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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琪其实很擅长熬粥的。
吴家餐馆的招牌菜之一的小米粥就是她熬的,食材简单,火候精准,软糯香甜,入口顺滑,她能原原本本的还原食物的原味,发挥出食材的特质,她甚至可以自信说,自己熬小米粥的水平能比得上在煲粥技术上苦练二三十年的老师傅。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
她得旁边盯着。
她必须在旁边,根据粥熬制的程度来调整火候,根据它散发的香味来判断是否应该搅拌,什么时候加什么多大的火候都需要有精准的把握。与她而言,熬一锅小米粥并不比烧一天菜要轻松。
但江枫不是这样的。
她亲眼见着,江枫一直在干别的事情,从头到尾只去锅旁边看了三眼,第一次抱小孩,第二次加红薯,第三次搅拌和把火关小。
就这么简单,却能熬出一锅如此优秀挑不出毛病的红薯粥。
吴敏琪直愣愣的看着红薯粥,身体却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
这种感觉就像是,独孤求败的江湖剑客终于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宿敌。
“敏琪,你熬粥的技术跟社长一样好啊!”刘倩感叹道,从她手里夺过勺先给自己舀了一碗。
满满的,上面盛着大块的红薯。
“红薯粥不是我熬的,是社长熬的。”吴敏琪从不居功,看刘倩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有些好奇,“你喝过会长熬的粥?”
“喝过啊,他们家炒菜馆刚开业那几天,社长的熬的粥还是免费送的。社长的皮蛋瘦肉粥熬的可好了!那个味道,那个香味,简直绝了!特别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爽滑可口?不对,香……就是特别好喝!”刘倩搜肠刮肚也想不出词来形容江枫熬的皮蛋瘦肉粥,不过她神往的表情已经告诉吴敏琪她对那碗粥念念不忘。
“他现在怎么不熬了?”吴敏琪从刘倩手里拿回铁勺开始分粥,顺嘴问了一句。
“社长后来研究汤去了,他煮的汤是真难喝啊!乱加食材,什么都加,各种菇子,还每天都不一样,现在不煮汤了,也不熬粥了。”刘倩叹了口气,“其实,社长的厨艺挺好的,我也不是嫌弃他,但是他爸和他爷爷炒的菜明显更好吃,我们每天去吃饭都跟彩票开奖一样,你说他继续熬粥该多好。”
“做厨师当然得不断地学。”吴敏琪还是很赞同江枫的行为的。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同在外地上大学同乡之间的话总是特别多,更别提还是同一所高中的,谈话间,粥和蛋羹就分好了,每人还有一瓶热牛奶。
其他人还能接受,分到搬东西和打扫活的同学们早已饥肠辘辘了。
一大早被叫起来,然后就干体力活,任谁谁都饿。
然后他们看到早餐的时候心都凉了。
一碗红薯或者南瓜粥,一瓶245毫升装的某牌热牛奶,还有一小碗学生用碗的鸡蛋羹。
陪孤寡老人讲话的女同学还好,干了一个多小时的活,本来胃口就大的男同学,简直是心如死灰。
“那个各位,等一下还有面条,要吃面条的请举手。”刘倩大声喊道。
刷刷刷刷,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举起了自己的手,还有一部分老师,比小学生上课举手回答问题还要整齐利落。
“还好有面条,不然今天上午肯定得饿死,诶,你小子居然带了面包!”被抓来当壮丁的学生会干事看到坐在自己身边的同僚不动声色地从口袋里掏出四个小面包眼睛都直了,“来来来,给我分一个!”
“不是有面条嘛?你多吃点面条不就行了。”塑料兄弟情使同僚不愿意分享自己珍藏的面包。
“点人的那个家伙瞎点,江枫会做菜就算了,刘倩根本就是一个吃播,还有另一个姑娘八成也不怎么会,咱们这么多人的饭没准都是江枫一个人做的。还不如点两个家政社的人去呢,后厨一群小学生捣乱,面条能吃就不错了。”学生会干事有理有据地分析。
“分我一个,你都有四个,我等下还要搬东西我都要饿死了。”学生会干事恳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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