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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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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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日干粗活碌碌无为,最终成为皮粗肉糙的婆子,连回宫翻身的路都被斩断了。要不就是,安安分分待几年,别生事,年龄到了,侥幸能嫁个小掌柜,跟着粗茶淡饭,熬到手指变粗,守着锅灶伺候婆母男人过一辈子。

反正跟荣华富贵彻底绝缘,皇宫以及王府只能成为年轻时候一个虚幻缥缈的梦了。

小厮交代完清云院婢女的处置安排后,紧接着来到罗饴糖跟前。

“姑娘,主子让你移步说话。”

罗饴糖秀眉一皱,心脏开始紧张突突突地跳。

没办法,贵人让过去,怎能不过去。只是,她都故意用放纸莲花的方式报答贵人,尽量不想往他身旁凑,怎知还会生了这番变故,竟叫他亲自过来了。

她苦丧着脸,把头颅压得越发低,步伐沉重地往旁边跨院去。

不知道的是,身后一群仆妇小厮都是怀着怎样惊愕和艳羡的心情看她背影的。

摄政王主子这辈子破天荒踏入后宅,竟是为了这位青莲居士!

·

此时跨院里,凤剑青霜冷的面容因为那一道紧拧的剑眉,而显得更加冷漠拒人千里。

他也不转过身去看身后朝他躬身耷拉着脑袋的姑娘,只径直烦躁地看着青石墙上的采光花砖。

记忆中,那个才七岁的小姑娘时常仗着自己救命恩人的身份,嚣张地要爬上他肩头,逼他带着她漫山遍野地闲逛。

这位小姑娘的师父曾带着村人种植番外红薯,躲过几场饥荒,在村里她师徒俩还颇有面子的。

有一次,有县里过来的富商家带上女儿来到那片村子买地,村人不肯卖,富商叫来打手,还威胁说县老爷和他有交情,吓得村人不敢不卖。

那村人是个年近四十,老伴早年走了,因战事又连失儿子的跛脚老头,听见卖地所出的价钱时,气得平地摔了一跤,不管怎样都站不起来。

富商女儿取笑那人是又蠢又贱的跛脚驴子。

结果被小罗饴糖听见了,兜头从夜香桶里舀出一勺兜头往富商身上、富商女儿头上浇了下去,浇完还拍着手又跳又笑道:“又臭又坏的烂心葫芦!”

这下,那对身形像“葫芦”的富商父女气得要抓小姑娘,结果被小罗饴糖反手又扔了两坨从田地里捡来的牛粪,还把烂摊子丢给少年时候的凤剑青:“小凤哥,我是你救命恩人,快帮我摆平那两人!”

说着,那坏心眼的小丫头就溜之大吉,剩下一脸冷漠的少年留下解决。

然后少年凤剑青极其冷静地,只使了一个计诓骗富商父女,就把吓得父女两不仅不敢收老头的地,还反倒把钱赔给老头。

“小凤哥,我就知道你厉害。”这时,关键节眼溜之大吉的小姑娘,一看见事情摆平,立马跑出来拽着他的手,笑得没心没肺。

那时候要不是顾念着她和她师父救了他,而他还得在这依仗她师徒二人活着,他就该生气地甩掉她那只胖乎乎的手了。

回想起以前,凤剑青再回想刚刚看到的情形。

他其实看得出来那几名婢女所受的伤可比罗饴糖重多了,这不,腰都挺不直,估计日后即便复原了也挺呛的。

但是这家伙垂着头,带着满脸伤,头发零散却只能抿唇不语的样子,那宽大袍服下,单薄纤瘦的身躯在风中随时折断似的,早已不复以前那种随心所欲的性子了。

是这些年经历过好多事情,才逼使她变成如今的样子吧?

不知为何,凤剑青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感觉心脏某处在隐隐发疼,肯定不会是同情这家伙的,一定是因为自己没法履行当年对小姑娘和她师父的承诺,生了些内疚而已。

既然内疚,日后多给她些补偿就好。

“诗是你写的?”

不知过了多久,对面那位身材伟岸压迫感十足的男子,才发出一阵低沉磁性的声音。

成年男子的声音很像上等的玉石被包裹在磨砂布里,发出的声音清越、锋芒尽敛。

听在罗饴糖耳里,却不如少年人带刺微沙的青涩悦耳。

“回王爷,民女是有...写过。”

这贵人的声音带着一种穿透洞悉一切的感觉,她不敢在他面前造次说谎。

“但是...民女并没有...”

“你这诗想写给谁?中院外庭的莱德镇?”

罗饴糖满脸疑惑,正想抬头,半途抑制自己,复低头,苦思不得其解。

幸好摄政王自己解释:“莱德镇是刚才被绑着的中院外庭的小厮名字,王府内的小厮按等阶高低,分别取名为州、县、镇,他在外院只负责洒扫假山附近的工作,等级上只排行分配得镇。”

罗饴糖低垂头,遮蔽住的讶色更深了。

果真...是位有趣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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