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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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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美或是精雕细琢的精致,而是一种相当柔和纯净的女性之美。那几乎是年幼的他对女性世界所有丰沛连绵想象的来源。

她并没有注意到已经醒过来的他,转过身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过梳妆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浅浅一层淡紫色的透明液体,有很好闻的味道,跟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他拿着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母亲就站在他床边,神色平静,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没有去哄他,只是拿过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闹,睡眼朦胧地任她作为。

她给他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书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买给他的巧克力,拉着他打开房门,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还有未暗淡的星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她走得很快,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他一声不吭,奋力地迈动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亲身上宽大的裙摆被风吹起来,笼罩住了他的脸,视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红,他听到母亲的高跟鞋咔哒咔哒穿过寂静的石板路。

她领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弯腰摸摸他的头,跟他说:“你乖,妈妈会很快来接你。”

她走了,他背着书包手上拿着那个香水瓶,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初春的的凌晨,雾霭中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

方措醒过来,屋子里的火盆已经熄了,他觉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挡不住高原的寒气,无论是蜷缩、伸直、侧卧、平躺,依旧是冷,双脚沁凉入骨,一直折腾了很久,才又有了隐约睡意,依旧是连篇累牍的梦境——方牧站在又脏又破的悍马旁边,抽烟,他很年轻,但眼神黑沉,像深渊一样,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将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为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鼓鼓地瞪着他。他抓起他啃得秃秃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丢掉一件无用的垃圾一样将他拎到一边,一言不发地进了车,铁家伙轰鸣着开了十几米远,又停下了。男人从车上跳下来,沉着脸大步地朝方措走来,随手拎起连踹带打的小孩儿走进了那扇门。

很杂乱的梦,有的真实,有的虚构,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累的。

早上起来,高原反应奇迹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门,外面的阳光非常炽烈,方牧站在悍马旁对着后视镜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强大的白光下,他脸上每一道线条都清晰无比,也英俊无匹,跟周围那些色彩斑斓的经幡、装饰物毫不违和。

方措站在门口,有些恍惚,看见这样的情景,竟一时分不清楚现实与梦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着后视镜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声口哨,用指腹轻轻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头看见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着自己,轻佻一笑,“来来,方小措小童子军,小叔给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脸一沉,扭头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挥,轻轻松松地将少年勾回了自己身边。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线晒得微黑的手臂紧贴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个激灵,像被一道电流击中,顿时手脚发麻,如同木头一样被方牧揽着,他能够清晰得感觉到方牧勾着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隐藏的力量,以及被阳光晒得有些烫的温度。

进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补回来一样,方措的个子是见风就长,已经长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张剪纸似的,单薄得厉害。下巴上的胡须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虚虚几根。方牧捏着他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用匕首在他脸上比划。

方措头昏脑涨,视线里是方牧下垂的眼睑,笔挺的鼻梁一半暴露在阳光下,一半在阴影中,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鼓噪起来,他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心情感到一种羞耻和慌张,几乎是下意识地用力推开方牧。

方牧没有防备,锋利的匕首划过少年的下巴,很快渗出鲜血。方牧一愣,甩了甩匕首,挑眉,“干什么?”

方措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好阴着脸,闷声闷气地说:“我自己会刮。”

方牧忽然凑近,嘴角挑一抹恶劣的笑,拍拍他的小脸,“哟,小兔崽子毛还没长齐,翅膀先硬了。”

方措莫名被他这种轻佻的态度激怒,为他那种不经心的轻慢而愤怒,挥手想要打掉了方牧的手。方牧连眼睛都未瞧,轻松抓住方措的爪子,一个反手,就将他反身扭住了。

少年的反应也很快,迅速用另一只自由的手朝后,肘击身后的方牧。方牧侧身避开,膝盖上顶,击在少年的后腰上,手顺势往前一送,少年向前踉跄了几步,差点没跌在泥地里摔个狗吃屎,好不狼狈。方措的头脑一热,转身蛮牛似的冲过来,抱住方牧的腰,还没等将他抱起来摔在地上,就感觉到方牧双手合拳一下砸在他的背上,直接将方措砸趴在泥地里。

方牧抓抓脸,居高临下地看着方措,冷声道,“得到机会,就要好好把握,别像流氓打架似的,没用!”说完,他就进了屋。

少年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阳光穿透云层,热辣辣地击打下来,像直接的棍子打在脸上。他不想要表现得那么没出息,他不再是那个可以被方牧单手拎起的小耗子似的孩子,他每天早晚都要慢跑半小时,他练拳,通过高强度的训练试图将自己的肉体淬炼得更加强壮,他也确实拥有在同龄人中引以为傲的出色的体能和反应能力,他觉得自己至少比从前,强大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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