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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时间,程思稷已由笑意温煦的青年变成独当一面的中年男人,他克制、棱角尽收,免不得陌生,更叫人看不透,可对江新停而言,十年前程思稷闯入他的人生,从未退场。
不过他拿不准,程思稷作为这个提议的发起者究竟怎么想,是出于怜悯还是责任,是一时冲动的儿戏,还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他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不敢自作多情,认为程思稷对自己有感情。
就算有,恐怕也浅。他答应,就是在赌。
像程思稷这样的有钱人,结很多次婚、包养情人,都是常事,也许有一天程思稷怜悯心耗尽,会松手,而从云端坠落的只有他一个人。
但赌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陌生,每一枪开出去,都是赌。这个时机、这个地点、这个风向开出去,下一秒是否会按照自己设想的方式击中。全是未知。
他依赖直觉,自负惯了,向来赢多输少,倒不介意再赌一局。
江新停眼睫颤了颤,搓了一把泛红的眼尾,将手递过去,被程思稷牵住往上一带,他顺势站起来,腿泛起麻木的刺痛,再次提醒他一切的真实性——江岷走了,这世间就剩他一个,还好程思稷在这一刻握住他的手,说要做他的家人。
“不用考虑了。”江新停说,“结。”
程思稷给了他一些时间收拾东西,安排工作。
一个月后程思稷驱车来接他,车停不进去,泊在巷口。昨晚下过一场细雪,一路踏来,脚底都是绵密的喀嚓声,有人门外放一盆赤红的冬青,积过雪,戴一顶白色的冠。
院门虚掩。这里一贯如此,白日不闭户,户户都认识,谁家小孩没饭吃,塞进旁边一家让照看一下都是常事。江新停小时候也没少尝别人家的手艺。
程思稷推开门,映入眼帘那一只虎皮鹦鹉,身量大不少,有点儿老态,站笼里歪着脑袋觑他。
又换一边歪,鸟喙一动,怪里怪气叫出一声“程哥哥”。
程思稷愣怔,旋即又绽出浅笑,抬眼看见江新停趿拉着拖鞋慌慌张张从里面走出来,看起来气色好些,就是说话磕绊了一下:“你……你来了。”
鹦鹉又开腔。
“程哥哥。程哥哥。程哥哥。”
“它叫小啾,鸟如其名特聒噪。”江新停又快步走过去,离得近了看出程思稷眼下盈起一对卧蚕,但眉眼疲惫,眼白有血丝,似乎昨夜没有睡好。结果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江新停冷不丁被自己大一码的拖鞋绊一下,踉跄地栽到笼子底下,飞快地添了食,才让它闭嘴。
“是嘴甜。”程思稷扶他的手悬在空中,没派上用场,又落回腿侧,顺便纠正他的用词。
没戳穿这鹦鹉得听主人说多少遍,才能学会一个词。鹦鹉倒识人,偏偏江新停看到他,却不知道喊了。
江新停脸热,低头将笼子取下来放在地上。
“想把它带走,可以吗?”他提起眼睑瞟程思稷,有一点撒娇的成分,可怜巴巴地征求意见。
自从说好要结婚,氛围就变得微妙,他做什么都得考虑这个人,他接不接受养鸟,这套睡衣带不带,他会不会不喜欢,这条内裤会不会太幼稚,被他看到嘲笑。江新停脑海里有很多关于婚姻的想象,紧张、未知、自我怀疑,比游戏复杂太多,他的主机早就烧宕机。
“可以。”程思稷欣然同意,又问,“我记得还有一笼芙蓉鸟,一对儿的。”
江新停说:“前年死了。”又指院里光秃秃的玉兰树:“埋在底下。”
程思稷跟着江新停的目光往那里看,但泥土覆着雪,也不可能长出新的芙蓉鸟。
“金鱼给了邻居。就带鹦鹉,麻烦了。”
说完又鼻酸。江岷生前最宠这只鹦鹉,吃要吃好的,下午再添一顿果泥,喂得皮毛明亮。
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也是这只鹦鹉陪着江岷,从清晨到日暮,江岷有时候对着他唠嗑,有时候就在他笼子下的藤椅上睡着,煦风将晾衣绳上的床单扬起,遮住他褶皱苍老的眼皮上一方晴亮的日光。
程思稷不爱听他语气里这种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皱了皱眉,脱去外套,卷起袖子:“想带什么都可以。我帮你。”
两个人就抢着搬行李箱,手忽然覆在一起,搭在提手上。程思稷的手掌宽大,手背的颜色要更深一些,而江新停的纤长、白皙,置在一处显出微妙的和谐。短暂的触碰过后,江新停先撤开手,又说:“谢谢。”
程思稷手臂一抬将厚重的行李箱拎起来跨过门槛,手背青筋突出,大臂绷出结实的线条:“要结婚了还这么客气吗。”
“我又没结过婚。”江新停小声嘟囔,意思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样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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