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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金黄灿烂的东西,不是说叫玉米?我想着,种出来一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媲美高粱米。”
苏鹤亭摸摸下巴,陷入了思考当中。
元宁也不打扰,琢磨着季秀现在走路基本上已经稳当了,该给她做点什么玩具才好。
两人相对无言。堂屋里一片寂静。
门帘是挑起来的,从屋子里看外头一眼分明。季秀原本在张婶的看护下在院子里溜达,瞧见台阶下背阴处有一朵金黄灿烂的蒲公英,便过去拽了下来,摇摇摆摆,小心翼翼上了台阶,来到门前,一手扶着门框,慢慢迈过门槛,然后一溜小跑去找元宁,“长姐!”
一岁零两个月,季秀会说的话又多了一些,高高举着黄色的小花,“给你!”
元宁笑眯眯接过来,把她抱在膝头,在她粉嫩嫩的小脸儿上亲了一口,“真乖!”
季秀养得好,有一张苹果似的小脸儿,两颗眼睛黑葡萄似的,整个人肥嘟嘟,头上扎着两个小揪揪,萌萌的,十分可爱。
苏鹤亭看向元宁,问道:“你确信,这玉米能吃,和高粱米有得比?”
元宁眨了眨眼,抬手给季秀整理小揪揪上的红头绳,没和苏鹤亭对视,“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我只说我自己的口感是这样的,种也是试着种种,将来如何,谁能说得清?”
苏鹤亭的心却落定了,小丫头没说实话,不管是经由什么渠道吧,翻反正这丫头就是知道玉米是好东西。
他又问:“产量如何?”
元宁仍旧没看他,只是说道:“你看高粱一棵上只有一个穗,玉米一棵上头却有两个穗,大概估算一下,产量也能是高粱的两倍?我不确定,你别信啊!”
苏鹤亭脸上露出笑容,他当然信了!
他又说:“我有办法再弄一批玉米种子过来,但现在播种是不是太晚了?”
元宁点头:“是太晚了,要想种,只能等明年了。”
苏鹤亭趁机说道:“那你这二亩地出产的玉米,能不能留作粮种?”
“为什么?”元宁脱口问道,“我是准备留一部分种子明年耕种,剩余的自己吃的。”
玉米富含膳食纤维和多种维生素,是一种非常好的粗粮。
见她如此,苏鹤亭的心就更坚定了,“来年我会多买一些土地,到时候请你帮忙耕种玉米,不知你意下如何?”
元宁登时起了警惕之心,“你大量种植玉米做什么?”这意思是要屯粮?
苏鹤亭有了当场表明身份的冲动,但看到张婶也在门口守着,便打消了念头,“我要做什么,你不久就会知道,我保证绝对不会危害到任何人就是了。”
元宁撇撇嘴,“这个可不好说,你以为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说不定就已经触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到时候,遇到的艰难险阻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苏鹤亭叹道:“有时候我真不敢相信,你是个十多岁的少女,有的时候,你看问题太透彻,言辞太过犀利,往往能够切中肯綮,有些时候提出来的某些建议,也称得上是‘高屋建瓴’。”
元宁吐了吐舌头,露出几分独属于小女儿的娇憨,“你这么说可真叫我没法接话了!”
苏鹤亭便笑了笑,“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到时候我会和你联络。你自己种的这些玉米自然是可以吃的,但我希望你能多留一部分种子。这件事若是做好了,甚至会是惠济苍生的。”
元宁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原本她不怎么好奇苏鹤亭的身份,此刻却也不免起了几分好奇之心。
说完这些,苏鹤亭便起身告辞,匆匆而去。
隔了两日,五月初一,是元宁的生辰,这一日她就整整十三岁了。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元宁这些日子吃得好,锻炼好,身高蹿得很快,脸上略带婴儿肥,已经有了少女明艳动人的模样,只不过她不讲究穿戴打扮,素日里总是做男孩装束,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出挑。
伯钟提早就跟张婶商量了,请她给悄悄量了元宁的尺寸,在外头请人给她做了一身新衣裳,是裙装。
几个人商量了一番之后还给元宁准备了几朵头花。
这一日刚好学堂里也是休沐的日子,伯钟三个人都在家。
元宁一早上就被伯钟支出去了,张婶也应要求去买了许多菜和肉回来,张罗了一大桌子菜。
等元宁回来发现几个弟弟妹妹全都换了新衣裳,还有些纳闷:“打扮这么好看做什么?想去哪儿玩儿了?”
“长姐你也有的!”仲灵推着她进了房间。
看到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上一套新衣服,元宁还有些愣神,淡粉色短襦,浅紫色长裙,还有一件浅白色绣彩蝶穿花图案的大袖衫。
颜色素淡不出格,但看起来就觉得赏心悦目。
“这个?给我的?”元宁还不敢信,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着的灰扑扑的工作服,就是普通样式的男装。
“长姐!”仲灵伸手帮她解腰带,“快换了,快换了!我们有事要和你说。”
第九十七章生日
元宁本人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这段日子又很忙,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换新衣裳换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今日似乎是这具身子的生辰。
过去家里穷,朱七文夫妻在世的时候,每逢孩子们过生日不过是倾尽所有做一碗面条,卧一颗鸡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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