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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婉婷吃醋(第1页)

次日清晨,林间百鸟鸣叫,遍山漫野的花儿酝酿出缕缕清香,对于两个从未离开山中的孩子来说既是开心的一天也是不舍得一次。

沈鹤与梅婉婷告别家人后一同前往长白书院。这所书院每七年只收一批学子,由于书院规格也不是很大,只能容下百名学生。

书院内设五个学堂,每个学堂有三位先生,每位先生都是院长从各地聘请而来。想在这学习,寻常百姓家的孩子想必是上不起的,书院收每位学生四十两银子作为学费,食宿则另外计算。当然从这里出去的学子多数都有所成就。

有不少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弟也会选择这里求学,沈萧被分在一学堂,梅婉婷在第二学堂。

书院入学的第一课便是要学习那传统的规定“正衣冠”。新生要一一站立,由先生依次帮学生整理好衣冠,地排着队到学堂前集合。恭立片刻后,才能在先生的带领下进入学堂。步入学堂后,还要举行拜师礼。

行过拜师礼后,学生要按先生的要求,将手放到水盆中“净手”。“净手”的洗法要求学子必须将手的正反面各洗一次,然后擦干。洗手的寓意,在于净手净心,去杂存精,希望能在日后的学习中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朱砂点痣便是开学仪式中最后一道程序。先生手持蘸着朱砂的毛笔,在学生眉心处点上一个像“痣”一样的红点。因为“痣”与“智”谐音,朱砂点痣,取的其实是“智”的意思,意为开启智慧,目明心亮,希望学生日后的学习能一点就通。一切妥善后,学子们便进入后面的学习之路。

这首堂课讲的关于长白书院的历史,原来这里的院长竟是个女子,复姓千乘,名芷卉。为了筹办此书院千乘芷卉可谓是历经各种艰难险阻,书院之所以招收富贵子弟一是为了有资金给每位学子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且每年所收的学费近一半之多捐给了附近贫困学堂。

沈鹤所在这个学堂里也有一个复姓千乘的女孩,名叫寄瑶。千乘寄瑶是千乘芷卉的女儿。她坐在沈萧右侧,两人时不时的打量对方几眼,沈萧表现的比较含蓄,毕竟他很少与外人接触。

刚一下学,大家都兴高采烈的向外跑去,这所书院落座在密林之中,里面小桥流水,假山亭阁,风景如画。学堂内只剩沈鹤与千乘寄瑶,经过一天的打量,寄瑶对沈鹤的第一感觉很好。

寄瑶整理好书本,对着沈鹤微微一笑道:“你为何不出去看看?”

沈萧缓缓开口:“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师傅,虽然师父并没有交待什么,但在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了对我的不舍与期待!”

寄瑶有些疑惑的问:“那你父母呢?”沈萧咬了咬嘴唇,本意不想说,想想自己的身世本身就是一个问号只好如实道来:“我是师傅养大的,名字是师娘给起的,师娘在我小时候为了救我被人杀害了,如今只有师傅这么一个亲人。师傅说了等我学业有成,长大以后就会知道我的身世。”

寄瑶深感歉意道:“你要好好在这学习,将来考取功名报答你的师父。我的母亲是这书院的院长,但是我的父亲在我小时候便离开母亲了。我和你一样,只有一个亲人。”

两人聊了许久,可能相互理解内心那一份痛处,所以便做了朋友。梅婉婷刚刚从外面进来,看到鹤儿与寄瑶聊的很近乎,她在学堂门口有些迟疑,当鹤儿注意到她时,连忙唤她“婉婷姐姐”,这一声姐姐让她心里一下子感觉到了千万里的距离,平日里鹤总唤她婷儿,总逼着鹤儿唤她姐姐。

但是今天有另一个女孩在场的时候,这声姐姐听着却格外陌生。想到这,婉婷竟忍不住掉了眼泪,生怕被人看见,转身离去。

沈鹤也感到一阵莫名,对着寄瑶解释道:“她是我的发小梅婉婷,长我两岁,平日多亏姐姐照顾,我想她可能是受了什么欺负,我去看看。”寄瑶点头答应,并吩咐沈鹤,若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千万别不好意思开口。

沈鹤一路小跑,看见远处一棵垂柳下哭泣的女孩,连忙跑过去。蹲着婉婷对面,用手抹去她脸上的泪水关心道:“誰惹婷儿生气,告诉我,我去让他来和你道歉。”一听这话婉婷不哭了,指着鹤儿的鼻梁,娇嗔道:“你!”沈鹤却不明白,自己怎么惹她生气?

既然婉婷这么说了,沈鹤只好安慰道:“婷儿原谅鹤儿吧?”

“不原谅!”

“那你说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

这时梅婉婷却不好在直接回答,想了想:“你说我和那女孩哪个对你好?”

“当然是婉婷姐姐了”

“以后不许叫我姐姐!只可以叫婉婷或婷儿。”

沈鹤点了点头,而梅婉婷拽着沈鹤的衣角,看着小湖中游来游去的野鸭,脸色顿时露出喜色:“鹤儿以后空闲时只可以陪我,不可以陪别的女生。”沈鹤这才明白,婉婷是因为见到自己和千乘寄瑶聊天才生气的,鹤儿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话,毕竟女生吃起醋来相当可怕。

两人吃过晚饭,便回各自宿舍休息去。沈鹤习惯了晚睡,便在一个安静的地方独子练习剑法。沈萧教会了他不少剑法,还让他苦练鹤横剑法,至今已学成两剑,第一剑“气止山河”与第二剑“化影如风”。一攻一守。但沈鹤内力薄弱,这两剑施展起来却不到沈萧施展的三成威力。

这鹤横剑法,听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这剑法的人却很少,整个江湖如今不过两人。

这时出现一个风度翩翩、举止洒脱的少年,对沈鹤的剑招极其夸赞,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剑法,甚至也看不懂这剑法。

深夜无聊,少年也是独自在此求学,也没有什么朋友在此,经过简单的交流两人算是认识了。少年很喜欢喝酒,于是便想约上沈鹤一同喝酒,却不知沈鹤不会饮酒,平日里他只是见师父常常独自酗酒,且师父每次喝醉,表现的都很难过,所以酒这东西在沈鹤心中留下了阴影,认为这酒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这位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一再邀请下,沈鹤被他带到书院里一家小酒馆里,这家酒馆本是给一些会喝酒的老师们所开,后来很多学子也被允许来此喝酒,但学子们来这买酒,酒保卖的量都会很少,且卖的非常贵,半斤女儿红要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够普通百姓生活几个月的,这酒馆的生意一直都还不错。

沈鹤再三推辞,最后还是盛情难推,被少年带进了酒馆。

“小二,来半斤女儿红,一只盐水鸡!半只烧鹅!噢对了牛肉也要半斤!”少年吩咐道。

“好嘞,这位公子您需要付三两银子!酒菜随后便到。”

这酒馆毕竟开在书院,规矩与外面有所不同,价格更是很贵,否则这帮学子岂不天天买酒喝!三两银子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足够半年的粮食钱,但对于少年来说如同九牛一毛。

少年让沈鹤一次只喝一口,结果他喝了一口后,少年说要喝必须得喝光,不然就让沈鹤把它倒掉,这半斤酒花了一两银子,沈鹤哪里舍得倒,就连他来这求学的学费都是梅玉子代出的,鹤儿便一口将那半杯酒干劲。酒喝的虽然很少,但是对于第一次接触的人来说,这足以让他没了顾虑,两人便是你一杯我一杯的。半斤酒不多,鹤儿喝了二两酒。少年见沈鹤那喝醉的样子,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似乎快要睡着,内心十分畅快,看着别人喝醉远比自己喝酒要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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