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章 唤醒(第1页)

年老的血仆小心翼翼的将浑身僵硬的殷血歌放在了床榻上,他苍老的面孔上流露出一丝谨慎的担忧之色,不安的揉搓着双手,呆呆的看着殷血歌苍白的小脸。

是人就有黑白好坏的概念,在殷族的所有稚子中,殷血歌对他们这些地位卑下犹如牲口的血仆,是最和善的一个。甚至很多时候,殷血歌和殷血骄等人的冲突,就是因为殷血歌庇护这些可怜的血仆。

所以在殷族的血仆和血奴心中,殷血歌和殷族的那些族人不是一类人。殷血歌在过去几年中,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尽力的关照庇护这些血仆、血奴,而这些血仆和血奴,也在小心翼翼的关护殷血歌。

殷血歌躺在床榻上,周身剧痛,五脏六腑剧痛,背后碎裂的骨骼相互摩擦,更是痛得他生不如死。他死死地咬着牙,艰难的转动眼眸,向自己床头的一个柜子望了一眼。

老血仆哆嗦了一些,他急忙向殷血歌的屋门望了一眼,然后小心的拉开那个柜子,按照殷血歌目光的指引,从其中一个抽屉中,发现了十几片色泽各异的玉片。

这是殷族的‘绩点玉简’,不同色泽的玉片,代表着数量不同的家族功绩点。比如说浅白色代表了一点功绩点,乳白色就是两点;浅红色是五点功绩点,绯红色就是十点功绩点;至于说和鲜血色泽一样的血色玉简,镶嵌了一条银色纹路的,就是五十点功绩点,两条银色纹路代表了一百点。

但是殷血歌柜子里的这些绩点玉简,面值最大的不过是浅红色,其中浅白色和乳白色的又占了大部分。所有绩点玉简加在一起,总数额也就是堪堪超过五十点而已!

老血仆看了看殷血歌,浑身僵硬的殷血歌缓缓点了点头。为了作出这个动作,殷血歌已经耗费了体内所有的力量,并且引起了剧烈的内脏疼痛,他的嘴角又有一丝鲜血滑了出来。

殷族乃血妖之体,每一点血液都对血妖至关重要。殷血歌此刻嘴里有血液流淌出来,证明他又伤损了一丝元气。对于一个十一岁的稚子而言,今天殷血歌损失了体内一半以上的血液,这对他是一次极其惨重的伤害,足以让他过去大半年努力修炼的成就毁于一旦。

看到殷血歌殷切的目光,以及他嘴里流淌出的一丝鲜血,老血仆急忙点了点头,哆哆嗦嗦的从那些绩点玉简中挑选了一下,凑出了五十个功绩点出来。柜子里还剩下最后两个乳白色的绩点玉简,殷血歌最后剩下的,也就是四个功绩点了。

将所有的绩点玉简揣在袖子里,老血仆用不逊于年轻人的速度冲出了屋门,向着家族的赏功殿匆匆行去。作为在殷族劳累了数十年的老血仆,他知道现在的殷血歌需要什么。

殷血歌轻轻的吐了一口气,他吐出的气息中都带着一层淡淡的红色。殷极焐无耻的一掌偷袭,对他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他的身体机能已经全部冻结,以殷血歌孱弱的生机,想要从这一掌的破坏中恢复,没有三五个月的功夫根本不可能!

他毕竟只是一个稚子,一个弱小的,连血妖精血都没能凝结出一滴的稚子。

他也知道,除开那些这些年来,被他微弱的力量庇护过的血仆,没有任何一个殷族人会来照看他。他在殷族中没有根基,没有背景,没有靠山!他从刚懂事的时候开始,就因为很多事情,和殷血骄、殷血慠等家族嫡子发生了冲突,他几乎得罪了整个殷族的所有族人。

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殷血歌嘴里又有一丝血液流了出来。

眯着眼,殷血歌用眼角余光看着窗外红彤彤的天空。血雾结界继续笼罩着整个殷族城邦,夜晚还没降临,阳光对殷族的稚子以及那些实力普通的战士有着极强的杀伤力,所以除非夜幕彻底统治大地,殷族城邦的血雾结界是不可能撤销的。

但是一旦月亮出现,血雾结界会用最快的速度消散,让月光照射整个城邦。殷血歌也在等待月光照耀的时机,他的伤势想要恢复,除了自身的恢复力,还必须借助外力的帮助。

短短半刻钟后,老血仆气喘吁吁的跑回了殷血歌居住的小楼。这一次还好,很顺利,没有人在半路上故意添乱。老血仆轻手轻脚的关上了房门,捧着一个精巧的白玉小碗来到了殷血歌面前。

和早上在稚子殿服用过的那一碗血液精华一样,这是一碗用一百人的心头精血调和而成,融入了各种药草以增强效力的血液精华。五十点功绩点一份,这血液精华在赏功殿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老血仆小心的伺候着殷血歌,服侍他将这一碗血液精华喝了下去。殷血歌体内一阵暖流涌动,他背后被殷极焐打碎的骨骼发出‘咯咯’的脆响,在他肌肉的蠕动下,这些骨骼正在相互拼凑在一起,努力的修复着殷血歌的伤势。

体内的剧痛削弱了许多,刺骨的寒气也被血液精华内蕴藏的热力驱散了不少。殷血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然后向那老血奴强行笑了笑。

“老安德森,快走,不要在我这里待得太久了!不然他们会找你麻烦的!”

老血仆安德森不安的看着殷血歌苍白的笑脸,他嘴唇微微一动,想要说点什么。但是殷血歌目光坚定的看着他,咬着牙低声呵斥着将他赶出了自己的屋子。

从懂事时起,殷血歌就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庇护这些可怜的血仆和血奴。他固然因为这些事情被殷族的族人排挤,被他们用各种手段打压和伤害,但是也因为这样,他在殷族的那些血仆和血奴心中拥有了极高的地位,所有血仆和血奴都愿意在可能的时候尽力照顾殷血歌。

但是殷血歌不能让老安德森他们表现出对自己的任何好感,不能让殷族的族人发现自己和这些‘卑贱’的血仆血奴的感情。殷族城邦每年莫名消失的血仆和血奴何止十万?殷血歌不愿意老安德森他们也成为这里面的一份子。

老安德森低声叹着气,低声祈祷起来——‘仁慈的血歌少爷,愿万能的神庇护您’!

伸手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老安德森低着头,有气无力的走出了房门。

看到老安德森的动作,殷血歌无奈的笑了起来。刚才老安德森的祈祷词和手上的动作,如果落在殷血骄他们的眼里的话,老安德森会直接被丢进化血池当做祭品吧?信奉光神的异端,这个罪名在如今的西方,数十年前有个名头叫做‘欧洲大陆’的地方,可是不轻的。

体内那一碗血液精华正在发挥强大的功效,殷血歌的身体渐渐的有了一点力气。他艰难的转过头,看向了窗外血色的天空。鲜血一样的颜色,让人心生腻味,让人想要呕吐的颜色。

翻滚的血雾结界中,殷血歌好似看到了一对儿老人的面孔。

老韩和老韩的妻子,一对儿被殷族将全部精力都压榨一空的可怜血仆。殷血歌从小就被老韩夫妻两照顾大,也正是因为他们老两口,殷血歌才在心里保持了最后一份善良,没有被殷族这可怕而残忍的家族彻底同化。

殷血歌刚刚懂事,刚刚有照顾自己的力气的时候,老韩夫妻两就突然消失。

那时候的殷血歌虽然年幼,但是他知道,那是殷族特意让老韩老两口蒸发。

一些事情,殷族的长辈们不愿意让殷血歌知道。

“迟早有一天,我会知道的!”殷血歌用力的抿着嘴唇,他用力的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然后一把握住了胸口挂着的一枚淡银色的玉蝉!

淡银色的玉蝉大概有一寸长短,玉质是一种很罕见的宛如金属的银色宝玉。雕刻玉蝉的手法古朴而大气,寥寥几刀就雕刻出了一只凌风飞舞的玉蝉应有的灵性。玉蝉中隐隐有一片片的云彩旋转飞舞,但是每一次殷血歌尽力想要看清楚的时候,他总是觉得眼前一花,这玉蝉依旧是那玉蝉。

黏在手上的一丝血液不小心的碰到了玉蝉上,殷血歌的手一哆嗦,他艰难的想要用衣衫将玉蝉擦拭干净,但是今天他的手实在是没有了任何的力量,他根本就拿不起这一枚玉蝉。

这是老韩夫妻两对殷血歌慎重交代过的东西,这是殷血歌从未见过的母亲留给他的宝贝,要他千万不要弄丢了。殷血歌从未见过他的母亲,但是在他的心里,他对自己的母亲有着世间一切孩童应有的美好憧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万剑归元

万剑归元

平凡青年,无意间穿越到了与现实世界有交集的平行修真世界之中。面临生死威胁,为了寻找回去的路,他不得不接受了神秘的传承!在仙界崩溃,凡人再无飞升之望的平行世界中,有一个传说。万剑归元之日,仙界再临之时!然而,仙界,这一局诡棋的背后,却隐藏着残酷的秘密...

圣同

圣同

宇宙开启,一个是源,一个是炁,源是生机,一分为二,而创于三,先天圣人止于此,开宇宙上下天地,再开独立天地,眼看每隔十几万年的元会在即,九阶文明更新毁灭,从零到一的进阶,为了寻找圣同的方法,男主在星际穿梭,各界游走,秦夜乃是先天至圣一丝紫气,但他极端霸道,强行推动大同世界来临,期间更是单挑九界至尊,而楚阳慢稳,穿梭在...

坏了!末世后我被反派盯上了

坏了!末世后我被反派盯上了

豪门真少爷刘谨安在被接回顾家认祖归宗的那一天觉醒了。原来他所在的世界是一本书,书里的主角是假少爷。而他,为了争夺父母和兄长对假少爷的宠爱,不惜用身体和异能者做交易获取资源,还把资源统统上交给父母。最终被顾家人卖给阴鸷疯批反派段海平,榨干最后一点价值。直到被顾家人逼死,他都没有得到过顾家人哪怕丝毫的怜惜。反倒是人见人...

嗨,检察官大人+番外

嗨,检察官大人+番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11第一章黑夜,大雨倾盆而下。轰轰逆女!我商辰儒没有你这种女儿!你马上跟那个女人断绝关系!不要!滚出去!啪!少主!轰筠,我回来了啪!筠?我看错你了,你滚!我你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筠少...

为你执念一生

为你执念一生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

挖金挖金挖金挖金挖金挖金

挖金挖金挖金挖金挖金挖金

(古代淘金养闺女不后悔流日常温馨)现代老男人,穿越到古代淘金养闺女的日常。一不小心,江北就穿越了,穿越到家徒四壁的茅草屋里面。屋是破的,床是茅草铺的。还有一对双胞胎闺女,布灵布灵的看着自己,大大的眼睛里面,都是饿。好吧,他只能掳起袖子就是干。没想到还觉醒了,天眼系统,上山挖宝,又挖金。盖大房子,买丫鬟,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