“什么孩子少年的,可怜的米露你的心脏跟大脑中间的那道血管堵塞导致年龄不分少年痴呆综合征吗?你才十五岁,跟我这糟老头聊得那么好就是糟蹋了你青春的灵魂,米露米露,你十五岁可以吗,小的永远是你。”
我伸手捂脸,沾沾自喜地对着吹胡子瞪眼的哈里斯说:“十五岁,好年轻哦。“
我可以肯定哈里斯被我囧到了,所以趁机哈哈地嘲笑了他一顿。
哈里斯气的想啃人,他走前建议我把那少年送到市立医院,毕竟那么重的伤要后期调养才能恢复。然后又不断叮嘱我,让我的手不能碰水,药什么时候吃,什么食物要忌口。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性化,不过我喜欢。
回到房子里,哈里斯已经将医疗器械搬走,幸好房子的家具没被他跟他助手的手术刀削坏,就是房子里浓浓的沁冷血味让我不舒服。我看那少年躺在客厅的大沙发上,鉴于哈里斯那男女大防不可松懈的古董观念,他是不可能将男性患者搬进我房间,我可是只有一个睡觉的房间。
我走近他,惨白的肤色是种随时会消逝的脆弱,上半身的衣物全部脱掉扔到沙发角边,白色的绷带干净漂亮地缠绕两处大伤,哈里斯的医术与绑绷带手段可是超厉害,看绷带尾端的蝴蝶结就知道。
少年的睡姿安静而柔顺,我弯身用手背搁在他额上,凌乱的黑发散开,露出他整张精致的脸,我喃喃自语,”还是烫的,这样烧下去会烧坏脑子的。“
我从哈里斯留下来的药里搜出一包退烧药丸,仔细看下说明,然后把药丸细细碾碎,用温开水稀释。毕竟人还昏迷中总不能直接将药丸塞进他嘴里让他活活噎死。
端着药水站到沙发边我又犯愁,怎么喂呢?我发呆了一会,努力想以前自己也曾照顾过几个不会生活自理又乱爬乱叫的生物,婴儿。
这里可没有奶嘴。
好不容易想起一个喂婴儿药水的土办法,上厨房拿了把勺子,坐到沙发边将他抱高些,把他的头固定在我大腿上,用手指弄开他紧闭的嘴,一勺子的药水压住他的舌头,直接将药水倒进他的食道里,这样喂可是很痛苦的,幸好当事人安静地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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