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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高高山头高塘(第1页)

真正涉嫌一点黄色下流的,还要数这个:

“头对头,脚对脚!老屄对老**!”

此外,还有一些字谜。例:

“一点一横。屁股两横”。

谜底是:六。

“一点一横长,一架楼梯作大梁……”

其实,后面还有两句,只是笔者一时不能想起。答案竟是大写的“郭”字。

然而,在花墩,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谜语都是以“高高山头”开的头:

“高高山头一个大造佛……”。

“高高山头……”。

何谓“高塘”?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高塘”。——诸位,不瞒你说,恐怕只听说过“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吧?而“上有天堂,下有‘高塘’。”则是鄙人杜撰。

何谓“高塘”?

——山塘名。在拶山脚下,接近北山村附近。距花墩村约有3华里。

在从前,尤其是在解放之前,由于医疗水平有限,所以,凡是会生育能生育的夫妇,哪一对不生个七个八个,乃至十几二十个的?又有哪一户不夭折一个两个、七个八个乃至十几二十个的?有的家庭甚至生下一窝,最后仅剩下一个。

那些夭折了的婴孩,有的才几岁,有的出生才几个月乃至几天,就死了。死了?扔哪儿去?他们的待遇还能像那些七老八十的人死了一样,给他一具寿棺吗?花墩先人的处理方式,往往是拿把锄头弄只畚箕,将孩子的尸体拿到山上埋了,或直接扔进高塘喂鱼。所以,花墩的先辈们,在骂那些淘气的小子们时,往往会骂:

“你个背高塘的货!”

或者:

“你个被畚箕的东西!”

这都预示小孩子的夭折,长不大。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现在,乡下的一对农家夫妇,至多生一个两个。患“百日咳”,“三天疯”,“七天疯”死了的人,已少之又少了。

然而,意外的夭折事件还是在所难免。

一日,一对外地来花墩打工的夫妇,他们从老家带来的一对孩子,白天孩子无人看管。那天,七岁的姊带了五岁的弟到村南的一个公共厕所方便,不慎跌进粪池。姊被人救了,弟却被淹死了。按惯例,淹死的小孩应“背高塘”。但“高塘”早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即已填没了。孩子的父亲随便将他埋在村南的大丁岩山上。后经人举报,派出所介入此事。

已被掩埋的孩子的尸体,被再次挖了,送进火葬场火化。

“高塘”早已不存在了。

但这个语言还在。冷不丁,还会有人听到这句话:

“这个背高塘的货!”

或者:

“这个高塘鬼!”

何谓“疙宝”?

“疙宝”即“癞蛤蟆”。——又叫“蟾蜍”。浙中方言,“青蛙”叫“田鸡”。“癞蛤蟆”则叫“麻风田鸡”。因为它的全身都是疙里疙瘩的,所以它的另一个俗名又叫“疙宝”。

花墩早些年开代销店的一个老头名叫王苔藓,又名王麒麟,——他一个人有两个名字你大可不必惊诧,在本书中将有多位人物名字多达二至三个。仔细想想,其实,现实世界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些人的名字可以多达二三十个。这个王苔藓是个麻风病患者。大抵就因为他是个“麻风”的缘故吧,一身的疙里疙瘩,颇像“麻风田鸡”。于是,有人给他取了个绰号,就叫“疙宝”。

疙宝的一生是如此糟糕,他的一条腿几乎一年四季发痒、红肿、膨大,犹如一株“面包树”的一段枝干。且已溃烂出几个深深的大洞。一条腿的绝大部分,被一层鳞廯覆盖,像千年古松的龟裂的皮。不佞每次捧读卡夫卡的经典短篇《乡村医生》,其中有一段对书中小男孩腿部溃烂的描写,一下子就让人想起了我们村里的这位“疙宝”。

这种病,定然给疙宝的一生,带来了莫大的痛苦。他平日经常得用手抓它、搔它,用手指甲一点点抠自己腿上的鳞片——廯——这是他每日必修的功课。

平日,他的邻居们经常能听到他那若断若续的痛苦的呻吟声:

“啊哟……啊哟……”

疙宝的一生曾动过不止几十次自杀的念头。

起先,他住在“厅”——这是花墩最大的一个厅,属集体所有——附近。从前的古建筑,大多逃不出前“厅”后“堂”的结构。后来,他出资搭建了一间房屋之后,才搬入了村北一片松林附近的“十三间头”

他的隔壁住着他的一位侄子。他搬家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他的这位侄子,照看起他来能更方便一些。

代销店平日经营的,也就是一些日用百货。油盐酱醋。肥皂洋火。笠帽镰刀。油馓糖果……代销店隶属供销社系统,他销售的货,几乎全部由他的侄儿帮助挑进。他的侄儿是一位好侄儿,当然,“疙宝”也不会让他白挑。代销店,往往五味杂陈。有时,疙宝甚至将舀煤油的“提子”伸进了酒坛。再加上他的一条患麻风病的大腿散发出的腐烂的熟肉的气味,他的那个店何止是“五味”呀。

一些喜欢干净,有洁癖的人,是不大情愿上他开的那个代销店去购买货物的。如退休工人王安娱,。王安娱不止一次对人说:

“他的一双手,一天到晚在摸他的一双烂脚,摸来摸去,有时还会将他的一层烂皮掉进酒坛中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是绝对不会到他的店里去买东西的。”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有闲”。王安娱是位退休工人,虽然那时,他还没有退休,回家来也是探亲。但即使回家探亲,他也比别人“有闲”,买东西完全可以一个人摸到镇上去。一般草民,平日挣工分还来不及呢,油盐酱醋之类,自然就只好在疙宝开的代销店里购买了。

也有不嫌弃疙宝那一身烂肉,那一身臭的。村校的厉修谷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他甚至每年都有好几次,与这位麻风病人在一起,“做堆”剥“盘头鸡”吃。

文曲的老父嗜酒,孩提时,老父几乎三天两头都要打发文曲去疙宝开的代销店打酒。

文曲老父的酒量,大抵在一斤左右。但他也舍不得多买,平常要打,也经常打“三花”。——“三花”即“三百七十五克”。打三花必须用到两个勺子。先用一个半斤的勺子打上一勺,又用一个仅能容纳一百二十五克的勺子再打一勺。

过日子就得如此精打细算。

做生意就得如此不厌其烦。

有时,实在找不出什么下酒菜,文曲的老父就会嘱咐文曲,在买酒的同时,另外给他捎上一个五分钱的芝麻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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