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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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需要吃的东西,得早早准备起来,地窖必须尽早挖,才能挖得又大又好。

穆俊卿偷偷抬眼打量她表情,见她将注意力全放在了院子和囤菜之类的事情上,他忍不住沉默,几息后又轻轻勾唇带笑。

“到时候我们帮你们挖地窖。”他挺直身体,讲这话时不再小声耳语。

“挖地窖吗?那得我这种肌肉才扬得动土了,挖坑可是力气活。”王建国听到穆俊卿的声音,当即接话。

“对,到时候一起帮忙,就没那么累了。”其他的知青也应声。

林雪君甚至还没来得及道谢,大家已经开始商量起帮她挖地窖的细节了。

待她要开口道谢,穆俊卿却率先洒然道:“到时候你请我们吃饱饭就行了。”

林雪君爽快应声,那有什么难!

他们这些人吃馒头就白糖都能吃饱。

她嘿嘿笑着点头,玩笑道:“绝对比馒头沾白糖丰盛,行不行?”

“哈哈哈哈…”

“你可真阔气,哈哈。”

大家忍不住纷纷调侃她抠门,林雪君跟着逗上几句,也不禁哈哈笑起来。

但心里却暗想:到时候一定好好筹备一餐,希望能是丰盛的一餐。

狼尿

【林兽医身上有一股小狗味。】

讲了一下午的话,仿佛做了一下午的答辩,头困脑乏,嗓子还有点痛。

大家聊天时林雪君便没怎么参与,只笑呵呵地看着知青们嘻嘻哈哈,时不时大口喝牛奶润喉,冒汗时便有种劳动时尽兴、休息享受时也尽兴的惬意感。

因为这热热闹闹的气氛,大家得以忘记身上的疲惫和酸痛。

大鱼炖好时,赵得胜干脆将所有人都喊到灶边就着大铁锅和炉火开吃。于是所有人都从椅子换到小马扎上,灶边围上一圈,仿佛蹲着吃饭一般,莫名还挺有气氛。

蒸熟的玉米、地瓜、花生等放在灶台上,都是最近从场部运来的冬储食材,不如刚秋收时的新鲜,但到底是北方最好的黑土地里生长出来的食物,香味更浓、甜味也更甚,大家一嗅便开始流口水了。

这一冬没尝过蔬菜等花样食材,玉米和花生这两样,闻起来简直比肉还香。

但是,大家第一筷子还是夹向锅里的炖大鱼。

铁锅炖大鱼不愧是东北名菜,清凌凌的好河水养出的大鱼没有一点土腥味,嫩白的鱼肉裹上焦酱色的熬出一点点粘稠胶质感的鱼汤,入口一抿,那滋味,所有知青都哎呦呦地叫了起来。

“是烫得叫啊,还是好吃的叫啊?”得胜嫂子看着他们捂着嘴嗷嗷叫的样子,忍不住笑着问。

“好吃,嫂子!”

“手艺太好了,嫂子,我哪吃过这么好吃的鱼啊。”

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的,叫赵德胜是叔,赵德胜媳妇却叫嫂子,偏偏没一个人觉得不对劲。

土灶的大火炸出的鱼皮又酥又香又弹,口感十足。林雪君夹鱼的时候不小心撕下来一大片鱼皮,一筷子都送入口中,鱼皮特别入味,还有嚼头,她吃得眯起眼,连夸赞都顾不上了。

好吃,真好吃!

赵得胜媳妇被他们这些浮夸的表情逗得哈哈笑,另一个灶口起锅烧油,将已经炸过一次的柳根儿鱼再次下锅。

一指长的小鱼在大火热锅里复炸几秒后,瞬间出锅,酥酥的盛盘放在灶台上。

知青们不等得胜嫂子捞起全部小鱼,便动了筷子。

一指长的小柳根儿在河水里一捞一兜,因为小,处理起来特别麻烦。可它是东北大河里最鲜嫩的鱼,人们为了这一口鲜,都忍耐了它制作和烹饪的复杂。

知青们守着锅吃到了最最最新鲜的小炸鱼,那被炸的起了一层油泡的鱼皮酥得不像话,连鱼头鱼尾都变得好吃了。

像吃零食一样,咔嚓咔嚓一口一条,林雪君吃得毛孔都张大了。

只有生活在这里,才吃得到这第一手的鲜货,这就是靠山而居的最大幸福。

柴禾烧出的大火烹饪,导热快的铁锅煎出的美拉德反应,还有没有任何污染的野生鱼,加上大家又饿又累又馋,都成为这顿饭的顶级“佐料”,成就了丰衣足食环境下所体会不到的极致满足。

锅里的土豆已经炖面了,鱼汤汁水完全浸润进土豆里,于是土豆的甜味里有了鱼汤的咸香,滋味十分丰富。

年轻人们吃得满头热汗,各个眼神迷蒙,透着股迷迷糊糊的陶醉劲儿。

赵得胜见他们吃成这个样子,觉得倍儿有面子,便掏出自己珍贵的小酒,给每个知青倒了一小杯底儿,大家就着美食抿着香辣的粮食酒,在这苦日子里感受到了当神仙般的快乐。

林雪君啃了两个锅贴的玉米面饼后,饱足地撑腮看着大胃王般的小伙子们大口大口吃饭,忍不住想:

到底什么是苦呢?

现在是苦吗?

可这些人脸上怎么露出如此尽兴、如此酣畅淋漓、如此爽朗欢快的表情呢?

饭后,年轻人们吃喝得上了头,愣是给赵得胜家做了次大扫除,连老赵家院子里蹲着的大黑狗都被王建国按着擦了遍毛,狗窝都给擦得锃亮。

赵得胜夫妇哈哈大笑着又是拦又是赶,好半天才让年轻人们停了手。

“干了一天活了,都回去睡觉吧。”得胜嫂子拿着鸡毛掸子轰人,站在院子门口哈哈笑着叮嘱。

“年轻,有的是劲儿。”王建国还要撸袖子给得胜嫂子看自己的肌肉。

“行了行了。”得胜嫂子笑着摇头,转而又对赵得胜道:“咱们招待一顿野味而已,鱼又没花钱,让林同志把那黄羊皮带回去,挺好的东西,来年冬天做件坎肩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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