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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春和想了想:“主动承担家务?洗衣做饭带孩子?”
任惟急了:“不是,关键的那两个字呢?”
应春和眉梢一挑,恍然大悟般笑笑:“老公?”
任惟喜笑颜开:“我现在就去做饭!”
应春和就在身后看着他慌不择路地出去,差点撞上门,笑得不行,提醒他小心一点,别把头给撞破了。
任惟捂着头懊恼地回了一句知道了,而后钻进厨房去准备晚餐。
打开冰箱挑选菜品时,任惟的心跳还没有平复。在此之前,他很难想象,自己快要三十岁了,谈起恋爱也会这般冒冒失失。
或许是因为,对应春和来说他们之间是重新开始,但是对丧失了记忆的他而言,他们牵手,拥抱,接吻,恋爱之间做的每件小事都是第一次,自然而然会心动不已,激动不止。
这跟年龄无关,跟对象有关,因为对方是应春和,哪怕任惟今天是七十岁,八十岁,还是会为应春和的一句“老公”而高兴得不停哼歌,一边哼歌一边洗菜,准备他们要吃的饭菜,就像现在这样。
任惟做晚餐的期间,应春和出去找了专门擦拭画框用的清洁布和小刷子进来,准备将画框上的陈年积灰都处理一下。
全部擦拭干净后,应春和将画框立在工作台上,打开台灯,仔细控制光影角度,拍了好几张照片,而后选择了一张呈现效果最好的照片给许连丰发过去。
[应春和:许哥,用无尽夏参赛你觉得可以吗?]
许连丰不是第一次见到这幅画,当初应春和的个人画展就是他帮着一手操办的,也知道那时应春和是准备将这幅画放在最后一天展出的,只是后来一连串的事谁也没料到,画展没能继续办下去,那幅画也没有如期展出。
这几年应春和画的画其实并不算多,好几回许连丰都想问问应春和《无尽夏》的安排,要不要帮忙出手掉。
他想得简单,这谈恋爱分手是常有的事,何况应春和最后跟任惟都闹成了那个样子,这幅画在家里放着也是糟心,扔了砸了都随应春和自己痛快,不过费了那么大心思画的画,卖了更好,起码有钱。
前年,应春和很长一段时间没画出来新画时,他也真的委婉问过应春和《无尽夏》有没有出手的打算,而且给应春和打了包票,说定会给他卖个好价。
应春和却说那幅画已经被他劈了,当柴火烧掉了。
一番话说得半真半假的,许连丰没太当真,可后来一直没再见过那画,倒是渐渐真信了,未曾想今日还能再见到这画。
许连丰给应春和打了电话过来,先是开玩笑地说了句:“这画还在呢?我以为真被你用来烧了。”
这幅画从构思到画完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难以衡量,应春和恨极了、痛极了的时候都没法狠下心毁了这画。而今与任惟重归于好,自然想让这心血能够到它原本该去的位置,拿奖,参展,受尽赞誉,如画里的人一样风光无限。
“没烧,放得好好的。”应春和笑笑,“你说的那个比赛,我用这幅画参加你觉得可以吗,许哥?”
“当然可以啊,这幅画也就是你一直藏着不肯卖,不然现在都不知道炒到什么价去了。”许连丰不会画画,可是他开画廊却不是光当土老板来了,一幅画能卖到什么价位,都靠他一双眼睛。他可是圈内出了名的慧眼,还常有人拿着画求他估价。
听许连丰这么说了,应春和放下心来,将这事定下,“那行,等我这边台风过去,我就将画给你寄过来。”
应春和个人资料许连丰那边都有,他要卖画还是参赛都只用将画寄过去,剩下的事情那边都会帮他办妥当。
这也是应春和跟许连丰合作到现在的原因,彼此都将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半个亲人。
挂断电话后,应春和从房间里出去,就看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腾腾的菜肴,四菜一汤,摆盘精致,卖相极好,显然是受到了应春和的口头激励,恨不得发挥出自己毕生的本领来做好这一桌菜。
而做好这一桌菜的大厨任惟正在一旁给奥利奥倒猫粮,奥利奥眼巴巴地围着,显然在用眼神示意这位铲屎官能够给得多一点,再多一点。
应春和看了一会儿,唇边慢慢带了点笑意,还真是做饭带孩子,俨然一副二十四孝好老公的样子。
把罐头和猫粮均匀拌在一起后,任惟摸了摸奥利奥的头,奥利奥知道这是可以开迟了,迅速爬过去将脸整个埋进了碗里。
任惟偏头,这才看见从房间里出来的应春和,微微一笑,“正打算去叫你吃晚饭你就出来了,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
应春和没说自己都出来好一会儿了,配合地笑了下,“是啊,心有灵犀。”
任惟做的菜不仅看着精致,味道也极佳,色香味俱全,唯一美中不足之处是有道土豆烩牛肉放了应春和不喜欢的洋葱。
但应春和没有说,只是夹菜的时候会小心地避开洋葱,无奈洋葱切得碎,再小心还是会有不慎沾到的时候,应春和每次用筷子在碗里把洋葱分开,才把牛肉和土豆吃进嘴里。
对于应春和而言,这实在是很小的事,没有必要说出来,但任惟很快注意到了这一点,看向他:“应春和,你不喜欢吃洋葱吗?”
应春和略微迟疑地点了下头:“对,但是你炒菜放了也没关系。”
应春和想要表达的是,虽然他不喜欢,但是任惟炒菜还是可以放洋葱。他只是不喜欢将洋葱吃进嘴里,并不像任惟对葱姜蒜讨厌到极致,完全不能够容忍它出现在菜里。
可是听了应春和的回答,任惟却微微皱起了眉,看起来有些困惑,“为什么没关系?既然你不喜欢,那我以后炒菜就不会放了。世界上能够做的菜有很多,洋葱的功能也可以找其他的东西帮忙代替,菜是给你做的,当然要做你喜欢的才对。”
就像他不喜欢葱姜蒜和蛋黄会直接告诉应春和一样,吃不喜欢的饭菜难受的是自己,能够提早说出来更好,实在无法避免才要试着接受。
应春和一愣,筷子不安地在碗里拨动了两下,思索片刻后慢慢道:“可能因为,我从小到大习惯了这样,不想给别人添麻烦。”
穷人是没有资格挑食的,除了吃下去会过敏,严重时会危及生命的海鲜,应春和一直不认为自己有拒绝其他食物的资格。
不喜欢可以尽量避开,但最好不要主动要求。家里不富裕,有什么就吃什么,父母做饭也很辛苦,应春和不想给他们再添麻烦。
应春和还小的时候,有那么一回,家里种了茄子,饭桌上就时常会出现茄子。应春和原本并不讨厌茄子,可是吃多了自然会厌,在一周内第三次吃到茄子后,他问妈妈可不可以不吃茄子了,他不喜欢。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后,摸摸他的头,温和地问他明天吃土豆可不可以,应春和说可以。
夜里他起来上厕所,路过父母房间,听到妈妈对爸爸说了句“感觉很对不起小和,让他跟着我们吃苦”,而后是压抑的哭声,很细微,却像有蚂蚁在应春和的心上啃咬,轻轻的疼,不致命,却磨人。
此后应春和再没说过自己讨厌什么食物,担心因为他的话语会让父母感到愧疚。
“我觉得这不是什么麻烦。”任惟听完应春和的话,轻声反驳,“对做饭的人而言,精心为人做的饭菜,能够让吃到的人真的喜欢才是首要目的。”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对应春和眨了眨眼睛,“何况,如果做的菜不是真的讨老婆欢心,我这个老公的位置恐怕不保吧?不是都说,抓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
应春和被他那句“老婆”烫了一下,脸颊发热,埋下头吃饭,敷衍地嗯嗯两声,听起来很不走心。
可是心情变好却是根本藏不住的,想想好像其他的事情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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