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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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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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古怪了。

不过他也没再多想,一切随先生吧,自己和爹小心就是。

陆行之见没帮到他也有些过意不去,不过他爹也属于时不时抽风型,有时候对他非常和蔼,有时候非常严厉,他只是不好意思跟林重阳说罢了,那可是非议父亲,是大不敬。

吃饭的时候,林大秀习惯性地把瘦肉挑给林重阳吃。

虽然现下以肥肉为贵,林重阳却不喜欢吃,那是因为大家不舍的买,要是有钱了他就不信大家整天吃肥肉,多腻歪啊。

他看林大秀精瘦的,十七岁的少年新陈代谢旺盛,吃点肥肉也没啥。

反正这菜里左右不过那么几疙瘩,他就把自己肥的挑给林大秀。

那边方子春探头看到,阴阳怪气地惊讶起来,“哎呀,你们俩还真是特别,老子抢小子的肉吃。”

这个方子春不知道哪里抽风,跟他们俩说话总是阴阳怪气的,林大秀是懒得搭理他,要么放学小树林见,要么滚一边,什么同学同年的,他根本不在乎。

林重阳笑眯眯地看着方子春,“方学兄,你四书都背好了吗?”

方子春也自诩自己聪明的,哪里还有不好的,得意道:“比你老子要好一些。”

切,你还喘起来了。

林重阳道:“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当何解?”

方子春随口道:“有过不为错,有过不思改,是为错。”

林重阳就嗤嗤地笑,“既如此,则肥瘦干卿底事?”

你管我们爷俩谁吃瘦肉肥肉,你吃饱了撑的,先生没打屈你。

方子春脸微微发红,不过已经不如之前那么容易羞恼,不但没有翻脸,还笑起来,“我知道学弟孔融让梨,父慈子孝,让人羡慕。”

林重阳点点头,“方学兄不用羡慕,赶快让令尊给你娶一房媳妇,你也可以这样啦。”

大家都笑起来,孙兆华大笑道:“我知道为什么方学兄总是看林学兄不顺眼了,原来是想成亲了,哈哈。”

方子春翻了个白眼,有心要反驳,却也没法一口对众口,只得气鼓鼓地吃饭。

林大秀轻轻地悄悄儿子的碗,示意他专心吃饭,小心消化不良。

林重阳吐吐舌头,又赶紧吃了两口,虽然老太太教他要细嚼慢咽,可他还真不是那么仔细的人,前世也并不这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身体是男孩子,有时候会身体影响意识,他不由自主地就会粗放起来。

林大秀看他吃饭有点往狗蛋发展,伸出白细的手指扣住了儿子的碗。

林重阳有点小郁闷,哎,林大秀这是要造反,居然来管他了。

他低声道:“这么难吃。”

林大秀露出一丝笑意,“难吃?我看你狼吞虎咽,还以为要将碗也吞掉。”

林重阳低声道:“难吃才要快吃呢,好吃细嚼慢咽,这叫品味,难吃就恨不得一口吞下去,这叫免得受罪。”

说着他示意林大秀附耳过来,又道:“爹,这老仆做饭,比你做的还难吃的。”

林大秀脸颊一红,屈指在他脑门轻弹一下,“狗蛋说我做饭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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