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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修长白皙的指尖把餐桌布的一角揪得起褶。
父母亲对他的疼爱他怎能不知,他们的担忧他也理解,但是……
他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长大,赞美与关爱环绕着他。
虽然父母一直工作很忙,陪伴他的时间也不多,关于自己的童年,温诺一大半的记忆都是保姆的画面,但他知道,家人们都很爱他。
他不喜欢从商,天生对数字不敏感,而是更喜欢斑斓的色彩,对比鲜明的图块,父母也从未强逼他学习管理公司。
虽然偶尔……他也会觉得有点孤独,但相较于圈子里的独生子,他已经很幸福。毕竟每个人生活在这世上都有各自需要承受的重量,他没有资格再抱怨什么。
直到他遇见应离。
虽然有他自己预设的热暴力任务在身,但扪心自问,温诺不可否认他止不住地想对应离更好一点。
他喜欢应离的沉默寡言但是总对他句句有回应,他喜欢应离系着围裙做饭的身影,他喜欢应离给他念睡前故事的嗓音。
他有时能从应离身上感知到一种仿若同类般的气息,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
他们明明是如此的不相似,他们一个像冰,一个像温水,形态与温度都各不相同,温诺也不知道这种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
直到“约瑟夫”念出他的台词——“这无关性别、身份、财富、容貌,而仅仅是两颗孤寂的灵魂的吸引”。
……是的,在抱团取暖之后,他好像才明白了孤单是什么感觉。
所以他才一再的心软与后撤底线,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想由自己提出分手,他实在不希望应离尝到孤寂的冷酷滋味。
他还有家人朋友,但应离却只有他了。
温诺垂下眼睫,说道:“妈妈,我知道你们担心我。但我还是不想用这种方法去伤害别人,爸爸不是教过我,做人和做生意一样,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信任消耗完了,就会孤立无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们不用担心,我会自己处理好的。”
两位父母相视一眼,无奈。
温母悠悠叹气,语气和缓:“好吧,诺诺,但你要知道,人和做生意相似,但又有不同。”
“做生意是钱货两讫,各有所图。可人心,你对人家诚信,别人就一定也会诚信对你吗?”女人的眼尾有些许皱纹,是岁月留下的智慧风霜:“你认识他多久,又了解他多少?”
温诺不喜欢别人这样猜忌应离,忍不住小声维护他道:“认识一个人的品性也并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吧,虽然我也才认识他不到一年,但……”
“诺诺,”温父倏地出声打断小儿子的话,威严的嗓音沉沉响起:“你和他的缘分起始,可远不止几个月,最少也快有两年了。”
温诺一怔,瞳孔微微睁大:“什么?”
“应离这个年轻人,后生可畏,我们关注他的时间比他认识我们还要久。”温父回忆起往昔:“他初出茅庐的时候就很快展露出了才华,我们观察了他一阵子,才选择与他们的科研所合作,那大概是在……一年以前了吧,也就是在你还没进a大以前,你和他的缘分齿轮就开始转动了。”
温诺愣愣的,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
“也就是说,这次是我们温家和他们科研所的第二次合作,并不是首次,不然以我们谨慎的作风,也不会那么快当场定下来。”
“他对你而言,是刚认识不到一年的天之骄子。而你对他而言,却不是陌生人。”
资助过的天才,很巧合地跟他们的小儿子成为了室友,又很巧合地跟温诺变得亲密无间,到最后成为了恋人。巧合连着巧合,很难不让人多心啊。
会忍不住让人去想:
他们是真心的自然的相爱吗?
他们的爱纯粹吗?
等到应离名声大噪,名扬世界之后,他还需要温家吗?
温诺的脑子有点乱乱的,发小苦口婆心的劝告,和室友那份让人揪心的过往资料乱糟糟地混在一起,让他的嗓子眼堵堵的,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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