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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小巷曲曲折折走到长街,环顾一看,街面宽约三十来米,全由尺寸统一的青砖铺成,车道、马道、人行道截然分开,极为整肃。
街上高车磷磷穿梭,行人密集如织,加之又位于长安城两大商贸区之一的东市之内,两旁店铺林立,摊贩繁多,既井然有序,又热闹繁华。
长街中段,一座造型典雅的三层木楼拔地而起,黄绿相间的琉璃屋檐,粗壮高耸的朱红廊柱,黑底金字的巨大匾额,匾额上大书“宾朋楼”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四开间大门宾客入流进进出出,既富贵华丽,又有吞金流玉之势,只看得人闭不上眼来。
“他奶奶的,原来我家酒楼这么阔气,如果是放到现代,连那些五星级酒店都要比下去。”
余长宁沾沾自喜地看了半响,四顾一望正要举步入内,突见一名青衣小厮抱着菜篮从身旁走过,他认得是家中的仆役,便一拍小厮的肩头笑道:“阿武,你刚买菜回来吗?”
“啊,是二少爷。”青衣小厮面色一喜,随即奇怪地问道:“二少爷,你站在人家宾朋楼的门口干什么,我们的酒肆可在对面。”
“什么,对面?”
余长宁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下来,错愕地转身一看,身后果然也有一座三层木楼,中间匾额上书“宾满楼”三个厚重朴实的黑字,然则门面、排场却比这“宾朋楼”寒酸逊色不少。
“二少爷,你莫不是许久未来,走错了地方吧?”小厮阿武猜到了一个可能,想也没想便已脱口而出。
“笨蛋,少爷怎么可能走错地方。”余长宁抬起手便在他头上敲了一个爆栗:“我见这宾朋楼开在咱们酒肆对面,而且装修阔气,财大气粗,一看便不是一个善主,必定抢走了我们不少生意,所以少爷才来偷偷地刺探一番,方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二少爷高见。”阿武顿时满脸钦佩之色,一听他是偷偷前来刺探,嗓门不由低了许多,贼兮兮地问道:“那少爷可查探出个一二三来?”
余长宁沉吟了一下,随口敷衍道:“嗯……他们老板很有钱。”
“那当然。”阿武原本压低的声音突然又高拔了些许:“对方可是中原四大豪商之一,自然是腰缠万贯富甲天下,比我们余家可有钱多了。少爷还查探出了什么?”
余长宁突然发觉这个家伙很有卖萌的潜质,绷紧了脸询问道:“阿武,你今天很闲吗?”
“不是啊,二夫人让我到市集去买青菜萝卜,我很忙的。”
“那你还站在这里干嘛?要不要我告诉二夫人你做事偷懒啊?”
“二少爷我不敢了。”阿武大惊失色,急忙一溜烟的去了。
余长宁摇头一笑,转身走进了自家的宾满楼,刚一踏进门槛,正在柜台前打算盘的矍铄老者蓦然抬头:“有客到,小二……咦,是二少爷。”
“福伯你好。”余长宁微笑着拱手一礼。
福伯以前是余家的大管家,从小余长宁就没少让他头痛,这些年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便调到酒肆当上了掌柜,两人已是许久未见。
福伯眯着眼睛对他好一通打量,喟然叹息道:“像,长得和老爷真像,二少爷是来找二夫人和大少爷的吗?”
“对,姨娘和大哥在何处?”
“他们在后面的厨房,二少爷跟我来便是。”
福伯说完颤巍巍地绕过了柜台,笑着对余长宁招了招手,便慢慢走在前面领路。
酒肆一楼颇为宽敞,二十余张方正的八仙桌分为左右两厢,排列得整整齐齐,中间形成了一条铺着红毡的甬道,直达到上二楼的木制楼梯。
然而可惜的是,不仅酒肆内食客寥寥无几,就连门前也是门可罗雀,毫无人进来光顾,生意极是惨淡。
两人顺着偏门走了出去,穿过一条两旁栽满花草的回廊,走入了一座小院之内。
小院不大,种着几颗老槐树,围墙边一片小小的假山水池,正中则是一排青砖大屋,缕缕炊烟从屋顶的烟囱中腾升而出,袅袅绕绕直上蓝天,正是酒肆的厨房。
福伯带着余长宁走进大屋,里面青烟缭绕,气味呛人,密匝匝的切菜声“咚咚咚咚”地响个不停。
十余个服饰各异的男女正在屋内忙忙碌碌,有做菜的,有切菜的,有洗菜的……人人各司其职井然有序,动作极是熟练。
罗凝正站在炉灶前盯着锅中的竹制蒸笼发呆,秀丽的娥眉拧成了一团,显然是在苦苦思索着什么。
听到门响,她恍然抬起头来,眼见是余长宁时美目不由一亮,迎上前来拉着他的手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冷着了吗?”
算起来罗凝只比他大上六、七岁,突然被她拉住了手,余长宁只觉心头一跳,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脸上却是微笑道:“刚刚睡醒,说好来酒肆帮大哥的忙,却在路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当真惭愧。”
罗凝淡淡一笑,眉宇间的神色却让人觉得特别温暖:“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给你做一碗汤面来。”说罢,抽手便去忙碌了。
余长宁坐在桌前愣愣地注视着她忙前忙后的身影,心中竟是一片温暖。
二十六七岁的女孩放到现在,正是躲在男朋友怀中撒娇的年纪,而眼前的罗凝,每天不仅要早出晚归打理整座酒肆,更要操劳家中的事务,以自己单薄的肩膀扛起了整个余家,才使得他们兄妹四人在无风无雨的环境中长大。
这样既坚强又能干的女子,想想便让人觉得钦佩不已。
思绪正在纷乱间,罗凝已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走了过来,放在桌上柔声道:“快趁热吃,姨娘还有很多事儿,就不陪你了。”
余长宁用力地点点头,端着汤面便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
唐朝汤面的作法与现代的刀削面颇为相似,不过形状却类似于猫耳朵,一碗热腾腾的面皮,面汤里飘荡着绿莹莹的小葱段儿,直让人是胃口大开。
不消片刻,热乎乎的汤面便已囫囵下肚,余长宁的额头竟冒出了涔涔细汗。
稍事歇息,他起身来到忙碌的人群中,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想要帮衬一下却又插不上手,只得站在余长致身旁看他调制一种黄颜色的酱料。
余长致显然十分专注认真,酱料成分的配量都用一旁的小秤称得极是精准,看似容不得多一点或少一点。
待到所有要加的配料齐全后,他拭了拭额头细汗又长吁了一口气,在酱汁上淋上了一种散发着辛辣味道的液体,用长柄汤勺搅拌起来。
余长宁好奇问道:“大哥,这是什么酱料,制作竟要如此精细?”
余长致这才察觉到身边有人,扭头一看笑道:“当然是配制黄金鸭的酱料,你别可小看这些东西,蒸熟的鸭子拌上这些酱料,摇身一变便成了黄金鸭,所以成败得完全靠它,半点也马虎不得。”
“有这么神奇?”余长宁的表情却是有些不信。
听他如此语气,余长致的表情首次郑重了起来,正色开口道:“不错,这酱料的配方是爷爷无意中发明的,后面又传给了爹爹,我们余家全靠它才兴旺了起来。”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你都知道的,爹爹突兀去世,酱料配方也是为之失传,我虽看爹爹做过几次,然而记性差人又笨,老是记不住,酱料做出来却是差了很远,黄金鸭也没了以前的味道,所以生意才会一落千丈。”说到后面,余长致的口气中已满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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