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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潘美的人责难说潘美应该站出来支持杨业,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是过高要求官场中的人了,不了解现实的残酷性,带了太多的浪漫色彩。不仅是潘美,即便换了一个人,也不会轻易否定监军而支持杨业。况且当时,两位监军已形成了一致意见,潘美此时站出来反对,只能使矛盾激化,于解决问题无益。
如果军队主帅与监军发生争执,皇帝肯定更容易相信监军而非部队将领,王、刘二人回朝后的汇报至关重要,他们是最能左右皇帝判断的人。杨业不懂吏事,不懂官僚系统的程序,而潘美在官场历练多年,显然更世故老到。如果潘美是动不动就与人叫板的人,他也不会有功德圆满的下场。
杨业之死,与其说是被奸人所害,倒不如说是死在了无处可见但又无处不在的&ldo;潜规则&rdo;。&ldo;有他志&rdo;、&ldo;莫须有&rdo;、&ldo;朝廷疑耳&rdo;都是宋朝军事制度之下的悲剧,也是整个中国历史的悲剧。杨业的悲剧是宋朝武将的悲剧,或者说是中国武将的悲剧。
七谁为杨业洗冤屈
杨业的冤屈肯定是有的。但这个冤情,不是在其死时而是在其死后。杨业身为云州观察史,是一个五品官,按宋朝规定,正常死亡时,应赐&ldo;钱三百贯,绢布各二百匹,酒五十瓶,羊五十口&rdo;,若战场牺牲则赏赐更高,但一开始杨业只被&ldo;赐绢布各百匹,粟一十石&rdo;。比他品级低的岳州刺史贺怀浦,正常死亡时应&ldo;赐钱百贯,绢百匹,酒十瓶,羊十口&rdo;,战死后朝廷多赏了十瓶酒、五口羊。两相比较,杨业肯定是受了冷遇,否则他的待遇不会如此大打折扣。不过随后,宋太宗亲自下旨表彰,赏赐其&ldo;布帛千匹,粟千石&rdo;,大幅提高了赏赐标准。
为什么前后反差如此之大,其中缘由历史上没有留下记载,事实真相是如何呢?
杨家将故事中,有佘太君上殿为夫申冤的情节。此说源于清代地方志,光绪年间编修的《岢岚州志》称:&ldo;杨业妻折氏……性敏慧,尝佐业立战功……后杨业战死于陈家谷,潘美、王侁畏罪,欲掩其事,折上疏辩夫力战获死之由,遂削二人爵,除名为民。&rdo;《岢岚州志》的可信度历来招致怀疑,其短短的几行记录,事实交待含糊。最为明显的是,潘美没有被削职为民,只是除去了三个封官。潘美被削职为民是传说不是历史,《岢岚州志》把故事传说也当成史实一并记录了。所以,佘太君为夫申冤一事未必可信,为杨业昭雪一定是要有证人的,她没有前线亲历,战场上的事她并不知情,空口无凭如何控诉?
当代学者李裕民提出了另一种说法,据他的研究,是一个叫刘吉的人搬动了历史的&ldo;道岔&rdo;,洗雪了泼到杨业身上的脏水。他的依据是北宋名臣张咏的长诗《赠刘吉》,诗中有&ldo;冒死雪忠臣,谠言警贵侍&rdo;之句,作者在自注中称这两句诗与杨业有关,杨业忠贞但被奸臣所陷。
张咏与杨业、杨延昭为同时代人,历经太宗、真宗两朝,生于946年,死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也就是杨业之子杨延昭去世后的第二年。张咏是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与寇准交厚。他中进士时杨业刚刚归宋不久,《赠刘吉》一诗作于989年,在杨业死后三年。他笔下的杨业之事也许有一定的依据。
张咏性急如火,疾恶如仇,不畏权势。他年轻时,有一次戴着头巾吃馄饨,因为头巾带子比较长,时不时垂到碗里。他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将头巾拽下来塞到碗中,愤愤地嚷嚷:&ldo;你请吃,你请吃!&rdo;他在湖北当县令时,干过一件备受争议的事。一个管钱的小吏,将一枚钱藏在头巾里往外带。张咏发现后,将他痛打一顿。小吏不服,&ldo;我不过偷了一文钱,你竟如此打我,难道还能把我杀了不成?&rdo;张咏被他的不屑激怒,当即挥毫写下四句判词:&ldo;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rdo;随即杀了那个小吏。一个不知进退的小吏,用自己的性命换来了&ldo;水滴石穿&rdo;这句成语。
关于刘吉,宋朝也确有其人,不过名望不高,《宋史》没有为他立传。从散见的史料分析,他是个敢做敢为的性情中人,与张咏性情相投,身世又与杨业有某些类似。杨业是北汉降将,他是南唐降臣,归宋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制、排挤和打击。杨业的冤屈,难免会让他有惺惺相惜之感。但以刘吉的身份和地位,想为杨业翻案太难,那是他所力不能及的。
关于此事,李裕民先生也只是提供了一个线索,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与佘太君一样,刘吉不是杨业一案的亲历者,他如何知道前线发生的事情,又如何为杨家雪冤呢?问题在最关键处缺失,因而没有太强的说服力,刘吉所能做的也许就只是振臂鼓与呼,他很可能也这么做了,并且冒了某种风险,受到了一些打压。
如果杨业真有冤屈,要为其申冤,至少需要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前线决策时的内幕披露,二是战争亲历者的证明,这些才是最重要和最有说服力的。但是要搜集到这些证据谈何容易,只有潘、杨、王、刘等几个人合议的军情机密,外人如何能得知真相。如果潘、王、刘众口一词,杨业是无理可辩的。所以,杨业最后被厚赏,很可能是潘美和两位监军中至少有一位主持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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