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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哈哈大笑:“所以,新登场的刘易斯呢?被你忘掉了吗?”
艾米丽挥了挥手,似乎是在扫除什么的样子,大笑道:“嗯,刘易斯虽然也很可爱,但我还是更爱贝尔登——我的英国小侦探,我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他。不用反复去说,也不用纠缠,但深情如许。”
“干脆地摊牌,也干脆地结束,明明是不够爱的表现,但我就是觉得、觉得...”艾米丽想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相比起洛伦佐,他的‘爱’没有那么多?或许吧,但那就是他的全部了。”
“对一个理智的侦探、天才,那就是他的极限了。”
“而且,他已经意识到了吧,爱对于珍妮弗来说是负担,是罪恶感...她非得要别人爱她不可,但当他人真的爱她,她又会为自己的欺骗、虚伪、伤害而忏悔、而痛苦。所以像洛伦佐,反而会加重珍妮弗的‘病情’。”
“不愧是最理智的天才侦探,真的用理智控制了情感——珍妮弗轻松了,可是他呢?”
“他花了两个月塑造的习惯,最后要一次性割断...会是什么感受?理智的侦探也会让痛苦扰乱自己的大脑吗?不知道,故事里没有说,而这就是全部了。”
所以才说艾普莉厉害啊,在这种情绪的拉扯中,她既可以做到精妙的描写,也可以留出无尽的想象。而且这种想象并不是读者‘想太多’,而是基于故事本身的暗示、全文的行文而来,自然又毫无痕迹。
“嗯哼...说的很好,但我还是选刘易斯,谁让他够‘新’呢!而且到了现在,才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男人’...怎么说呢,就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怎么演。”朋友想了一下,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玫瑰战争》其实已经写完了,只不过还没有连载完而已。在复活节假期出了第二册时,在《信使报》上的连载却是第三册的内容都走了13了——《玫瑰战争》只有三部曲,而第三部是珍妮弗去美国做交换生时发生的故事。
在这一阶段的故事里,照旧会有两位男主角。现在先声夺人,已经登场的角色是‘刘易斯’,地产大亨之子,花花公子。他不能说坏,只是对于姑娘们来说他确实是个混蛋。他在感情上就是渣,没得洗的那种。
这种渣男在《玫瑰战争》中是没有过的,不说施耐德和贝尔登,就说病娇小少爷丹尼尔、意大利情人洛伦佐,他们也绝对不是渣男啊。就事论事地说,病娇小少爷的初恋就是珍妮弗,他这个人虽然有点儿毛病,对上女主会病娇发作,但对感情是绝对认真的,没有欺骗珍妮弗,对她不认真的意思。
至于洛伦佐就更不用说了,意大利情人虽然多情,但爱的时候是真爱,也没有劈腿什么的。
但是‘刘易斯’,他是真的渣男啊!他和珍妮弗的开始,是一个有点儿土气的故事。简单来说,就是珍妮弗入学后,因为美貌吸引了一些花花公子。刘易斯和自己的朋友打赌,他能让珍妮弗半个月内成为他的女朋友。
他不是什么好人,和珍妮弗的开始也充满了欺骗与轻蔑。这样一个角色出场,读者一开始还松了一口气——来了一个不冤枉的!这样的渣男被骗,既不用可怜他,珍妮弗也不用有心理压力了叭!
讲真,这种故事不就应该看女主角魅力四射、不可阻挡,或者看甜甜的爱情吗?为什么看到现在,严格意义上都没有两情相悦的美满爱情的?说真的,这合理吗!
当然,如果只是因为是个渣男,让读者安心了不少,那刘易斯这个角色未免缺乏价值...至少不够格成为男主角之一,只够成为珍妮弗随手拉好感值的那种路人男子吧。
事实上,刘易斯这个角色还是很迷人的,首先他是帅的,这个很重要。其次,在作者的笔下,他渣的浑然天成,竟然也有一种坏男人的魅力——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坏男人。
之前还说意大利情人‘洛伦佐’的人气,一部分来自于大众的‘浪子情怀’。那些不能安定下来的男人,女人就是有征服欲,要让他们安定!这里刘易斯也是如此,而且由于人设,他激发的‘浪子情怀’还要更多一些。
最后,也是慢慢地显露出来的一点——这样一个坏男人,后来真的爱上了一个女孩儿,他为她学会了爱,这是一种成长。而在这个过程中的伤害与被伤害、确定与不确定、无知无觉与恍然大悟...足够描摹的动人了。
人们喜欢描述成长的故事,而不是一个角色一出场就是完全体,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开始打算看刘易斯笑话,坐看他打脸,要他‘今天爱答不理,明天高攀不起’的读者,到后来也不能说不被他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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