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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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在外面玩回来晚了,我们便一起煮面条吃。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面。不过,他照样要在里面放大勺大勺的辣椒。我们各自一个大碗,像是在吃山珍海味。我想起他以前在一封信中曾经写到过的军训生活,那时他和战友们也把一碗面条当作人生中最大的快乐。其实,人是很容易满足的。

家里没有洗衣机,我便把我们两人的衣服都泡在脸盆中洗。我第一次洗这么多的衣服,第一次给男孩洗衣服--除了我弟弟之外。我一边洗衣服,一边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发自内心的快乐是无法掩饰的。

当我把衣服一件件地晾在阳台上的时候,好像做了一件伟大的事业,比签订了一份上百万的合同还要高兴。

他忽然从我身后伸出手来,紧紧地把我搂住,搂得我快要透不过气来了。我故意发出尖叫,清脆的声音像破碎的玻璃一样,在阳光下飞翔。而他轻轻地替我吻去额头的汗水。

早晨的阳光从晾衣架上的衣服之中透过来,我呼吸着ju花的香味,闭上眼睛,依偎在他的怀抱里。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喉结,他被我弄痒了,朗朗地笑出声来。

然后,他缠着吻我的额头、我的脸庞和我的唇。我开始还试图躲闪,但很快就放弃了,我以更快的速度吻着他。

时间要是在这一刻停顿,我愿意付出浮士德的代价。

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好男子。他不抽烟、不喝酒,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在从事写作的年轻人之中实在是很少见的。与他凌厉而尖锐的文风不同,他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温和而节制。他对我的照顾,从吃饭到穿衣无微不至。他是一个天生的好丈夫,即使他不是一个下笔千言的写作者、不是一个挑战邪恶的思想者,他身上的千般好处,也会让我由心动而归属。

在机场分别的时候,我走入进站的通道,与他挥手告别,他的身影一从我得视线中消失,我的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发现我是如此地爱他--我想一直保持着在他怀抱中的感觉。

他像一团火,将我这块千年的冰融化了。

这时,我才知道什么叫&ot;相见时难别亦难&ot;。

我答应他,今年之内,我将到北京跟他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飞机上写下这篇日记。我的心好乱,从来没有这样地乱,我不知道该写什么。我合上日记本,开始给他写信。我是那样想给他写信,虽然我们刚刚分开不到一个小时。

我像快要在水中淹死的人一样,我把他当作一根救命的稻糙--我必须时时刻刻跟他在一起。

二、宁萱的信

廷生,我亲爱的人:

我是在飞机上给你写这封信的--我一上飞机就想给你写信。因为在飞机上没有办法跟你打电话,便压抑不住地想用笔来聊天。我完全沉浸在倾诉之中,忘记了自己还在飞机上,也忘记了喝饮料和吃点心。我埋着头写啊,写啊。

我把信纸夹在一本精美的民航画报中,画报上恰好有一组北京漂亮的四合院的照片。四合院原来是平民百姓的住宅,在今天地价飞涨的北京,却成了&ot;尊贵人士&ot;的府邸,开发商动辄要价数百万。刚阔起来的人们,为了显示有文化,第一步就是&ot;复古&ot;。

要是在以前,我会羡慕那些住在其中的人们--请原谅小女子的一点点虚荣。我会想,要是自己住在里面,拥有一个大院子和一棵大树,该有多好。现在,我不再羡慕他们了,因为有了你,我就有了一切,其他的一切我都不需要。我们虽然没有欧阳修和苏东坡那宏大的&ot;平山堂&ot;,我们却有我们自己的稻香园,有我们自己的香糙山。

分别的时候,你一改你以往的腼腆,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了我。

在这突如其来的爱情面前,我们都有点喜不自禁。爱情来临这么快,我们都没有充分的准备。丘比特从来都搞&ot;突然袭击&ot;,他的箭突然射出,根本不征求当事人的同意。

这些天里,我们在未名湖边转了一圈又一圈,你大概是想把这些年来的孤独彻底扭转过来,让湖光塔影羡慕死我们吧。

湖边正是杨柳依依的季节。夜晚,我们在石舫上拥抱在一起,我喜欢这个简洁流畅的石舫,颐和园里的那个石舫太奢华了,不符合我的审美观。我们坐在光滑的石板上,月光像流水一样倾泻下来。

我在你的耳边轻轻地唱歌。我想把我会唱的所有歌曲都唱给你听,我想把我过去经历的所有生活都讲给你听。

你曾经告诉我,诗人奥登说过:&ot;我们应当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ot;我真想把这句话高声告诉机舱里的每一个人,告诉那些疲惫的商人和心事重重的官员,告诉那些认为权力比爱情更有力量、更有价值的人。他们的烦恼,他们的忧愁,都因为不知道这句话、或者没有在自己的生活中实施这句话。他们拥有权力、金钱、别墅和名车,可是,假如没有爱,他们依然一无所有。

我想起了我们公司的老板来。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香港商人,有美国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即使在香港,他的资产据说也名列前茅。他的名下有酒店,有报纸,有电视台,有庞大的工厂和港口……它们分布在大陆、东南亚和欧美各地。他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他云游四海,去照看、去管理那外人数不清的、只有他自己清楚的财产。

他富可敌国,他一呼百应。但他真的幸福吗?他不幸福。

他的妻子是一个跟他一般厉害的女强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生意上的伙伴。他们共同白手起家,艰难创业--那时候,可能还有过一段相亲相爱的日子。

但是,到了成功的时刻,他们都不爱对方了。他们在高层会议上公事公办、唇枪舌剑,因为折服或者压制了对方而洋洋得意。他们在公司里占据着对等的职位,在他们眼中,&ot;职位&ot;比人更重要。

在其他的那些公众场合呢,他们会携手参加,并做出一副相敬如宾的姿态来。而在私人生活中,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情人,互相之间心照不宣,公司里的高级职员也大都知道一点蛛丝马迹。

他们不会离开对方。因为,一旦他们分手,公司的股票就有可能大幅下跌。很明显,他们之所以还在一起,维持着这已经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过是为了维持着他们金山般的财富罢了。

我会羡慕他们吗?不,我怜悯他们。

有一次,老板找我谈话,他说他很器重我,鼓励我努力工作,他会给我升迁的机会。公司最高决策层在十六楼,我办公的地方在十楼,老板便对我说:&ot;你好好努力,干不了几年,就有希望升到十六楼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上到这里,你会发现,在下面看到的的景物都会呈现出一派崭新的面貌。我相信,上来以后,你就再也不愿意下去了。&ot;

我在公司里向来都是充当&ot;颠僧&ot;的角色。我敢于在老板和总经理们面前说一些反对、甚至讽刺他们的话。这个角色,有点像在斯大林面前装疯卖傻、说点真话的大音乐家萧斯塔科维奇。斯大林为什么没有杀掉萧斯塔科维奇呢?我想,在一大群溜须拍马和唯唯诺诺的下属面前,这些权势者也需要&ot;颠僧&ot;的提醒和嘲讽,就像牛需要牛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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