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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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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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吴军,上这种课的时候,他非常冷静。男人和女人之间,他了解得太透彻了。之後,辅助课就涉及同性性行为。他仍然很冷静。也许因为他当时还太懵懂吧。

那个教官,长得那个英俊,知识也很渊博,上课也很风趣,最要命的是,他是那种以色诱为手段的退休特工。吴军突然发现,自己的心会乱跳,自己会脸红,自己会幻想,幻想被那个教官抱。

於是有了手淫,前面、後面,他都弄过,很舒服,可是足够理智的吴军知道,他如果放纵自己的感情,他的特工生涯,还未开始,就将结束。

而且,教官已是有妇之夫。

最重要的是,一个月过去,教官还不知道他是谁。

之後,希岚对他们这个学习组进行了心理测试。结果,吴军的性取向及爱好,被希岚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希岚保守了这个秘密,没有报告。她心里,对这个男孩子,有了更深刻的同情和爱怜。她特别抽出时间,制定计划,和吴军谈心,帮助他渡过这一段最难熬的时光。

刻意被忽视,被忽视惯了,所以当盛炳坤一眼认出他,吴军几乎要激动得发抖。

他曾经问过盛炳坤,为什麽他能这麽快地认出他?盛炳坤的回答很简单,因为吴军很特殊,让他无法忽略。

吴军几乎要逃回国安局。难道这麽多年来,他每次完成任务,都是侥幸吗?吴军在盛炳坤的怀里浑身冰凉,哆哆嗦嗦地问:“我怎麽特殊了?我觉得我很普通啊,就像一滴水,落入湖中,别人根本找不到的。”

盛炳坤摸著他的背,很像是在安抚,慢慢地说:“你长得是够普通的。可是第一次见面谈话的时候,你的眼睛,好像钉子,会刺入我的肉中似的。”

吴军寒了一下,仔细地回忆。当初,他应该没有露出什麽马脚。“那麽,你怎麽认出我来的呢?我还稍微化了妆。我的同事都认不出我来。”

盛炳坤有些不耐烦了。这些东西说著有什麽用?我就知道你有种特殊的味道。看著我,你好像要把我撕碎似的。嗯,你的眼角微微上扬,眼睛大了一些,看著让我觉得暖洋洋的,感觉好奇怪。

盛炳坤不喜欢讨论这些,觉得此时的吴军有些娘娘腔。他不知道吴军心中的恐惧和欢喜,他也无意去探求。

吴军就去找了希岚。这是他第一次向希岚求助。他对於自己职业的信心摇摇欲坠。“希岚姐”,他说:“是不是我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是不是我的伪装其实很差劲?我的工作,如何继续?那个人,是真的傻还是假的傻?我该怎麽办?我那麽那麽喜欢他……”

希岚从来没有见过弟弟这麽失态过。她既难过又开心。这个弟弟,要嫁出去了,有了心心念念忘不了的人了,她不再是他最亲密的人了,他要投入别人的怀抱了。可是呢,看上去那麽克制、那麽喜怒不形於色、那麽没有私生活的弟弟,爱了,迷惑了,可是一件大喜的事情呢。这个忙,一定要帮的。

希岚著重调查研究了盛炳坤。她发现,这个人,科学上的天才,感情中的白痴。他有著异乎寻常的癖好,原因不明。因为不能面谈,不能长时间相处,她无法窥到盛炳坤的思想。可是有些事情她明白了。盛炳坤,是大智若愚及大愚若智的集合体。那家夥的本能,敏锐到不可思议,在某些方面像女人,特别相信直觉。他的观察能力非常强,可是只要涉及到感情,他就懒得去分析,而是凭直觉去取舍。

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他特别相信罗逸。而其他人,他几乎概不相信。所以他的钱,全部自己管──存银行;他的工作,很少和其他人合作。他有助手,可是仅仅是助手而已。他的科研资料,全部自己收藏,他的电脑密码,复杂到很难破解。他没有朋友,除了罗逸他们四个,而严格地说起来,那三个,只是罗逸身旁的影子。他父母双亡,亲戚朋友却不少,他却鲜有联系。他曾经的恋人,除了说他是工作狂之外,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他对人缺乏信任。可是为什麽又去相信罗逸呢?

因为他选择去相信他。原因,在於他本能地知道,罗逸对他没有企图,没有恶意。

“你知道吗?人生就像攀岩。”希岚对吴军说:“安全带在很多时候都管用,可是又不能全然依赖。我们大多数人,有坚实的安全带。父母,亲人,爱人,孩子,工作,集体。我们努力,就是为了让安全带更结实,让我们能攀得更高。可是盛炳坤缺少很多。父母,以那麽残酷的方式抛弃了他。亲人,或觊觎他的财产,或对他的不幸幸灾乐祸──你看,他叔叔居然向媒体透露他的住所以换取报酬。他的表兄弟们嘲笑他是杀人犯和淫妇的孩子。同学或朋友,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当然也许嫉妒他的才能。工作,你知道现在的竞争。对他而言,有成果,就有工作。所以他的安全带非常地不牢靠。他不知道该怎麽加固。碰巧遇到了罗逸这个人,然後,就像,嗯,你明白吗?把一部分的重量转嫁到罗逸的身上,这样,让他不至於崩溃。小军,他的情况和你的情况有一点相似。你也不信任别人,也许因为童年的遭遇,同时也因为职业需要。可是你有父母,有我们,有同事,有单位──虽然这些并非百分之百的可靠,可是比他的情况要好多了。”

吴军低下头,想了很久,斟词酌句地说:“你并没有说清楚他为什麽会一眼就记住了我。”

希岚伸了个懒腰,笑眯眯地说:“这个很难说清楚。英文有个词叫chemistry,化学反应。也许你们之间有那个化学反应,一见到,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呵呵,或者说你们两个之间有那个磁场。对了小军,你心目中的恋人是什麽样子?”

吴军看向窗外的树荫,缓缓地说:“不知道。我从来不做无谓的幻想。”

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什麽样的人共度此生,因为从来没有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照希岚的说法,自己喜欢上盛炳坤,是渐进的;而盛炳坤喜欢上自己,是突发的──一见锺情吗?

也许是那个家夥凭直觉以为,自己和他,会在一起吧。

盛炳坤做的咕噜肉饭很好吃。因为饭菜拌在一起,所以吃起来格外香。吴军有个从小养成的习惯,每次吃饭,先吃饱,再品味。童年那一年半所发生的事情,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可是饥饿的味道,却在身体中提醒他。後来工作,出外勤,也会饱一顿饥一顿。

盛炳坤笑得很得意:“我的手艺不错吧。试了两次,就很成功了,好吃吗?别以为我偷懒不学别的菜啊,我会慢慢学的。不过这种做法最适合你吃,瞧,一勺子,有饭有菜。Mygod,跟你一起吃饭,我的胃都难受。乖乖的都吃了……怎麽哭了?”

特工吴军一边吃饭,一边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他很想像一个傻女人一样爬到盛炳坤的身上,缠著盛炳坤,吻著他,告诉他自己爱他,胜过爱自己的性命。可是罗逸说过,盛炳坤会逃的,他害怕太过浓烈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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