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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京辞也跟着站在她旁边。
都是些流行歌曲,一会儿独唱,一会儿男女合唱,沈阅也是自来熟,已经跟方早他们混的很熟了。
熟悉的前奏响起,是沈以诚的《告白》,沈阅接过话筒。
不得不说,沈阅真的少年感十足,能在他身上看到那种张扬热烈的青春,是夏日冰镇的橘子汽水,是飞扬的红色发带,是被被风带起校服衣摆。
歌曲放到第一个结点,方早和张书仰已经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替他控场。
“因为你爱上整个夏末我开始迷上你暖暖酒窝你和我光脚并排着坐天南地北什么话都说……”
明明是痞帅的长相,但是嗓音却很低沉又有厚度,带着点烟嗓,如果宋京辞是磁性的大提琴,他就是闷重的圆鼓。
林枳栩站的累了,歪头靠在了宋京辞的肩膀处,在音乐声中问他,“宋京辞,你会唱歌吗?”
“我觉得,你要是唱的话会比他要好听。”
“因为,”她停顿了一下,手指钻入他手心,轻挠了几下,顿时感觉少年的身子僵硬了,林枳栩眉眼稍弯,眼下的卧蚕充盈起来,“我更喜欢你…的声音。”
宋京辞手指微动,握紧了怀里的那束花,捏出的褶皱就像他的情绪一样无法伸展开来,他沉下眼眸,企图掩盖掉那些控制不住的翻滚的情绪。
几秒钟后,他点了下头,“好,我回家给你唱。”
闻言,林枳栩先是一愣,而后得逞地笑了。
看来,鱼儿上钩了。
真是期待少年今后欲罢不能的样子呢。
她在想,如果宋京辞心思是单纯的,那么高岭之花一旦下神坛一定是死心塌地的,他们不好勾,但只要钓上了就会无法自拔。
一整首歌唱完,林枳栩已经完全卸了力地靠在他身上,她气虚站不了太久,而且腿昨天还受伤了。
“脚疼了是吗?”宋京辞侧头问她,洗发水的香味嗅入鼻尖,林枳栩的身高在女生算高的,他一转头嘴唇就能触碰到她的发丝。
林枳栩转了转脚尖,“有点儿,没事还能忍忍。”
这时沈阅已经唱完,突然响起了一首很老的歌,不知道是谁点的。
“靠,哪来的这么老的歌?”方早吐槽,准备去切歌,没想到屏幕卡住了,点不了。
“卡了,真是无语。”她双手一摊,”等吧,看看等会儿会不会好。”
林枳栩越听越觉得节奏熟悉,她接过话筒,“我来吧。”
“这粤语歌诶。”张书仰提醒她。
林枳栩不知怎么的,就是感觉自己会唱,记忆里好像有这么一首歌,是一个秋日,阳光穿透树叶的罅隙照进来,老式音响放着李克勤的《红日》,还伴着偶尔的滋啦声,阳台的喜鹊叽叽喳喳地叫着,吹得满地的银杏在空中起了一道黄色的龙卷风。
音响外,还叠着另一道雄厚的跟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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