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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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第1页)

角在脸上肆无忌惮地流淌。

郑其明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年轻男人——说是男人,但刚褪去了少年的青愣,将将来到了“男人”的边缘,下巴上冒着非常新鲜的胡茬,淡青色,像雨后的芳草地,又浑身湿透,缩成一团,眼睛却亮的很,眨巴两下,两行水珠就从眼眶里落了下来。

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郑其明无心再追究。他只是盯了一会儿“小偷”的脸,蹲了下来,一双长腿叠在宽大的牛仔裤里,绷起隐约的健硕形状。

“你多大?”

他冷声问。

“20。”

陈阿满说,他身份证上的年龄确实是20岁——实际上他刚过19。

“很饿?”

“……没吃饭……”

陈阿满轻声说,他不想回答“我很饿我想吃东西”这种为自己辩驳的话,自己偷吃被抓,任何辩驳只会增加对方对他的厌恶,所以必须用陈述事实的方式小心回答。

“没吃饭”这三个字就很好。他确实一整天没吃过饭了,本来今天饭店老板说晚上要带大家去撸串,他从早晨开始便饿着肚子,没想到下午便被人像撵狗一样撵出去了。

饭都没顾上吃,又被浇在了雨里。

陈阿满眨了眨自己漂亮的眼睛,睫毛故意地忽扇了两下,像一只很不安分的蝴蝶。

下一秒,一包纸巾就被扔进了他的怀里。

“擦擦。”

郑其明冲他面无表情地扬了扬下巴。

“谢谢。”

陈阿满抽出一张纸,有点难堪地把嘴角擦干净,然后蹒跚地站起来,那双开了口的鞋由于挪了个位置,又从脚里流出一滩新的水来,打湿了一小片地板。

“……不好意思……”

陈阿满有些局促地往后站了站,过于宽松的衣服一动,刚才他在门口撕下来的那张红纸掉了出来,悠悠地飘在了地板上。

他还没来得及去捡,郑其明已经弯腰把那张纸捡了起来,举起来,又看一眼他,用两个指头捏住红纸,伸到他面前。

“怎么,你要应征?”

男人的语气是疑惑地。

陈阿满瞪大眼睛,在室内的光线下,方看清楚这张红纸上的内容,只消1秒钟,他便抓到了重点。

“彩礼多,10万元。”

正好是可以用来还刀哥高利贷的钱。为了他妈李秋霞不被抓到牢里去,陈阿满向同村的刀哥借了10万块的高利贷,限期半年还清,用作李秋霞的保释金,用钱来让陈勇这个狗日的闭嘴,不再追究李秋霞拿菜刀砍了他一条胳膊的事——砍一条胳膊算什么,李秋霞就算把他砍死也不为过。陈勇跟李秋霞结婚了多少年,就打了她多少年,上一次陈勇喝醉,用手紧紧地掐住李秋霞的脖子,李秋霞在挣扎中摸到了旁边的一把菜刀,照着陈勇的右臂就砍了下去,血流如注。

陈阿满总是想,自己明明长了一张见人就笑的喜俏脸,偏生是陈勇这种烂人的儿子。

如今他见眼前的男人,峰眉星目,虽冷酷,但基本可以算一个好人——就凭他蹲下来,扔了一包擦嘴的纸给自己。

陈阿满眼珠一转,一个主意涌上心头。

他冲着郑其明很急切地点着头:“我在你店门口看见了这个,想来问问情况……店里没人,我又没吃饭,所以想着先吃一点东西,等你来了再付钱。我不是小偷,薯片的钱我付了的。”

像是急于证明自己真的没有偷窃,从而赢得对方对自己人品的认可,陈阿满语速很快地说了一大串,又用指节敲了敲玻璃柜台,示意着他刚才付的一块五毛钱。

眼前的男人似乎没有全信他的话,也没有不信,神色晦暗不明。在他那双浓黑的眸子的逼视下,陈阿满想,这个人的眼睛似乎是自己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难令人撒谎的,连他撒谎精陈阿满都要很费一番功夫。

“坐下说。”

男人示意他在旁边一张小板凳上坐下,自己绕进了玻璃柜台后面的靠背椅上坐着。陈阿满有些惴惴不安,怕自己刚才吃薯片的前置行为彻底搅黄了自己的计划。板凳很矮,他蹲坐下去的时候双脚并拢,像一只被淋湿的流浪狗。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在自己坐下去的瞬间,陈阿满看见男人的嘴角令人极其不易察觉地上扬了一下,很淡的明朗转瞬即逝,又恢复到了某种漫不经心。

“我叫陈阿满,今年20岁,身高一米78……”

陈阿满开始自我介绍,话还没说完,便被一个扔进怀里的东西打断。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怀中,抱着一排三袋红豆面包。

“继续,边吃边说。”

男人坐在柜台里,拧开头顶的一个白炽灯,有一只小黑虫立刻趋光而去,沿着洁白的灯壁爬来爬去。屋内更加亮堂,照出来一张非常直观的、极为英俊的脸。

当时的陈阿满并不知道,这张脸,即将成为他迄今为止灰暗人生的,唯一一抹亮。

但很可惜,下一秒,灯泡的钨丝便烧断了,传来一股燃烧殆尽的焦糊味道。

满天星

屋内的光线灭了一小半。郑其明便把灯泡的开关“啪”地一声按上,那抹照在他脸上的顶光没了,他脸上的神色又陷入了某种晦暗不明。

“我……我老家在乌青村,高中读了一年就来海桐打工了。我打过很多份工,能吃苦,也很会照顾人……我……我没有爸妈……”

陈阿满开始讲自己的故事,一边说,一边撕开一片红豆面包塞进口中咀嚼,甜腻的红豆盈满唇齿,令他原本颓丧的心情,变得稍稍昂扬了一些。

作为一个极善撒谎的人,他很明白,最高级的谎言要伴随着真实,方能令人信服。陈阿满十几岁便出来跑社会,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和面孔,早已习得一身巧言令色与油嘴滑舌的本事,见人三分笑,递得春风话,就连走夜路碰见鬼,他陈阿满也能把鬼拦住称兄道弟,哭悼一遍挽联上的哀词。在李秋霞的事情没发生之前,陈阿满是一只随风飘荡的菜粉蝶,风吹到哪儿,他就到哪儿,哪里有赖以谋生的大白菜叶子,他便凑过去,吸精食髓。

他天性自由,不爱停留,也从来没想过,19岁的夏天,刚迷迷糊糊地踏入成人世界不久,自己居然要使出浑身解数,以谋求跟眼前这个男人,组成一个家。

“家”的概念陈阿满几乎没有。汉字“家”拆分开来,摇摇欲坠的宝盖头下是一只豕,释义为“猪”。对,他就是一头涂满糟糠的猪,在世间的烂泥中摸爬滚打。曾经是苦却畅快,后来,只剩下了苦。

陈阿满用力地想,也许眼前的男人就是上帝对他的某种垂怜,所以送来了唯一的、半年内可以筹来10万块的机会。

刀哥当时把钱借给他的时候,用那只被火烧过的布满疤痕的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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