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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在床上被他制服时所体会到的生机勃勃的霸道、勇猛和狂野,也会深深地刻在你的心头,并在以后的日子里变成无数个猫爪一起挠个不停!
这绝对是一辈子中最后抓住激情和爱情的机会了,吴叔问自己:难道我还要因为各种顾忌,再次克制地放手,然后继续过回那般味同嚼蜡的、行尸走肉一般的压抑生活?
他咬了咬牙——他已经不是那个一旦渴望某件东西,就一定要激烈地抢夺和霸占的轻狂年纪,现在的他懂得如何迂回和通融,他想,即便不能真的拥有,那也要竭力靠近一些,活了一辈子,始终都在压抑和克制感情,到如今半辈子过去了,他总要为自己去试着争取点什么!
只是他不知道,他追求的正是陆宇放弃的。但也有相同吧,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或者爱情,或者自由。
他呼吸急促,心底一热,竟顾不得儿子站在身旁,眼神眷恋而炯炯地盯着陆宇,带着渴求地邀请道:“小宇,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愿意赏个脸吗?”
陆宇正和男孩说话,感觉挺有意思,听闻邀请才转头看他。
男孩也感觉父亲似乎更加紧张了,似乎还有些不安?
吴叔到底还记得抑制热情,没有露出太多异样,小男生便没能察觉到大人的复杂欲望,他只眼珠子转了转,心想:难道这个哥哥是爸爸顶头上司家的?那也用不着这么害怕吧?要不要我帮忙讨好?
“呵呵,抱歉了吴叔,我现在要去工作,真的没时间。”
陆宇没去深究吴叔的心思,没那个必要,也没那个空闲,他要做的事情多不可数,一件件排着来,哪一件不比这个重要?他转头向男孩说再见,“未来的初中生,下次遇到我能认出你来。”
他礼貌十足,也疏离十足,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身后突然响起吴叔急切而恳求地声音:“小宇,你,在哪里工作,可以告诉我吗?”
陆宇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应。
第二十四章
晚上在酒吧里,陆宇见过泱兰后,同意在确认参与拍摄《太皇陵》的时候自动解除酒吧驻唱的约,在此之前则依旧每天来唱两场。
于是八点十分的时候,陆宇登台,唱的第一首是三年前红过一时的老歌:
心里太多苦太委屈,就痛快哭一场,说他对你好对你疼,眼神中却迷惘……当你把一切全做到他希望的模样,他又真的实现几次承诺过那些话……他爱不爱你,想一想再回答……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像阵风东飘西荡在温柔里流浪……
唱完最后一句,在昏黄的光影下垂眸伫立,他嘴角忽然翘起一个凉薄的微笑,黑宝石般的眼中流转过深邃冷漠的星光,刹那间迷离了看者的心神,谁能知道他此时心里想的却是:GAY就GAY吧,难道非要和女人结婚生儿子才是好男人?再敢找来,管他三十八还是三十九,爷往死里干!
“夜为非”酒吧高档奢华,不同于其它酒吧的拥挤和喧嚣,这里空间层叠,清雅幽宁,台上精挑细选而来的驻唱,或是钢琴轻响,或是吉他忧伤,总能与周围环境糅合,酝酿出独属这“夜为非”的神秘而忧郁的氛围,好像这里有一种魔力,能勾起人心里面最深处的柔软和共鸣。
陆宇轻唱时专注倾情,心中逐渐归于宁静。九点二十分时,他以一首轻扬的老歌结束了第二场,走出门来,心里早已熄去了想要到高档鸭店找人泻火的欲望。
他心境莫名的轻松和随性,既然没了兴头,又顾虑着自己的身体,便就近找到一家酒店暂住。
晚饭后,他买来对症瘀伤的药膏,捻起腰带扣上封固着的金针,对自己受伤的肩头抹药和施针。
半个小时后,金针拔下,肩头明显轻松下来,然后专注于练功,直到满身大汗才停,收功歇息时,感觉疲惫之余另有一股踏踏实实的安宁感,带着这种充实的好心情洗漱睡觉,轻松入眠,一夜谁都没有梦到,只有自己坐在烟雾的最深处练功。
???
通往西北的铁路上,一列终点站是山西的火车在夜幕中咣咣铛铛地穿行,每过一处,刺耳的噪音都会将浓黑如墨的夜色撕裂,下一刻又狠狠地冲向远方。
一间硬卧车厢中,小黑哥懒散地躺在上铺位子,浓黑的眉毛和短发相衬出几分严肃,他闭着眼睛,双臂枕在脑后,迷彩裤子在脚腕处塞进军靴中,漆黑坚固的军靴底边已经被磨得光滑,右脚随意地搭在左脚上,安安静静,一动不动。
他现在是这个同去山西的小队一员,下面的几人在扯皮,大嗓门,小嗓门,荤话说个不停,吹牛侃天,东拉西扯,说得亲亲热热,其实根本没几句实话,谁都不信谁,偏偏还要做出咱们是好哥们,有危险我罩着你的模样。
他不愿和他们废话折腾,下面却有人不想让他安宁自在。
“……芮城县的确是个热闹地儿,东周古墓,魏晋古墓,全勾搭那儿了,还是吕洞宾的出生地儿,嘿,行里都知道那里有门道,可没听说过谁真从那里拾回来能发财的宝贝,实在危机四伏啊,不能大意了。”
又矮又瘦的老头看面相只有五十来岁,声音却十分苍老,说出话来很不协调。而且他肤色黝黑,黑得看不出太多生机,有些怪异。
与他一比,小黑哥虽然名字黑了点,但深麦色的光滑肌肤,包裹着结实如铁的肌肉,只显出青年的蓬勃活力和健康色泽,充斥着十足的力道感,根本沾不上半个黑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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