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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我看见顾里和宫洺争吵了起来,我推开门的时候正好看见顾里拍着桌子站起来的样子,我被她面红耳赤的激动模样吓了一跳,手上的咖啡泼出一半在宫洺白色的地毯上,当时我觉得宫洺的眼珠子都变白了,他二话不说刷地拉开了抽屉,感觉像是要拿枪,又像是要拿魔杖对我“阿瓦达索命”,但他飞快地丢了一张吸水毛巾过来,伸出他修长的手指指着地上那摊污渍哆嗦着嘴唇,激动得像要休克过去了。
我趴在地上用力地擦着地毯,但是我的好奇之心和八卦之耳却在全范围地捕捉着各种蛛丝马迹。但是顾里却什么都没说,转身沉着脸出去了。
除了工作之外的其他时间,我们都相处得异常平静。只要晚上我们俩都没事儿,我们就会挤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起看《老友记》的重播。顾里把她卧室那张雪白的巨大皮草毯子拖出来,裹在我们两个身上——那条毯子是她在成为《e》的财务总监之后第二天,她冲去恒隆五楼的一家寝具用品店里买的,当她回家把这张仿佛能够包裹进十个唐宛如般巨大的皮草毛毯铺开的时候,我一不小心瞄到了标签上还没来得及撕下来的价格,“我靠!一床被子而已啊!一万二!你要死啊你!”我尖叫着招呼唐宛如和南湘过来,共同抨击顾里的资本主义不正之风。顾里冲我翻了个白眼,把雪白的毯子朝身上一裹:“你少看了一个零。”她的话音刚落,唐宛如和南湘两个禽兽就已经身手矫健地钻进毯子里去了,她们三个裹在毛茸茸的皮草里,看起来就像是森林里的两个仙子和一个女兽人。
而现在巨大的毛毯有一大半掉在沙发下面的地毯上,我和顾里只需要一半大小就足够我们裹得风雪不透了。
平静的生活里偶尔还是会有惊悚的事情发生的。就像再平静的池塘,也偶尔会有一只蚂蚱从草丛里跳河自尽。
有天晚上我下班刚到家,刚打开门,迎面一个长发过腰的纤细背影站在走廊里面对着我,我手上的钥匙一滑,掉在地上一声脆响,“南湘?”我下意识地呼唤着,喉管里陡然一阵酸楚的胃液往上涌。
然而那个长发女子转过头来,却是耗子精顾里,她抚摸着自己刚刚弄上去的一顶假发,媚眼如丝地对我说:“林萧,看老娘这个样子,觉不觉得我应该去葬个花或者刺个绣什么的?”我压抑下刚刚狂乱的心跳,说:“你应该去找个道士收个惊。”
我一边换拖鞋,一边说:“你弄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你是要去新版《倩女幽魂》的首映礼上演聂小倩么?我可告诉你,听说那货在电影里可时尚了,就算在荒郊野岭,也每天拖着礼服长裙到处跑。而且她整天吃糖,也不怕发胖,更不怕被多余的糖分造成肌肉糖化作用产生皱纹,你不要被她活活气死。”
顾里抓起后腰的头发,用力朝右边肩膀一甩,看起来就像是云南那边围着火把不断甩头的少数民族:“不,我是要去参加一个洗发水品牌邀请的晚宴,我准备把他们拿下,凭我这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他们怎么说也得买上半年的广告版面吧!”说完,又把头发往左边一甩,于是,一个花瓶惊恐地从置物架上摔下来,碎了。
我:“……”
顾里:“……”
快要出门的时候,顾里还是跑进卫生间,把那顶惊悚的假发摘了,倒腾了十几分钟之后,就恢复了维多利亚贝嫂的模样,她自己也承认,冷不丁地在街上撞见这么一个长发如云的女子,确实会倒吸一口凉气(以便让自己不要轻易殴打她)。她一边对着镜子整理着妆容,一边不经意地说了句:“要是南湘在就好了,她那一头招魂幡随便甩一甩撩一撩,应该就能忽悠对方把半本杂志都买下来吧。”
我看着顾里的背影,不知道该接什么。我的沉默也让顾里意识到了自己刚刚语气里对南湘的怀念,她几乎不提到南湘的。但她显然不准备在这个话题上和我聊下去了。
但我想,我说:“顾里,过了这么久,你心里有没有觉得对不起她?”
顾里从镜子里找到我的脸,她望着我的眼睛说:“哪个他她?你指的是谁?”
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因为我脑子里,突然闯进好多个他,她,她,他。
谁又对得起谁呢。
其实我知道顾里心里的难过。这么大一群人,说散就散了,换了任何人也扛不住。谁都没扯下脸来主动联系谁,似乎大家都在竭尽全力地企图证明自己的生活里,没了谁都能一样活。
于是大家也就这么活着,一天一天的,看起来也挺像那么回事儿。
只是有时候晚上我起床披着毛毯上厕所的时候,我还是能够听见顾里房间传来的叹气的声音。我站在她卧室的门口,静静地停留两三分钟,然后再手脚冰凉地回到自己的被窝里去。
秋天的上海,一到夜晚,就是无处不在的湿漉漉的冷,像从冰箱里抓了一把沙子,撒进人的骨头缝隙里。
这段日子里,唯一值得开心的事情,我和崇光相处的时间变得多了起来。一方面,宫洺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处理工作上的事情,作为主要负责他私人生活部分的我,就不再忙得那么鸡飞狗跳了,他用到kitty的时间远远多于用到我的时间,甚至他和南湘在一起相处的时间都比我要多。另一方面,由于我的私人生活关系从之前的一堆蜘蛛网般的结构瞬间简化成一条线段,我在这一头,顾里在那一头,我俩就像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每天无聊且重复地蹦跶着。
因此我空出来好多好多的时间。我终于可以把以前没有机会和他一起做的事情给一件一件地做了。
我和他一起去世纪公园骑双人自行车,和很多老百姓与游客们一起看湖面那个号称上海最大的喷泉表演,然后又站在桥上朝湖里的锦鲤撒面包屑,然后欣赏着壮硕如同禽兽般的红红黑黑的鲤鱼密密麻麻地翻涌着,崇光笑得很邪恶,他一边拍手一边说:“哎呀,应该拍下来发给宫洺看,保证他立刻跳到办公桌上抓着耳朵尖叫,‘来人哪!’”
我顺着他的描述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忍不住笑得差点栽进水里。我刚想表扬他形容得精准而又到位,却突然想起,他以前可是全国最红销量最高的畅销书作家啊。那一刻,我感觉极其别扭,我突然感觉面前站着的其实是另外一个人,我爱他英俊高大的外貌,爱他金发碧眼的欧洲面容,爱他穿着各种顶级成衣走在天桥上被疯狂的闪光灯捕捉下来的魅惑之影。然而曾经我深深迷恋的,他那散发着草木芬芳的温柔灵魂,却在这幅崭新的皮囊里越沉越深,我几乎快要捕捉不到过去的他了。
有一天,我们两个在电影院里看一个恋爱故事,荧幕上的男女主角终于在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之后,走在了一起。女孩子满脸幸福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因为她第二天就要搬去和男主角一起生活了。荧幕上的画面突然击中了我,记忆里,南湘的影子突然闪进我的脑海,那一天,她也是这样,整个人都轻轻地发着光,她的目光里闪动着喜悦,闪动着憧憬。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新生活的样子,她对过去毫无眷恋的样子,她对我们千疮百孔的烂摊子视若无睹的样子,深深地刺痛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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