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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正是冬天刚过,绿芽初露。琅城的清晨,官道上清清凉凉,本就不是重要的地方,平日里也没有过多的官家车马往来。
这日,从远方却驶来一匹马,虽然未着官服,从那身行头,明眼人却能看出是官家的信使,只是不知道去往何方。
那人骑马进入城中,来到一处不显眼的宅院前,叩响了房门。因是清晨,隔了好一会儿,才有小厮打开条门缝,惊讶地看向门外的人问道:“您是?”
来人道:“京城章府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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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韵斜靠在矮塌上,手里拿着章府信使刚送来的信件,脸上做个鬼脸,将信递给旁边的女子,有点慵懒地说道:“姑姑,你看,他们怎么突然又想起我来了?我还以为早就被忘了呢。唉,让我进京,进京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在琅城自在。”
章之韵本是现代人章知韵,五年前,一天上班途中突然出了车祸,来到这个架空古代世界,投身于现在的身体,却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八岁女孩,章之韵。
章之韵出生于京城的章府,章老太爷原本是朝中阁老,原配为他生下两个儿子后去世,章老太爷又娶了一房继室柳氏。原来的两个儿子分别叫章其昭,章其平。章之韵就是二儿子章其平的独女。
章其平年轻时,文采极好,官运也亨通,年仅三十岁便做到了四品官员,并娶了西南大将军赵永年的独女,夫妻恩爱,一时风光无限。谁知道,大将军在一次战役中殒命,其女赵氏当时正有孕在身,闻之,终日以泪洗面,最后身体越来越差,不幸流产,最后她本人也仙去。那章其平竟也是个痴情之人,自此一蹶不振,在一次外出中,精神恍惚,坠马身亡。
彼时,章之韵只有七岁,顷刻间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女,成为了孤女。
本来章其平在章府中也有自己的院子,赵氏在京城也有宅院铺面作为嫁妆,章之韵本不必离开京城。只是,这原身性格倔强,头脑简单,年岁又小,一时没有从原来的境遇中转变过来,还像以往一般骄横跋扈,终于得罪了众人,最后以养病的名义送到了离京城很远的琅城,这里原本也有章府的产业。
章之韵的原身来到这琅城,整日郁郁寡欢,一病不起,八岁时,终于还是追随父母而去。只是现代的章知韵却投身到了她的身体里,成了现在的章府小姐。
章之韵醒来时,原本还比较淡定,谁知道打听一下,才知道,这身子原本是她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的人物,而且不是主角,甚至连第一女配都不算,只是一个衬托女主女配的大炮灰,出场不多,最后还凄凉而死。
章之韵了解到自己的身份后,不禁暗暗叫苦,那本小说她并没有太仔细的看,而她也不是主要角色,因此了解不多。为何人家穿越都那么风光,她却成了大炮灰。
不过,所谓女主定律,处处都能逢凶化吉,因此,章之韵并不打算仗着自己了解一点皮毛,就和女主的气运对抗。她打算老老实实的,避开那些已知的祸事,安安稳稳活下来就好。想来她只是一个小角色,这点小小的祈愿,应该不会影响大局吧。
此刻,章之韵身边站着一个二十七八岁,长相清秀的女子,也就是被她叫作“姑姑”的女子,红袖。红袖本是章之韵母亲赵氏的贴身丫环,赵氏死前曾嘱托她好好照顾章之韵,并希望章其平能将红袖纳妾,谁知道章其平只顾着伤心,却并没有按赵氏说的那样纳了红袖。而红袖,因为主仆情深,却仍是本份地照顾章之韵。
红袖是个得体的人,对章之韵的原身的一些不妥行为,也曾多次劝导,只是原身从来不听,加上被人利用,才导致了最后的下场。
红袖看了看信,微微蹙眉:“是啊,京城里是由什么事么?”
随即又展颜,略带微笑地看着之韵:“哦,也是,姑娘你可是章府的嫡长女,那小的想要成亲,总不能越过了你去吧,呵呵,这倒是好事,你总不能一辈子呆在这,哪能找到好夫婿。”
章之韵有点惊讶,她自然知道回京城是与亲事有关,却不料红袖也能猜到一二,只是,红袖定然不知道,就是这一回京,为了护着不懂事的主子,竟然一命呜乎。
章之韵看着红袖,眼底便有点湿润,虽然她并不是原身,只是这五年来,与红袖朝夕相处,她的好,自然能看见。之韵觉得不能让红袖回京城,万一旧事重演,岂不是辜负了红袖。于是她说道:“姑姑,这次回京,你就不要跟去了吧?”
红袖讶异地抬起头看着之韵,有点震惊,又有点受伤:“姑娘,奴婢并不是贪图京城的富贵,只是想看着姑娘找到良人——”
章之韵见她误会,连忙从塌上起身,拉着她的手说道:“姑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想着姑姑的卖身契娘早就已还给你,这么多年来,你不离不弃地照顾我,却耽误了自己。如今,我也长大了,以后做事会有分寸的,你不必担心。以后,你就是自由之人,想要出府,或是留在这里都可,却不要再为我费心,耽误了一生。”
红袖感慨地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原本,她是很担心章之韵的,只是,这几年来,章之韵的性子却似乎变化很大,变得得体了许多,让红袖放心不少。更何况,京城里,原本就没有红袖这种下人说话的地方,更何况,她也的确有自己一直想要做的事情——
红袖思绪万千,终于下定主意,抚了抚之韵的头发,软声说道:“姑娘,既然这么说,奴婢也不能拂了你的好意,你毕竟是章府的嫡女,想必他们也不能不为找一个合适的亲事。”
想来想去,红袖始终觉得这终生大事不解决,她放不下心,心头又有了变化:“姑娘,奴婢还是随你——”
章之韵止住她的话头,她虽然不是原主,却也不能再让姑姑冒险了:“姑姑,没事的,你看,我身边还有春兰她们呢,她们可是你一手教出来的,你还不放心。”
红袖一听她这么说,知道她替自己考虑,便也不再说话了。
章之韵对这趟京城之行,却也不甚害怕。从小说原本,她知道,这次回去,是要与一个穷秀才的亲事,这身子的原身,因为自命不凡,还当自己是四品大员和将军之女的独女,看不上穷秀才,又受人挑拨,干出了抗婚之事,作的又不甚漂亮,得罪了章府诸人,虽然亲事取消,却再难找到好人。之后,又自以为有点才学,便在女主和女配的撺掇下,到处显摆,其实却是丢了丑,最后竟然与人私奔不成,成了大大的炮灰。
章之韵记得书上说,那穷秀才后来没有与章家结亲,却是入了功名,本是一桩好姻缘,却被原身搅和坏了。
所以,本着老老实实过日子的她,决定这次要爽爽快快的答应亲事,然后等着嫁出去。至于女主和女配们争芳斗艳,她一概不掺和,明哲保身最重要。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本小说对这原主的描述太少,所以除了要低调行事之外,没有其他可以让章之韵提前预知的细节,所以一切还要谨慎。
在琅城的五年间,章之韵过的倒是比较惬意,一切按照自己的心愿行事,如果让她选,她倒是希望能一辈子留在琅城。章府的家信中提到,最好三月底之前就上路,因此,没有太多时间留在这里,之韵倒是有几分舍不得。
虽然也没有什么亲人,但是走之前,有一个地方是要去拜别的。
“姑姑,走之前,我想去清远寺拜别一下。”之韵对红袖说道。
红袖微微抬眉,却并不惊讶,只是抿唇:“姑娘倒是个知恩的,去吧,多带几个仆从跟着。”
之韵倒惊讶了:“咦,姑姑,你怎么不和我一起去?”每次出门,红袖都恨不得守在她身边生怕她有什么闪失,尤其是清远寺,更是必须跟着的。
红袖迟疑了一下:“我还有旁的事,再说了,你是去拜别——琅城一向清静,我倒是不担心。”
好啊,没有姑姑盯着,倒是自由了不少,之韵连忙让春兰和秋菊收拾收拾,带着几个仆从就往清远寺而去。
清远寺位于琅城的西郊,一路上不时有前去上香拜佛的百姓路过,之韵等人穿着并不显眼,一路上倒也相安无事。
之韵一行并不急着赶路,只让马车缓慢的行驶着,她揭开车厢边的帘子,偶尔也向外看看初春的风景。
这琅城,到底还是太小了,不知道京城又是怎么的繁华呢,想到这,之韵不禁有几分向往京城,那对未来的恐惧倒是小了许多。
“嗒嗒嗒”正思忖间,旁边疾驰过一匹马,马上看着像一位十几岁的少年,只是身上穿着和尚的衣服,头发却完好无损。
“真是奇怪,这和尚也不剃头。”之韵好奇地嘟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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