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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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第1页)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不认识的字,读半边就好了。”刘艳回道,心里头隐隐有些恼火,她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好像有听老师这么说过,因此,这话刘艳回得很自然,她已经在心里计算着,估计二哥应该背着小背篓出门去打猪草了吧,应该离开家有一段距离了,她有家里门的钥匙,她现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约也看不见。

越想,刘艳越打算回去。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和洪顺说,却又见洪顺拿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个‘旻’字,然后推到刘艳面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刘艳故意装傻,已经打算离开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家里的小母鸡今早还没喂食,我要回去给它们喂食。”这试探还没完没了啦。

只是洪顺却似没听到一般,解释道:“这个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对方念出正确的读音,刘艳抬头望去,对上洪顺一双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镜,仿佛能抽丝剥茧,什么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镜,能让人显出原形,无所遁形。

刘艳心头一阵慌,立即明白过来,整个神经彻底绷紧了。

他已经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刘艳没打算辩解,当然,更不愿意承认,身边有一个大哥这样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离开。

“天生宿慧,也没什么大不的,你不用太紧张……”

“谁紧张了。”刘艳粗暴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抬头,怒视了对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确实过于紧张,失了方寸,忙稳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认。

转身往外走,连头都不想回一下。

她发誓,她再也不来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后面传来洪顺的叫唤声,刘艳没有理会,出了洪家大门,往自家赶去,得亏这近一年的体力锻炼,走起路来,非常快,都不带喘气的了。

直接把洪顺甩在身后,没让他追上来拦住她。

从侧门进自家后院,因为她进来的动静,引得屋檐下西南角落里的鸡窝,传来小母鸡咯咯的叫唤声,听她妈说,再过一个月它们就能下蛋了,这可是纯天然农家自养鸡蛋,刘艳看着两只小母鸡在鸡窝里打转,不时对她叫唤,慌乱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然而,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洪顺追了过来。

“你怎么跑来了?”刘艳皱了眉头,就差学她妈拿大扫把赶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给我,我当然要看着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样,丢了怎么办?”洪顺说得理所当然,看着她脸色不好,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记事起,脑袋里隐隐约约就装了许多事。”

第104章

刘艳没有说话,瞪大眼上上下下来回把对方打量了三通,然后又紧盯住对方的神情,不错过一丝一毫,认真评估对方话里的真实性。

“一开始,我以为你大哥是这样,后来才发现不是,”又听洪顺说道,微微停顿了下,“小的时候,我爷爷就和我说过天生宿慧,虽少见,但这世上,总有那么几个,让我不要觉得奇怪,以平常心对待。”

“所以,你不用提防我。”

洪顺的神情看起来挺真诚的,可是刘艳,却不愿意受这份真诚,她没法不提防,如果真是以平常心对待,他就不该说出来,不该指出来,像大哥那样,虽觉得她有异,却只藏在心里,自家心里知道就行了。

“你刚才说,你脑袋里装了许多事,是什么事?”刘艳问道。

“家里没出事前,我好像就隐隐感觉到,家里会出事,我和爷爷说过,家里才避开,使得家里人的境地,才没有落到我感觉到的那么差,……嗯,还有,将来会恢复高考,还有许多事,我好像无师自通,仿佛自己做过一般。”

刘艳听了,眼里闪过一丝惊愕,穿越?抑或重生?

这两个熟悉的字眼,瞬间一闪而过,拨动她脑子里的神经,只是看到对方眼里难得的迷茫,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他身上,明显没有她的谨慎提防,也明显没有刘春生的那种执念,按说,如果知道自家会出事,肯定会一早有计划地避开,当然,更不会这么轻易对人说出来。

至少,自己与他,并没有熟到可分享这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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