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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只是在瞧,你在干什么……难不成手痒了,爬杆子偷灯泡?”
李小帅翻了个白眼,对我这话明显愤愤不平。
“陆慢慢,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偷灯泡的贼!?”
“我们家是穷到要我偷鸡摸狗了,还是怎么滴啊……我家杂货店里连个灯泡都没了!?”
他撒完气忽然拍了下自己脑袋,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
“哈,这么说,你还真是故意躲电线杆子后看我笑话……现在才走出来的?”
他可能是想到自己在灯下被蚊子围追堵截那一幕,抓着一只空可乐瓶跟一群飞虫打太极,居然有点恼羞成怒。
“陆慢慢,你……哼!”
久违的语调吧,我居然会有些怀念。本该可有可无的解释,我依旧解释了句。
“看见你被蚊子咬了一胳膊,我就走出来了。”
他“哦”了一声,磨磨蹭蹭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指头半掩着递给我。
“我从广州回来了……答应了要给你礼物的,自然得做到。”
“喏,给你的……嗯,口红,美宝莲的。”
我盯着他摊平五指,躺在他手心的这一只短短小小的银质圆管,想伸出手去握,最后还是缩了回去。
可再一想,又觉得这也在情理中。
女孩子都喜欢的礼物,李小帅大概只是觉得这东西小巧,帮她挑选时顺手多拿了一只,但我还是觉得拿到手会有些烫手。
没有灯的暗巷里我看着他背影,一直看到眼里什么也没有。曾有一念我是这样想的,他留下的那一声带礼物什么的也不过就是随口一说,好让他那一晚的到来和离去不显得那么突兀,给他自己或者给我们之间留一点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下一秒钟我又觉得是我自己想多了……一场自以为是,从头至尾狼狈的是我一个人,他其实并不怎么知情,他只是委屈自己为什么突然间就遭受到不公待遇,像他自己说的,他气恼在于他对我好,我却见着他绕道走?
到这一秒,我还在给李小帅找理由,似乎不找出这些支撑依据,我就走不出那一晚的榆树下,走不到他面前,做不到我想做的“街坊领居”。我甚至在回想,冰冰和孙胖胖这些人面前,我都是什么样子,好把这副模样原封不动的搬到李小帅面前来。
“这个,太贵了……”
“美宝莲”这牌子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与现如今的“ysl”“toford”一样受热捧,那价钱对于小地方的我们而言不算便宜,尤其是在我眼中。
李小帅盯着我,伸长胳膊,把口红往前推。
我回瞪向他,忽然不想再做无意义的抵抗。
没揭开盖,没看一眼颜色,拇指和食指捏住口红两端,偶尔用中指指腹摩挲那圆溜溜的管身。我仿佛是心疼他被叮咬出的这一身包,说的都很真切。
“要送东西,去我家给我就好了……或者,让李小冰带给我。”
我曾答应过要在这盏路灯下等他回来,可是这一会儿我们似乎不约而同的跳过了这盏路灯存在的意义,甚至他特意出现在这盏灯下面,我也没去追问他这是因为什么。
究竟是我们两个都刻意忘记了,还是,不敢提起?
我没仔细观察李小帅是什么表情,目光落在夜里浮动的那层层光晕上,终于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下午到的,坐的火车,颠死我了,回来先睡了。”
他不知道是真痒痒,还是怎么了,忽然使劲儿的用左手抓自己右胳膊,挠的那几个包变得通红一片,看的我眉毛跟着一跳。
“妈的,痒死我了。来来来,用你那指甲往这蚊子块上刻上去,横十竖十,直接摁扁掐破!”
我还是见不得这个人随便糟蹋他自己,落胳膊上的手就跟使劲儿挠的不是他自己的肉一样。他把胳膊往前伸,我听着那句“摁扁掐破”,下意识就伸出指甲,狠扣住的却是他乱挠的手,只是一下又松开。我好心提醒他。
“别掐了,留疤!”
李小帅忽然笑了,闷闷说,“又不是你们女孩子家,细皮嫩肉的不能留疤。有块疤不错啊,省的去纹身了,还天然款……帅不帅?”
他扬起脖子,看着我继续说。
“你不知道,广州那儿真是鸟语,那女营业员说了半天什么肤色、唇色还有这唇膏的各种色,我头都听大了。最后也不管她,我凭直觉挑的,就觉得这颜色好看,不艳。”
他盯着我嘴唇看,目光带一点我形容不出的留恋缱绻。
“太红了,跟海报上的女明星那样,嗯,反而不好看……”
“你,你看看这颜色喜欢么?我挑了好半天呢。也不算很贵,一支……我还是买的起的。”
我反问了声“一支”,随即停顿了下,像不用等他回答似的直接挑起另一个话题。
“其实没那么麻烦,我不挑颜色。”
伸手迎着路灯的光举高了些,银质圆管在灯下看起来那么精致漂亮,圆管上还有星星点点烁动的光,光看外壳就比我用过的那些口红高级很多。
可转眼间我又想起什么肤色、唇色可能也不是因为我而问的,很快打开盖,三根手指轻巧一旋,推出一截口红,挺真诚的附和一句,“你眼光挺好的。”
我伸手露出自己纤细的手腕子,在白皙的皮肤上轻描出一道红,红里带一点偏暖的橘,自然而然显得手腕这一片肌肤更白了,映衬着点点橙黄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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