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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时代落幕(第1页)

暮千璃站在饮水机前接水,刚才无意中听到的话依然在耳边回绕:今天是凌峰华双胞胎儿女的生日。

她来联邦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凌峰华却一直没有见她。本来,初到光辉城那天,如果没有高临风那伙人的捣乱,沈凡是要把她送往凌府的。而此后之所以没有下文,怕是有人从中阻挠。

就这样被动地等下去,不是一个好主意,她必须主动采取行动。

今晚凌府有宴会,正是混进去的好时机,她很想借此机会见见自己的渣爹,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他们的儿女,还有,取回一件属于暮氏家主的重要东西。

正盘算着,沈凡和徐明薇从外面阳台进来,沈凡态度温和地问她:“我和明薇要去商场,你要不要一起去买几件衣服?”

“好的。”暮千璃唇边泛起笑意,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沈凡果然体贴入微。

其实带暮千璃去商场买衣服不是沈凡的主意,而是徐明薇提出的。她消除怀疑后,随即同情心泛滥起来,想帮助这个来自荒原的可怜女孩,嗯,当然也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善良和温柔。

当看见暮千璃为了出门而换上那套灰扑扑的粗布衣衫时,许明薇更加相信了沈凡的话。她睁大眼睛,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暮千璃的装扮,天哪,荒原女人太可怕了,居然穿这么土气这么粗糙的衣服,还背着一个土得掉渣的背包?

她再看了下自己,一身精致的白色套裙,银色高跟凉鞋,米色手袋,都是精品,都是名牌。顿时间,心中充满了优越感。

前往商场的路上,许明薇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般,拉着暮千璃的手,热情地问这问那。沈凡一边开车,一边用心倾听。了解暮千璃的过往,也是他的重要工作,只是因为他身为男子,一些问题不好问得过细,现在有许明薇在,正好帮了他的大忙。

暮千璃心中不耐,冷淡地敷衍着。许明薇只当她是不善言谈,问得更起劲了。

“荒原的女孩长大后,大都当了婊子,被经手好几个男人。”暮千璃被问得不耐,直接了当地说,“你不就想问这个吗?何必那么拐歪抹角?至于我,想上我的男人不是没有,都被阉了。”

许明薇的脸哗得红了,这个女孩说话怎么这么粗俗,什么婊子阉割之类,简直是太没教养了!

暮千璃头靠着座椅,倦倦地闭上了眼睛:“荒原上男人卖血,女人卖肉,不过是为了生存。”

不过是为了生存。

她的声音低微,透着沧桑和悲悯,沈凡心头微震,内心一阵翻江倒海。不过是为了生存,联邦人有什么资格鄙视荒原人,视他们为洪水猛兽?当初抛弃荒原人,把他们推向绝望深渊的,不就是联邦自己吗?

一路静默,车开到商场。沈凡打开车门,暮千璃先出来,许明薇在后,拉住沈凡的手,神情有些委屈。沈凡安慰地拍拍她的背:“不要介意,她刚到连邦,很多还不适应。”

“我才不介意呢。”许明薇不满地嘟起了小嘴,“只是我们这么照顾她,她至少有点感激吧。”

沈凡微笑,“你照顾了她再说。走吧,先去帮她挑衣服。”

看着商场里琳琅满目的衣服,许明薇的心情又好了起来。她带着暮千璃,东逛西看,拿着衣服裙子比试。不可否认,她的时尚品味很不错,暮千璃穿上她挑选的衣服,完全换了个人,变成优雅动人的大家闺秀。

沈凡在店外等候,倚着玻璃围栏,看着许明薇帮暮千璃挑衣服的样子,露出温情的微笑。许明薇这个女孩虽然有些虚荣做作,但为人热情,善良大方,他是真心喜欢她,所以愿意包容她的一切,包括一些小缺点。

“咚—咚—咚—”等候中很快到了正午十二点,商场中响起了钟声,雄浑悠远,响彻整座商场。沈凡有些奇怪,虽然正午鸣钟很正常,也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吧。

随着钟声的落下,原本灯火通明的商场忽然间光线幽暗了起来,贯穿整个商场内部通路的上方悬下了几十幅电子银幕,每个银幕上都放着同样的内容:一个正在西沉的太阳。

几乎所有的客人都从店里出来了,从一层到七层,人们聚集在走廊上,靠着围栏,盯着银幕,被这几十幅同样的落日景象所震撼。

当最后一丝夕阳沉入地平线后,整个屏幕陷入了黑暗,人们不觉屏住了呼吸,随后,黑暗的屏幕上忽然爆射出七彩虹光,背景变换,光怪陆离,最后定格在一台银色机甲上。

“银狐机甲,开创人类新时代!”

几个金灿灿的大字打了出来,强烈冲击着视觉。原来是机甲的宣传广告!人们这才反应过来。

画面再次变幻,出来一个身披白狐披风,造型奇特却俊美得惊人的银发男子,只见他扬手一挥,食指直指镜头,神色傲然,口气更是嚣张:“暮光,已经过时了。新的时代,属于银狐!”

这是一个特写镜头,令每个观者都感到他正指着自己,正在对自己说话。

暮光,已经过时了。新的时代,属于银狐!

这句话犹如春雷轰鸣,在偌大的商场中久久回响。不只是一家商场,就在此时,在联邦所有的商场,所有的街头,所有有电子广告牌的地方,都在重复着同一幅景象:暮光沉没,银狐机甲顶天立地。

一种悲情涌上许多恋旧老人的心头:暮光没落,一个时代的结束。

商场里的灯光再次亮了起来,人们这才发现,商场里的几个广场上,不知何时,都摆上了银狐机甲,机甲脚下,是各种型号的新式机器人。

“哇!”许明薇一脸仰慕地感叹道:“真没想到高盛集团的银狐王子居然会亲自出来做广告,真是大手笔啊!”

“他一向行事高调,唯恐天下人不知。”沈凡说着看了眼暮千璃,想起刚才的宣传广告中,银狐王子气势逼人地宣布暮光已经过时了,不知道女孩是否会感到难过。

暮千璃的反应淡淡,像是与己无关,仅仅是看了一个夸张的广告而已。

如果没有十八年前的那场变故的话,她现在应该是暮氏集团的掌门人或是继承人,看到这样的广告,定会勃然大怒。然而,她现在什么都不是,暮氏集团已经倒下了,暮光被凌峰华霸占,十几年了都没有技术革新,被取代是迟早的事情。而她,刚刚从荒原回来,身份未定,一无所有,有什么好愤怒的?

所以,此时应该愤怒的是另有其人,他处心积虑,霸占了暮光,得到的却仅仅是落后的技术和下滑的业绩。

这个男人很嚣张。她注视着画面中的银狐王子,暗暗吩咐小卡:“我要这个人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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