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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因为这是皇家姓氏。

如果按照一般的说法,我应该被称为&ldo;皇子&rdo;。

如今民间都以为前朝君主大乔皇帝无子嗣,但其实是有的,而且不止一个,只不过皇帝不喜欢这些孩子,所以没有一个人得到承认。孩子们多数都归于了母亲家,各自随了娘亲的姓氏,唯独我和柳思思是例外,思思的母亲家族权势极大,所以她是唯一一个能留在皇宫中养尊处优的孩子,但就算是这样,她的身份也还是不被承认,更不为民间所知。

至于我,我之所以能留在宫中,则是因为我的母亲在生下我后就死了,那些人都以为我无处可归,但姓陆的人不能横死民间,不能流落在外,所以我被关在了宫中。

我这辈子两次被寄予了极大的期望,第一次是在我出生之前。那些泥古不化的忠臣良将们不知皇上已有子嗣,硬是为了他们所谓的&ldo;正道&rdo;培养了一个女子,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她在皇帝外出巡游时接受了自己主上的安排,给不知情的皇帝下了药,让根本就不喜欢女性的皇帝神志不清地和她发生了关系,皇帝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之后母亲心满意足地怀着我,等着她&ldo;正道&rdo;能得以实现,但她等来的不是什么美好的未来,而是难产。

后来据老张说,那时她是有选择的,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她毫不犹豫地选了保我,甚至都还没等到那些&ldo;忠臣&rdo;发话,她就没了。

直到死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忠国忠君的巾帼英雄,何等可笑,何其悲哀。

她是第一个因为我而死的人。

兴许是天生就带着灾殃,我与一般的孩子不太一样,我过于早慧,无法忘记一切。无论是前天我磕到在哪块石头上,还是午时树叶又掉了几片,又或者是柳思璋跑来戳了我几下,这些琐碎的事情,我一件也忘不掉,我还不会说话,就先学会了记事,所以头疼昏厥成了家常便饭。但那些抚养我的人并不知道我过目不忘的本领,只知道我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不足以继承大统,于是他们将这归结于我母亲的低劣体质,同时也放弃了我。但就算如此,我到底是姓陆,一岁多时,我被交入了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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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荒唐的宫城里,被皇帝厌弃的人基本是没什么活路的,我亦是如此,我至今都能记得自己爬着去找吃食时的情景,如果被人发现,接下来不但要受罚,还要挨饿。

待到大了一些,我终于从某个小太监那里讨了条活路,这个小太监因家贫被卖入宫中,见我像是曾经的他,心里便可怜我,愿意拿些多余的饭菜救济我,多亏了他,我还算健康地长到了三四岁,渐渐有了点水灵的模样,救助我的人却因为宫中变故,平白丢了性命。

柳思璋,那时候还叫阿柳,他偶尔会跟着他义父进宫,他义父去办正是,他就来找我,阿柳会带来些吃食,什么事也都会帮着我点,但只依靠他,我是活不下去的。

失去食物来源,我就只能去和其他人做交易,谁能想象,一个皇子要靠干杂活来谋生。干活代工都算是好的,毕竟一个四岁的孩子就是再聪明,也干不了重体力活,更多时候,大人们喜欢利用我身为孩子的特质。

那些人会借着我的手杀人。

身为皇子,我的卖点有二,一是早慧,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其实我心智已经如同十一二岁的少年,可以理解他人的意图;二是自由,身为皇家子嗣,若是没有人管我,就意味着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宫中许多地方悄然移动。

所谓的暗杀,实在是很拙劣,一个孩子能做的事并不多,要么在茶水中加药,要么在枕头中插毒针,因为我心思细如发丝,不但能得手,而且从未暴露过。

幼时我并无是非观,要么去死,要么杀人,必须选一个,没人会帮我,我也不相信什么中间选项,要想活着,就得抢命。没人来教导我仁义道德,我也没有余力去想。

后来陆丝出生了,她成了住在宫城中的第二个孩子,待遇却完全不同于我。她有母亲做后盾,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能活得很好。

像陆丝那样,作为母亲的掌上明珠,在宫中过着优渥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只有一身看起来不错的旧棉服算是最贵重的财产,而她拥有那时我想有的一切,她头上一朵珠花甚至能买下来我这条命。

说不嫉妒是假的,我那时甚至恨她,如果没有她,我就不会知道我的生活原本可以好到那般程度。她与我分明都是皇帝的孩子,却是云泥之别。

后来,陆丝成了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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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五岁那年,皇宫里的气氛突然变化了。不常出现在一处的皇帝和皇后时常在一起,而我第一次站在了我的生父面前,他努力地对我笑着,给了我两块糖,我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东西,贪恋的眼神太过明显,他发现我还想要吃,竟把那一盘子糖都端到了我面前,还说什么&ldo;天杀的皇帝佬儿,居然这么对待一个孩子&rdo;之类的话,面带愧色地摸了摸我的头。

自那之后,我的待遇突然好了起来,我有了锦缎被子、一日三餐和冬日中的木炭,而且他还时常来看我,陪我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像是什么&ldo;我其实也不算是你爹,但有你这个儿子挺好的&rdo;、&ldo;希望你不会有心理疾病&rdo;、&ldo;要是能把你带到我那个世界就好了&rdo;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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