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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堂里,明灯如昼。
夏莹莹盘膝坐在地板上,一尘不染的洁白衣裳,明净如玉的模样,仿佛一朵皎洁的出水清莲。
一身风尘的叶小天就躺在她的腿上,莹莹青葱的手指正拈着酥软甜香的糕点,看着他吃,比自己吃还开心。
叶小天含糊不清地道:“明天一早,我就得赶回去。”
莹莹笑容一敛,不舍地道:“这么快?”
叶小天“嗯”了一声,强掩疲惫道:“知县许我的休沐之期只有十天,不能耽搁太久。我来,是为了告诉你,我在努力。莹莹,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相信你……”莹莹柔柔地说,心弦忽地被拨动了一下,不断地颤动。
十天一个往返,从葫县到红枫湖上千里路,而且绝非一路坦途。
莹莹从红枫湖去过葫县,自然知道那路有多难走。
而叶小天只用了不到五天就赶到了这里,他究竟是怎么赶来的?
直到此时莹莹才注意到,叶小天颌下满是硬硬的髭须,双眼充满血丝,脸色异常的憔悴,而且他的衣裳染满了尘土。
看得出,他本来穿的是一件新衣,现在却颇显陈旧。
莹莹温柔地抱住了叶小天的头,她是一个不谙世事、活泼天真的少女,但这一刻,天性里那柔软的母性却完全地焕发出来。
叶小天枕在她的大腿上,沉甸甸的,她那颗驿动的心也随之变得无比踏实、恬静。
叶小天轻轻发出了鼾声,他枕在莹莹的大腿上,竟然睡熟了。
“小姐?”小路和小薇蹑手蹑脚地走进来,莹莹马上竖起手指,小声儿地“嘘”了一声。
小薇吐了吐舌头,瞟了一眼枕在莹莹大腿上的叶小天,心底忽然有些羡慕。
她羡慕莹莹,羡慕那条大腿,她一直觉得叶小天能够得到莹莹的芳心,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是现在,她只羡慕能温柔地服侍叶小天的莹莹。
十二个人,三十六匹马,换马不换人,五昼四夜,跨越千里山河,只为谋一面,只为说一语!这个男人,配得上莹莹。
小薇把一条薄衾搭在了叶小天的身上,动作很轻、很温柔。
小路往莹莹背后摞了三个大靠枕,向不时偷睃叶小天的小薇打个手势,两人便赤着雪白的足,悄然退了出去。
此时,哪怕有一个宇宙,四个人也嫌太挤,那本就应该是两个人的世界。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月牙儿渐渐隐去,叶小天还在莹莹怀中熟睡。
莹莹怀抱着他,心思却飘出了很远。因为她知道,当天光大亮,她的情郎就将踏上归程。她的思念,还要系在那遥远的地方。
室外,夏家几兄弟打个哈欠,悄无声息地退开了。
夏老爹素知女儿任性胆大,生怕她做出些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来,那真是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了,所以把几个儿子都派来监视,一旦叶小天有所异动,那就难免一顿苦头。
可怜了这几兄弟,为了小妹子风餐露宿。
其实夏老爹现在心底里已经渐渐开始接受叶小天了,即便叶小天无法再进一步,三年之期到了还是县丞,他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能力和决心。
这样的男人,配得上他的宝贝女儿!
但是,既然那个诺言还未到期,他很想看下去,看看叶小天究竟会走到哪一步。也许,叶小天会给他一个惊喜……
鸡啼声传来,叶小天悠悠醒来。莹莹咬着嘴唇,恨不得马上冲出去把那只大公鸡宰掉,要不是它吵醒了小天哥,他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叶小天实在是太疲乏了,凭着一口气儿撑到红枫湖,他的身子都似散了架,躺在那柔软结实的大腿上,嗅着莹莹身上淡淡的处子幽香,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却不想一睁眼已天亮,而莹莹依旧保持着他睡去时的姿势。
莹莹的腿已经麻了,但她心里却很满足、很开心。这个夜晚很长,也很短,无论如何,都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了一段难忘的记忆。
叶小天一大早就离开了,不过这次他吃到了一顿热乎乎的早餐,而且是莹莹亲手服侍的。
当他跨上马,两胯立即一阵酸痛,连续几日长途策马疾驰,胯骨疼痛难忍,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
叶小天微微蹙眉,但马上就舒展开来,他不想莹莹为他担心。
“我走了!”叶小天神采奕奕地说,向莹莹很帅气地扬了扬马鞭:“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六品官,八抬轿,接你过门!”
莹莹心花怒放,向叶小天灿然一笑。
叶小天打马扬鞭,率领他的十一名侍卫骑士踏上了归程。
一间静室,四壁皆空,只有正前方悬挂着一个墨迹淋漓的“道”字。
李玄成全副身心地专注于面前那块美玉。
美玉纯净剔透,这是他在金陵所购的那块一人多高的璞玉,剖开后里边竟是一大块质地极佳的白色美玉。
此时那块美玉在他的刻刀下面,正渐渐变成一个很美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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