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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青铜剑鞘
南京曾是六朝古都,其古文化气息自是相当浓郁,“十里秦淮”,历来被称为是“风华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
明清之际,这里曾盛极一时,河厅河房,绿窗朱户,夹岸而居。每逢盛日,灯船婉蜒似火龙,素有“秦谁灯船、天下第一”之誉。夫子庙当之无愧算的是镶嵌在“十里秦淮”上的一颗明珠,这里一直都是商业、文化极为繁盛的一片区域。
六朝时期,秦淮河和青溪一带,就设置了不少水榭酒楼,明清时期,这一带就更加繁华了。如今,夫子庙一带的饭馆、茶社、酒楼、小吃铺比比皆是,仅夫子庙中心地带,不同花色品种的小吃,就有200多种。
夫子庙小吃品咱颇多,咸甜荤素,风味独具,诸如春天的荠菜烧饼、菜肉包子;夏天的千层油糕、开花馒头;秋天的蟹黄烧卖、萝卜丝饼;冬天的五仁馒头、水晶包子,都是有口皆碑的。
经过点心师们的努力挖掘和刻意创新,夫子庙小吃已上升为小吃宴、小吃席,在中国食谱中形成了小吃系列。
夫子庙不但小吃,小商品在南京一带颇具名气,当秦天与武胜两个在庙内一番闲逛之后,竟然发现这里还有刀剑这种东西,这让众人感到一种新奇,刀剑这种东西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当然菜刀不在此列,至少武胜几人在家乡的时候还没见那里有卖过,庙内长长的过一条过道上,分成多少个小隔间,各式刀剑应有尽有。
不过秦天也算是看明白了,这里的刀剑也不过徒具观赏价值而已,还有造型夸张外形奇大的货色,那重量应该和电视上杨过的玄铁剑有的一比,秦天不禁有些感叹这货色卖废铁也是挺有价值。
刀剑也并有只有古时的那些种类,藏刀之类的少数民族刀具也是应有尽有,即便是东洋的倭刀秦天也在这里见到了,只是这些刀具都没有开锋置了,而且这些刀具吓呼吓呼普通人或话还可以,但在真正的用剑高手看来,做工实在有够恶劣。
除了刀剑,便是一些古玩玉器,武胜这货看到一约莫二十公分高的白玉狮子,其外形看来倒是也确实不错,本以为总要卖个几百块的,可一问价格也不过才二十元而已,这就让秦天有些无语了,这东西秦天真不知道它是什么做,反正不像是玉,说是玻璃吧,玻璃也不会有这质量。
经过一番还价武胜将这件玉狮子的价格还到了十七,最终在秦天无语的眼神之下,武胜将这件做工还算精美的东东买了回去。
“你买这玩意干吗?”秦天不禁有些不解了,他没有想到武胜这样只能充气娃有兴趣的货色,也会对这些工艺品感兴趣。
“出来玩一次,总不能空手而归吧,本来想买把镇宅宝剑带回去的,不过这东西太贵,哥买不起,只能退求其次买点纪念性的东西。”武胜呵呵的笑到。
听到杨巅峰忍不住撇嘴嘀咕到:“还镇宅宝剑,就你那张老脸鬼见了都得吓死,那用得着宝剑,其实你就是镇宅的好东西。”
“我去你妈的,羊癫疯,你不打击哥会死,想找茬是不是,不服你放马过来,看老子怎么玩死你。”武胜不到一米六的身高,五短的身材,仰着头对着身高近一米九的杨巅峰说出这种话,确实是相当有‘气势’。
见此杨巅峰一阵白眼,口中低声到:“你牛逼,老子怕了你。”
“蠢种,什么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哥这样就是。”武胜不屑的瞄了杨巅峰一眼,很有武大郎气质的转身,迈步向着坊市的内部走去。
秦天与杨巅峰相视一眼,这时他们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无耻。
转转停停,夫子庙的的各种东东,总是能引得武胜三人这样没见世面的穷小子频频止步,当三人再度转过一个转角之时,某颇具魅力的女孩子突然引起了秦天的注意,其实不止是秦天附近的男性牲口们也都是有意无意的向着女人那双欺霜胜雪的修长美腿看去。
女人身高约有一米七,一头披肩的长发如瀑布般垂于脑后,两鬓处分出两缕头发向着脑后延伸,当相交于一点时用一个带有两个翠绿色小圆珠的头饰将它扎在一起,仅看侧脸便给人一种明艳动人的气息。
女人的头发并非是纯黑色,而是黑色中掺杂着丝丝金色,仔观之则会发现与秦天的发色有几分相似,只是她的发色没有秦天那么浓重而已。
一套雪纺米色短袖连体裙,穿着在她的身上,将其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腰间带有蝴蝶结的米色腰带将其纤腰紧紧的束缚着,一对饱满的双峰虽然上衣宽松但还是仿佛要裂衣欲出似的。
女人的身材极好,一双浑圆紧绷的美腿,更是光洁如玉,不着丝袜却是更显诱惑力,一米七的身高本就让人很有压力,再配上脚上一双同是米色的细高跟鞋,能让一众个子稍矮的男同胞自卑死,至少武胜此刻便是如此。
女人似乎对刀剑之类的东西,很有兴趣,此刻正若有所思的拿着一柄布满铜锈的剑鞘把玩着,丝毫没有注意到周边的色狼们,正一眨不眨的来回在她的脑部和双腿上来回扫视。
见到这个女人秦天本想躲开的,毕竟这个女人不好招惹,不过当看到玉之间把玩的那柄剑鞘之时,秦天隐约感受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其上的花纹似乎在那里见过,但是秦天又有些不敢确定,骤然脑海中灵光一闪,秦天突然想起那其上的诡秘纹路,似是与轩辕剑的剑柄有几分相似。
难道。。秦天没有再继续深思下去,本来看到这个女人在秦天是打算就此退去的,不过她手中的东西还是引起了秦天的一丝兴趣,虽然不想招惹,但过去打个招呼,她总不会二话不说就在这种地方动手砍去吧,想到这里秦天迈步走了过去。
公孙来仪正在细细打量着手中的剑柄,看其外形与家族图画中那柄剑的剑鞘相差无几,不过现在剑不在自己的手里,公孙来仪也不敢确定那柄剑的剑鞘现在是否仍和宝剑在一起,所以这柄剑鞘的真伪便有些不得而已,不过剑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就让她对这剑鞘的真实性更感怀疑。
正当公孙来仪思量间身后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至,起初公孙来仪也并未在意,不过当一只手臂搭上她的肩膀之时,公孙来仪就气愤的差点没拿着剑鞘转身对着对方的脸砸过去,今天遇到上来搭讪的人已经不少了,但敢这么不规矩的还是第一次。
正当公孙来仪想要出声呵斥之声,身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有些陌生,有些熟悉,但又让其心中复杂不已的笑语。
“咦,来仪,你怎么在这里?”秦天含笑着说到,心中却是忐忑不已,这女人要是疯起来不能常理度之。
听到秦天的声音公孙来仪原本打算出声呵骂的声音又被她生生的咽了回去,肩膀耸动间秦天的手掌便已脱离的她的肩膀,公孙来仪口中冷冷的说到:“别叫的这么亲密,我和你很熟吗?”
手掌滑落的那一瞬间,秦天清晰的感受到对方那羊脂白玉般的手臂上传来的一丝滑腻,秦天不得不感叹这女人果然天生丽质。
“别这样来仪,两月未见你比以前又漂亮了好多,怎么在这里看到什么你感兴趣的好东西?”秦天笑笑再度说到,丝毫未因女孩的冷脸便就此退避。
身后紧跟而来的武胜看的一阵眼睛发直,这小子太无耻了,跟上家不熟上去就拍人家的肩膀,这不是欠揍吗这是,人家不告你非礼就是好事了,泡妞可以,不过也不是你这么泡的。
不过看到秦天占了点小便宜,武胜也是一阵意动,有心想要有样学样的上去跟人家打个招呼,但又怕被这个女人活活拍死,当然为了泡妞就是死也值了。
但人家穿着高跟鞋身高要在一米七五以上,武胜这五短身材想要拍到女孩的肩膀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刻武胜想死的心都有了,个子高泡妞就是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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