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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霄有一个多礼拜没有主动和海百合联系了,海百合有点发愁,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露水姻缘,没有承诺,没有约定,随时可以单方面结束。
她以前也干过这种提起裤子不认人的事,约过就丧失了兴趣,微信拉黑,两个人就断的一干二净。
但梁霄干什么那么做呢?难道是厌倦她了?不可能啊!明明上一次还很意犹未尽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又磨蹭着来了一次才分开。
总不可能是因为她睡觉的时候把他的胳膊当尾巴蹭来蹭去还流了点口水吧,吃都吃过了,不会不会。
那他是在顾忌什么?难不成是她的上回的试探被他看穿了?他为了不和她发展下去,才干脆一刀两断?
海百合发愁了,换做别人,她也许没有那么纠结,消失就消失呗,她才懒得操这个心。
但她对梁霄的感情是不一样的。
除了对他皮相的迷恋,她对他也有某种不同寻常的感情,喜欢是有的,他这样的男人很难不让人喜欢,因为他的身世和遭遇,怜爱或者说母爱也有一点,因为两个人共同经历了两次非同寻常的遭遇,还有点类似于革命友情(?)的奇特感情。
综上所述,她对他很有兴趣,并且在短时间内不想结束这段关系。
但要是太主动,她又怕把人吓跑,梁霄的顾虑太多,而且刚刚受过情伤,如果她不是真正喜欢他又要去招惹他,那未免也太过分了。
“喂……百合?”牧歌在她眼前用力晃了晃,“你想什么那么出神,看帅哥呢?”她张头探脑,试图在拥挤的食堂里找到一个值得被海百合侧目的大帅哥。
她当然失望了。
海百合用筷子挑着番茄炒蛋里仅有的两块蛋,语气游移:“你说……我要是对一个男人有非常强烈的兴趣,我该不该去追他?”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牧歌问,“想睡他的兴趣?”
“关键来了,我睡过他了,我承认这方面他很吸引我,但我……”海百合咬了咬下唇,“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也很感兴趣,我想了解他,你觉得我是不是喜欢他?”
牧歌手里的汤匙吧嗒一下掉在了不锈钢饭盆上,她惊呆了:“你是……恋爱了吗?”她觉得这个世界突然魔幻了,“对不起我要冷静一下。”
牧歌的反应其实并不奇怪,她和海百合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但两个人的感情经历截然不同。
她的初恋发生在高一,暗恋对象是隔壁班的学习委员,她有一天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也许是因为他对她笑的时候样子很好看,也许是因为她掉了一片姨妈巾却偏偏被他捡到了,不管是什么原因,爱情突然就降临了。
她开始主动被动地去注意他,身边的人说到他的名字时,她会竖起耳朵不放过每一个字,她知道他的生日,他的考试成绩,他最喜欢的女明星,当别人问她你觉得某某某怎么样的时候,她会像被发现了小秘密似的面红耳赤。
做操的时候,她会因为和他排成相邻的两排队伍而窃喜,这就意味着她做侧身动作的时候可以偷偷看她了,去上厕所的时候,她也会故意从他窗前走过,希望他看到,又怕他看到。
后来,这位学习委员和同班的一个女生好上了,她看见他们俩手牵手在操场上走,为此她伤心了很久,觉得天都塌了。
这样美好而青涩的体验虽然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但却是一段值得回味的记忆。
可海百合喜欢过很多男孩子,包括初三时谈过的那个所谓“男朋友”,可她并没有想过要时时刻刻在一起,那种喜欢……和她不一样。
牧歌回味了一下自己的初恋,很确定地下了结论:“你喜欢他。”
“那我要不要去追呢?”海百合十分纠结。
牧歌是知道她的心结的,海百合看见合眼缘的都会撩一下,想睡的更是直奔目标,但如果真的谈到感情,她又害怕自己移情别恋太快,最后伤害到对方,所以她很坚定地说:“追!喜欢就追!你告诉我的。”
海百合咬着筷子,拿不定主意:“我怕我追了人家到时候又不喜欢了……”其他人也就罢了,梁霄刚刚被人甩过一次,那万一再被甩一次怎么办?
牧歌忍不住吐槽:“照你那么说,大家都别恋爱了,谈恋爱为的是过程,又不是结果,谁能保证都有一个好结果呢,你以为是写小说呢,作者说是he就一定会是。”
海百合有点患得患失,她一方面觉得梁霄说的不动真心享受当下挺符合胃口,没有压力,但又有点不甘心,她有点想独占他。
“这真的不像你啊。”牧歌挑着三鲜里的肉丁来吃,边吃边问,“你以前从来不在意这个,干嘛,真有那么喜欢他?”
海百合沉吟了一会儿:“那倒也不至于,我是不在意结果的,但我……不想伤害他。”
除此之外,她还有另一重顾虑,她总觉得梁霄在故意疏远她,没有理由,没有前兆,就是第六感。
难道是他看出了那天晚上的试探,觉得她动了心,所以要像她绝了庄一剑的念头似的,绝了她的想头?
“没有试过就不知道结果,说不定就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呢。”
海百合觉得很有道理,这样猜来猜去的也没意思,不如主动出击,五点半下了课,她和牧歌在食堂随便吃了点就飞奔回宿舍。
牧歌就坐在书桌前看她五分钟换好了衣服又用十分钟画好了妆,这就算了,她原本走都要走了,还折回来问她:“你是不是买了mm豆,给我一包。”
“你拿吃的干什么?”牧歌囧囧有神,“没吃饱吗,我还有巧克力棒。”
海百合也没客气,全都装进了自己的拎包里,牧歌看着她新买的包包好奇:“你怎么不背小包啦?”
和其他出门喜欢带一堆东西的女孩不同,海百合通常都只背小包,放一个钱包一部手机一支口红一小瓶香水就放满了的那种,海百合给了她一个悲痛的眼神:“你不懂!”
她现在不在身边带点吃的就觉得不安全,为此,她最近的饭量都大了不少,就怕哪天又来一次,饿得饥肠辘辘还要和怪物搏斗。
然而牧歌彻底想歪了:“噢!我懂了,去他家里过夜是吧,那得带不少护肤品,女生出门过一夜和过一个礼拜并没有什么区别。”
海百合的脚步微微顿了顿,但她很快收拾好了心情:“那我走啦。”
“拜拜,不给你留门了。”牧歌对她挥挥手。
海百合直接到了花样年华,华灯初上,酒吧里的人还不多,飓风乐队的人和她一前一后进的门。
庄一剑叫了她一声,海百合挂上笑容和他们打招呼:“嗨,你们今天来得那么早?”
“今天没堵车。”毛晓从后面探出头来,笑嘻嘻地说,“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都不爱坐地铁,公交堵得厉害,我们就提早出门了,没想到今天没堵,真幸运。”
虽然对毛晓也有所猜测,但亲眼看到他一切安好还是令海百合感到高兴,她的笑容更真心了一分:“干嘛不坐地铁了,你们学校坐公交过来要转好几趟吧?”
“是啊。”毛晓和王冬都是热情开朗的性格,区别在于毛晓对于漂亮女孩子都很热情,“可就是不想坐地铁,我还以为是我一个人的毛病呢,没想到大家都这样。”
熊宝宝插了句嘴:“肯定是因为之前地铁站里有人失踪了,我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犯呢!”
海百合吃了一惊,她以为在隧道里死去的人都该和胡杨乡一样活过来,比如毛晓不就好端端在这里吗?怎么会有人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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