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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穿越(第1页)

清晨的阳光直射在树梢之上,麻雀在枝头吱喳作响,而集市里的村民早已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给这个刚醒来的小城增添了额外的生机。

小城坐落在星罗帝国的东北部,名字叫做傲来城,是一座滨海小城,毗邻大海。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为有着海洋资源的补给,小城的经济还算是景气。相比起内陆的城镇已经是算得上好了。而且似乎是因为总有渔夫打到带有丝丝魂力的鱼类,所以每年小城觉醒武魂的时候总是有六岁孩子伴随着武魂的觉醒从而滋生魂力。这也使这个小城有着自己的新鲜血液,并且在城中还专门设立了一所初级魂师学院。

而就在小城的角落,一个略显破败的屋子门口静静地坐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儿有着一头黑色短发,身材比同龄的孩子要略微高一点,最引人瞩目的要数他那一双眼眸,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长长的睫毛连许多女孩子都有所不及。衣着虽然普通甚至稍显破旧,但与同龄孩子与众不同的安静气质还是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的。

“哎,四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感叹道。自己转眼已经来到斗罗大陆四年了,他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敢上了穿越者大军,自己前世是一名孤儿,而穿越到这里竟然还是父母双亡,只有祖母一人把她拉扯长大。所以也对前世没什么太大的留恋。

他前世和今生名字出奇的一致,都叫做凌歌。斗罗大陆由于武魂的影响,尽管他今年才仅仅四岁但已有前世六七岁的大小。而且因为两世为人,灵魂力量十分强大,所以学习什么都远比同龄人要快很多。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极其聪颖,在一岁多的时候就学会了斗罗大陆的语言,到是别说斗罗大陆的语言倒是和前世华夏国的语言十分相似。因此也是比较好学。到现在四岁早已经能够流畅地读书写字了。

这几年倒是通过书籍和向大人询问初步判断这应该是唐三成神的万年之后,专属于霍挂的绝世唐门时代。而自己竟然也处于星罗帝国的东北部,而且平时倒是也听城里的大人提到过白虎公爵戴浩的名字,就是不知道霍挂到底多大了,有没有可能让现在一无所有的自己抱大腿的可能。作为穿越者的自己必然是要看一看这位天命之子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继承自己这一世父母谁的武魂,根据自己询问祖母的结果,自己的父母竟然都是一名魂师,虽然等级不高,先天也都只有三级魂力,一个武魂是一块类似于眼球状的珠子,一个是个小葫芦。两人也是获取第三魂环的时候惨死魂兽之下。

今天是凌歌来到这个世上四周年纪念日,如果再没有什么能够立足斗罗大陆的本钱,那他就要考虑抱天命之子霍雨浩的大腿了。

想想之前看的小说,穿越者必配的金手指他就一阵郁闷,心中牢骚。

就在此时,“凌歌吃饭了!”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凌歌听到祖母的叫声,也就不再郁闷,转身朝着屋子里走去。

进到屋里,凌歌看到比起以往要丰富不少的饭菜,说道:“奶奶,今天的菜好丰盛啊。”

“哈哈,那是自然,今天不是凌歌的生日吗,饭菜肯定要比以往丰盛啊。”祖母慈祥的说道。

祖孙两人高兴地吃过晚饭后,凌歌主动为祖母分担家务,收拾完碗筷,打扫了屋子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了。

凌歌独自坐在床上,仔细思索起来。“就普遍性理论而言,我的武魂会继承我父母的一方,而我八成会有魂力觉醒,但是无论是武魂强度还是先天魂力等级应该都不会太高才是,在这个有着邪魂师出没以及随时面对日月大陆战争的绝世实在是太危险了。”思及此处,凌歌不禁眉头一皱。

虽然天命之子霍雨浩先天魂力才一级,可以说凌歌都有信心在先天魂力上比过霍雨浩。但是架不住人家机缘重重。是这个时代绝对的天命之子。像自己这么一个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的普通人是绝无可能比肩于他的。

“啊啊啊啊啊,好烦啊,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啊,这连一手好牌都没有让我怎么打啊。根本比不过啊。”

凌歌深知这个世界跟前世可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世界观。前世虽有贫富差距,但每一个普通人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基本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但是这个世界可并非如此,普通人没有傲人的天赋,远超常人的机缘几乎不可能跨越阶级,改变命运。而这个时代大多数机缘都被天命之子霍雨浩所占据,像凌歌这样的普通人于乱世中自保更是难上加难。

“哎,难得穿越,难道我还要像上一世一样碌碌无为吗?”

“叮,系统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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