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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其次,他们几个人各有所长,擅长摄影的石头、做过网站美工的袁媛、能构建一个网站的俞晨之、可以自己做音乐为网站配乐的严树、最后是写文案的林珑,五个人只要能齐心合力就可以形成一个小小的团队,制作一个宣传网站。

这是林珑私下的盘算,除了袁媛之外并没有透露给其他听,但她俩都觉得有可行性,于是,袁媛配合着林珑去游说了另外的三个同伴。

说法那三人男人的方法很简单,在讨论摄影作品时,用激将法告诉摄影师石头:只照美女模特的人一辈子成不了伟大的摄影大师,多一些深入社会、展现思想的东西或许能提升摄影作品的层次。

严树名字很严肃,其实却是个外型俊朗、性格直率的卷发大个子,刚他绰号叫做&ldo;卷毛&rdo;,专业音乐学院研究生毕业,是个在某通俗音乐学院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系任职的年轻讲师,他被忽悠得更容易,林珑就对他说了一句话:想找创作灵感就跟我走吧!

这个一心为音乐事业献身的,长发披肩的拥有四分之一维吾尔血统的年轻人,双眼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他就问了一句话来确认这消息是否有用:&ldo;我在那里能得到什么?&rdo;

&ldo;能得到充沛的情感,&rdo;林珑耸了耸肩,淡淡回答,&ldo;很多时候我的眼泪就像可乐瓶子里装满的苦水,想要溢出来又不得不憋回去,明知道他们很苦,却得让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幸福。&rdo;

&ldo;我去!&rdo;严树斩钉截铁的点了头,然后问她住宿怎么安排的,还需要准备些什么。

&ldo;准备,野营的帐篷什么的?&rdo;林珑也有些不太确定,其实,在游说他们之前,她并没想到这个问题,只考虑了怎么把人弄过去,&ldo;那里房子不够住,镇上往返就得花去半天时间,看你想待多久。要想待上两三天的话,得自己准备住的地方。&rdo;

&ldo;明白了。我就不该指望你能考虑周全!&rdo;严树对同样艺术系毕业的林珑无语了,哪有邀请人完全不考虑客人住宿问题的就让人买票出发?

&ldo;嘿嘿,咱俩啥关系?青梅竹马的啦,不当你是外人才没那样事无巨细的去安排嘛!&rdo;林珑大大咧咧的一笑,然后转身开始奔赴下一个战场,去游说俞晨之的爹,同意她们把他那宝贝儿富二代儿子借走个天。

借走的原因?想诓他捐出爸爸给的零花钱啊!实话中有这么一句,可惜不能直说。俞叔叔是个白手起家的精明商人,对儿子很好,对继女也不错,可据说没什么做慈善的喜好,想要从他口袋掏钱那绝对是不容易的,不过,她们想带俞晨之去山里,还有个别的原因,这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这一次,由知己知彼的袁媛担当主辩手,拉着林珑拜访了俞父,同样也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的目的:&ldo;俞叔叔,我这同学在山区支教,我们想带晨之过去看看,住两天。&rdo;

&ldo;为什么突然有这想法?&rdo;儒商俞总含笑问着自己的继女,他挺喜欢袁媛,觉得她既聪明伶俐也吃得苦,虽然跟自己没任何血缘关系,却能在短暂相处的几年间学到了做生意的一些手段,还能自己去创业打拼。

有时候,俞总甚至会偷偷的想,如果,自己二婚的那老婆没早早的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如果袁媛能在更小的时候来到俞家,如果她愿意换一个姓氏,真想让她继承自己衣钵算了,有时候真不想看那碍眼的死小子俞晨之‐‐可惜他却是自己的独生子!

&ldo;听说晨之他贱价卖了叔叔送的跑车,又换了一辆越野,有时候觉得他越来越奢侈浪费,我想带他去看看山里的小孩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生活并学习的,&rdo;袁媛面上的笑容淡了淡,含蓄却又带着一些暗示的说,&ldo;与其和艺术系的某些人半夜三更的蹦迪喝酒,不如到青山绿水中走走。&rdo;

&ldo;那车,是他硬要的。我也不希望晨之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可……&rdo;可一个父亲,怎么能拒绝自幼丧母的独生子的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请求?俞总听着袁媛的暗示,心里咯噔一响,自己儿子不喜欢跟亲爹交流感情却很喜欢这个继姐,她是察觉到晨之交了不好的朋友?他微微皱了眉,又轻轻舒展开来,&ldo;你们这提议挺不错,先去忆苦思甜,再看山花烂漫吗?&rdo;

&ldo;是的,&rdo;曾经多次出入俞家,和这俞总见过几次的林珑笑眯眯的插话道,&ldo;或许,去山里感受&lso;风清清天蓝蓝,夜无眠星月远&rso;的美景,视野会变得宽广,心胸也会更加敞亮。&rdo;

林珑说的是《我要去延安》里的歌词,正好对上了俞总的后半句话,两者同一出处,其实重要的并不是去某个确定的城市,关键在于那里得是个充满激情与梦想的,适合年轻人的干净好地方。

袁媛再接再厉轻声说道:&ldo;晨之是个好孩子,只是刚刚进大学没经历太多事情,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路还有点迷茫,或许出去走走,能有点不一样的感受。&rdo;其实,她想要带俞晨之去山里跟

&ldo;行,你们带晨之去吧,我帮他请假,路上注意安全。&rdo;俞总大手一挥就这么拍板了。他知道自己儿子因为性格原因没办法念商科来接替,这么多年看着他万年吊车尾的念书一直熬进大学,完全不指望晨之能成为个什么国之栋梁,可最起码,他不能是个只知道炫耀、挥霍的败家子富二代!

老头子说话他不爱听,那就跟着姐姐去磨砺一下,接受回炉教育‐‐雏鸟要踢出巢了才能真正学会飞翔。

&ldo;最后一个任务,劝说俞晨之跟大家一起出发。&rdo;走出俞家大门,袁媛如此说道。

林珑嗤笑一声,&ldo;他还用劝?&rdo;说着她就立刻掏出电话给俞大少拨了过去,&ldo;哟,还在寝室睡觉哪?都下午三点了!问你个事儿,这两天忙不?要不要跟你姐还有我的俩朋友去我教书那爬山玩儿?哪儿?梦幻的彩云之南呗,我老公也在那边,说不定还能遇上哦!同行的人?哦,有个唱摇滚的卷毛儿,还有个人体摄影师,绝对好玩儿。要去?行,帮你买票。你爸?放心吧,你袁媛姐知道去说服他老人家。拜拜,明儿见。&rdo;

袁媛无语的看着林珑,这就诓进来了?用自己老公来&ldo;色诱&rdo;再加上年轻人喜欢的摇滚和人体……

梦幻的彩云之南?她下意识的回想了一下林珑拍的那崎岖的必须步行的山路,突然觉得改造弟弟的前进道路万分曲折。

&ldo;发什么呆?&rdo;林珑笑着拍了她一下,&ldo;走吧,收拾行李跟我回云南!&rdo;或许,爱所在的地方就是家吧,现在,在她眼里,到云南也是一种&ldo;回家&rdo;。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赶出来了,亲爱的各位,夜深了,墨鱼来不及一一回复大家的留言,等明天赶完了榜单再来和大家聊天哟~~请畅所欲言哟~~登录状态25个字以上送积分哟~~

《我要去延安》其实是2010年由化方作词,徐沛东作曲,李龙演唱的红歌,为剧情需要,墨鱼让它提前穿越了,嗯嗯。

彩云之南:《云南通志》载:&ldo;汉武年间,彩云见于南中,谴吏迹之,云南之名始于此。

☆、温室娇花与仙人掌

一行五人,除了林珑之外四个都是有驾照的,石头想用俞晨之的越野车自驾过去,他希望沿途停车拍照,可惜这提议遭遇了多人反对。

林珑说沿途山路比较多,不熟悉路况的人容易出事故。

严树表示刚拿到驾照的他只能缓慢的在没人的平坦大马路上开车,山路,不好意思,只看着就会哆嗦,不可能亲身驾驶。

车主俞晨之坦言怎么安排旅行路线无所谓,可他是懒人,只想坐车不想开,谁愿意当司机就自己当去。

袁媛则冲轻轻一笑:&ldo;你指望文弱的我和你搭档交换着当司机?&rdo;

石头无言妥协,只提议道:&ldo;坐飞机没意思,&lso;嗖&rso;一下就到了,什么沿途景色都看不见,要不,火车转大巴怎么样?&rdo;

大家都没异议,就这么定了,起初的行程一切都很顺利,大家都是年轻人还都是搞艺术的,共同语言挺多,一路上有说有笑,林珑甚至帮袁媛问出了俞晨之贱卖跑车换越野的原因。

&ldo;因为我看着龙大哥开悍马很帅很酷!&rdo;俞晨之眯眼一笑,拥有英雄崇拜情节的这么个年轻人,很想向自己的偶像靠近一点,首先就是从模仿着开类似的车起步。

林珑面部表情瞬间僵硬了,然后竭力扭正着小弟弟的错误观念:&ldo;那是因为他本人很帅很酷,不是因为他开的是悍马。我第一次见龙泉的时候,他就穿着一身民工迷彩,没有车就走路,请我们喝的是五块钱的ju花茶。&rdo;

&ldo;就这样你都把他看上了?!&rdo;俞晨之斜枕在火车卧铺枕头上,无比惊讶的俯视对面中铺的林珑。他下面的石头、严树都是一脸的震惊表情,这么容易就被泡到,那些曾经暗恋过她的同学、竹马什么的还不得咬牙切齿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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