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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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他真的一小段一小段又把雪堆回去了。

第八十号男孩猫不重要男

他恨猫。第八十号男生恨猫。

他会用英文写“猫不重要”,然后把这些小卡片贴在所有有猫的地方。包括超级市场里放猫食的货架上。

“猫到底做了什么?”我问八十号男生。

他不说,只用英文回答我:“猫不重要。”

时间久了,我也真的自然而然就觉得猫不重要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养猫了。

“你在养猫?”我说。

“嗯。”

“猫不是不重要吗?”我还用英文重复他的经典名句:“猫,不,重,要。”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暗恋一个同事吗?这只猫就是那个同事托我照顾的。”他说。

“喔,猫不重要,但猫的主人很重要。”我拍拍猫的头,问他:“如果暗恋到最后,又是一场空呢?”

“那……我就一定把这只猫毒死。”他抚摸着猫的背,猫舒服的呼噜着。“反正猫一点也不重要。”他说。

第八十五号男孩漆白脚踏车的人

他跟我认识一个月以后,说要进医院开一个小刀,清除一些血管里的东西。

进医院前,他帮我重新油漆我的旧脚踏车。他说要漆个怪颜色,漆还没调好,他先给脚踏车全身刷白了。等手术以后再上色。

手术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他,他家人都在,他已经变成植物人了。

医生说血管里清除下来的渣渣,来不及筛干净,顺着血管跑到脑子里去、塞住了。

他变成植物人以后,连眼睛都不会转动。我每次去帮他运动手脚,在他耳朵旁边讲话,他的妈妈说,只有我叫他名字的时候,他的眼睛会动一动。这我也不能确定。我根本觉得变成植物人以后,他就不是他了。

“他已经不在了。”我对自己说。这是我后来不再去探望他的借口。

而且,我发现我不会骑脚踏车了,老是跌下来。我就把白色脚踏车也送掉了,送给还会骑的人。

第九十一号男孩

我们刚认识一个月,他就被公司调到神户去了。他的公司对他非常礼遇,给他租了大建筑师安藤忠雄盖的一栋得过奖的小楼。小楼一共十一层,他住其中一层。

小楼在山上,俯瞰神户市区,也看得见神户港,看得见港口和海。

我到神户已是下午,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神户港的码头逛逛。快下山的阳光,照在码头的木头地板上,有一种很和煦的感觉,好像是这些已经躺平的木头,又想起了他们还是站着的森林时,被阳光照到的温暖往事,而我也在这往事里面。

码头有个木头搭的小舞台,有人很散漫的在表演些什么,反正看的人也很散漫,大家都不在意的手揣在口袋里晃来晃去。

码头边有很多小店。我看见摊子上摆着一个咸蛋超人形状的铁皮盒子,打开,里面是老式的彩色糖果。我喜欢那个超人铁盒,想买,他说:“等要离开神户的时候再买吧,反正是新推出的商品,很容易买到的。”

逛神户码头,直到太阳下山。九十一号男生带我去吃铁板上煎熟的神户牛排,然后去听小酒吧的爵士演唱。

小酒吧的隔壁桌坐的大概是黑社会的老大,穿着三件式白西装、带着墨镜,他的肥手不断在他女伴的细颈上摩挲。

他的女伴头发盘起、露出细白的颈子,披着白狐狸尾的披肩。

爵士乐队只有三个人,唱歌的是长得并不出色的长发女歌手。九十一号男生从背包里拿出一张洽·贝克的照片明信片出来,是他在码头随手买的。他在明信片上写了几个字,请服务生递给了女歌手。

女歌手收到,惊喜的露出牙龈而笑了,转过身向我们这桌点头致意,讲了一串日文,作为一位爵士歌手,她似乎太入世了一些。

不过她歌声还是没问题的。唱起歌来就像被黑人的鬼魂附身,一点没有日文腔了。

她唱的是比利哈乐黛的《我可笑的情人》,男生说是他最喜欢的一首,特别点给我听的。

嗯,情人可笑,是赞赏?是讪笑?还是自嘲?

又继续听了四、五首歌,隔壁桌的黑社会始终没把他的巨掌从白狐狸情妇的白颈子上移开,白狐狸的颈子也始终还没被捏断。

神户、深夜、黑社会、爵士女歌手。还差一样东西,这一样东西,要再过六个小时,才会发生。

回到男生的住处,他打开墙上的卫星接收音乐,听西班牙文歌曲的频道。

“如果睡不着的话,我就听日文的哲学讲座频道,就可以马上睡着了。”他说。

但我们还没有要睡觉。

我们先到阳台上站着,眺望夜晚的神户港。神户市的夜景很家常,并没有什么炫耀的态度。神户港的灯光也很温驯,像是很明白自己是因海才会存在的样子。

我从行李里拿出的三十个书的封面样本。我要出第一本书了,书名和封面都还没决定,我把供选择的这三十个样本摊开铺在地上,九十一号男生伪装成逛书店的客人,在三十个封面间逛来逛去,看哪个封面最吸引人。

我们到半夜三点才决定我第一本书的书名和封面,总算可以上床睡觉了,睡前,我拿出一袋我带来送他的唱片,他闭眼从袋子里抽出一张,是王菲唱的“天空”。我们就放这一张,听者王菲的“天空”在半夜的神户山顶蔓延开来,我们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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