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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有彩头的比诗书了,梅花宴本就是“争奇斗艳”的场合,赵如仔细一思忖,发觉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便道:“可以,不过若黎兄写得差强人意,我也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好啊,这才公平,赵兄请。”
于是一行人,便往烧了火炉的暖亭内走,亭子很大,且六角皆用羽纱挡着,外头的冷风吹不进来,里头又被熏得暖融融的,可比赏梅舒服多了。
黎望本就拿着手炉,这会儿烤着火,身子很快就和暖起来了,见所有人都等着他提笔书字,他自也不怯场,当即挥墨写就:
耐得人间雪与霜,
见来不是等闲香。
清风自有神仙骨,
冷艳偏宜到玉堂。
咏梅这个题材,早就被人写烂了,要想写得引人注目,最好不写梅花风姿仙骨,亦不书其品性高洁,可字字入情,却无一字不在写梅。
按黎望的性子,真要放开了写,肯定会写梅花哪有牡丹香,但这不是场合不对嘛,这会儿正是霜雪未消之时,还有人送上门来打脸,他这写梅,自然是要暗落落搞点隐喻的。
想来赵如是个聪明人,如果听懂了,便不会说他写得差强人意了。
“好诗,好字啊!”
黎望的字,确实写得很好,主要他从前学用判官笔,也没什么其他的捷径,就是疯狂地练笔,想着刚好,就连字一块儿练了。
导致这字,越写越狂娟,还是后来老头子看不过眼,给他寄了许多规整的字帖,这才有了如今这飒而不散的字,但气韵筋骨,却还是被判官笔的招式影响到了。
所谓笔走龙蛇,谁也没想到这病弱的黎家大郎,竟有这般力透纸背的力道。
这字,不看诗,都感觉赢了。
况且,这诗却也不差,甚至还隐喻赵如该自持风骨,犹如梅花傲雪枝头,莫要被外物影响,失了梅花的底蕴。
说人话就是,我好心夸你,你却找我茬?劝你专注自身,不要随便跟人攀比。
好家伙,不愧是言官之子啊,曹王嫡孙都敢这么下面子。不过也是,黎御史简在帝心,曹王爷虽然辈分高,但朝中又无人脉,黎知常确实没必要怕赵如。
而且,光想想还挺爽的,这赵如方才那一副天之骄子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些个公子哥都是来给其当陪衬的呢。
于是一个个,都夸起了这诗这字,有那文采不够说不出好听话的,也努力地点点头附和,一时之间,黎望整个儿被彩虹屁包围了。
黎望:……你们这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李杜再世了呢,要不要这么浮夸?
不过浮夸不浮夸什么的,大家伙儿融入气氛,当是谁也不尴尬的,就是赵如的脸色,着实是有些难看,他当然也有朋友,只这副诗词在前,总也不能闭眼夸朋友吧,毕竟这里可是皇宫大内,不是他们家的后花园。
所幸,赵如还是有些风度的,镇定了一会儿,才道:“黎兄之才,在下佩服。”
这不就是手到擒来了嘛,黎望当即谦虚道:“不敢不敢,赵兄之才,亦是叫人心生叹服啊,不过这个小要求,现下不好说,待他日小生再找赵兄兑现,如何?”
赵如勉强撑着脸皮答应,很快就离开了暖亭。
众人见一方主角走了,当即也不拥簇在暖亭里,黎望却是不想挪窝的,支着脑袋看桌上的字,正准备收起来带回家呢,却有宫人过来说是贵妃娘娘听说了比诗的事情,召他前去拜见。
宫中的贵妃娘娘,那不就是小胖鱼的姐姐庞贵妃嘛。
这等贵人召见,黎望自然没有拒绝的权利。
梅花宴乃是中宫皇后主办的宴会,但作为宫中妃嫔第二大的贵妃,且深受官家宠爱,庞贵妃自然也有出席的权利,甚至拥有独立的宫殿,其中暖炉涎香,自不是外头的暖亭好相比的。
只是这涎香的味道,有些古怪啊。
黎望侯在殿门口,等里头召见了,这才由人引着进去,这越进去,燃香的味道就越浓郁,好闻是好闻,只大概他从小浸淫药材,总觉得这香味有些古怪。
“草民黎望,拜见贵妃娘娘。”
“起来吧。”
庞贵妃早听自家弟弟念叨过不止一次这位黎家大郎,今日一见,果然是天人之姿,难怪弟弟会那般喜欢了。就连父亲,都曾夸过此子天赋卓绝。
父亲可是很少夸人的,庞贵妃惯来恣意,今日听说此子进了宫,自是要见一见的。又听宫人提起比诗的事,连由头都是现成的。
“你作的诗呢,可叫本宫瞧瞧?”
黎望:……这说话的派头,就跟庞昱没两样啊。
诗书自有宫人呈上,庞贵妃随意看了两眼,不说其他,这字当真是不错,便叫人看赏,然后才当面道谢。
“草民不敢当,庞昱乃草民的朋友,既是朋友,理当出手。”
这话,庞贵妃却是爱听的,自家弟弟确实不学无术,那也由不得别人来说,能交上这等聪明不攀附又家世好的朋友,自然是一件叫人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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