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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巨大的轰炸机穿过云层,庞大的机身在云带里若隐若现。这是一架被叫做“哈利法克斯”的战略轰炸机,归属印度空军第六中队,在他们身下,是二次大战的印缅战区。这是一次秘密轰炸任务,相同的四架飞机飞在哈利法克斯的四周,它们暂时还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但是,马上就会有消息了。阿查是哈利法克斯上的投弹员,负责瞄准和投弹,此时他已经在自己的岗位上,透过瞄准镜,他能看到飞机下方一望无际的原始丛林。这时飞机下方的位置应该是胡康河谷,缅甸最神秘的地方。据说,这片亘古不变的雨林,是缅甸神明惩罚罪人的地方,那里潮湿闷热,充满了毒蛇和巨大的虫豸。阿查其实觉得有点奇怪,从他们起飞算起,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为什么他们还飞在雨林上空?按照他的经验,以下面那种树林的茂密程度,离中国人的战线起码还有半小时的距离,他们这一次,难道不是去轰炸战区,而是这片雨林吗?这是为什么?难道,这是又一次“哈佛韦轰炸?”哈佛韦轰炸是他的英国机长起的名字,在他们历来执行的轰炸任务中,有一些非常奇怪的轰炸目标,比如说,没有任何人烟的戈壁,远洋的平静海面,等等,没有任何战略价值的地方,最奇怪的一次,他记得他们轰炸了缅甸和印度交界处的一个坟场。这种漫无目的的轰炸任务,很像小孩子原本决定要去山里野炊,但是走到一半失去兴致,就随便找个地方做了顿饭一样。但是,其实阿查知道,战争中没有那么儿戏的事情,虽然不知道他们以前毁灭了什么,但是那上百吨的炸弹,投在那个地方,肯定有一些东西被抹去了。一阵蜂鸣声刺耳地响了起来,阿查从回忆里惊醒,把注意力集中到瞄准镜上。不管是不是哈佛韦,不管下面有没有东西,红灯一亮,轰炸不可避免。两分钟后,他准时摁下操作手柄,一颗颗巨大的梭形炸弹鱼贯落下,尾翼打开,不到半分钟,下面那些生长了几千年的雨林巨树被大片的火海吞没。阿查通过瞄准镜看着,他忍不住又一次屏住了呼吸,无数次,他目睹活生生的人被火海撕裂,而这一次,只是树而已,为什么他突然有些抗拒?更诡异的是,他忽然觉得,随着那些树木的毁灭,又有一些秘密被掩埋了。就在这时,简直就是一闪之间,他感觉自己好像在火海里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一股异样的感觉升了上来,阿查突然有些窒息,他立即调整瞄准镜,往刚才的地方放大。他惊呆了。他看到了一个东西出现在炸开了的树冠下。可是,怎么可能?那东西怎么会出现在那里?第一章小分队1943年8月10日,缅甸北,胡康河谷。大雨。阴晦的原始森林被瓢泼的雨水一冲,更显得潮湿泥泞,稍不注意,水坑里数不清的硕大蚂蟥就钻进了衣服里,本来一点感觉没有,脱掉衣服却会看到满腿的血包子。赵半括看着脚下水坑里蠕动着的那些紫黑色的蚂蟥,心里一阵恶心。不过他脚上蹬着半高腰的美式皮靴,小腿上绑了厚缠腿,内里的军服也做过专门的紧线处理,再加上外边的贴身雨衣,倒不必太担心这些小吸血鬼能占到他什么便宜。但即便这样,他仍然不敢站住脚,只能冒雨在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虚黑丛林里摸索前进。这时赵半括有点郁闷。一个星期前,他从兰姆伽训练营开拔,随着这支队伍到达这里,风餐露宿,赶命一样在这片雨林里实打实奔了两天两夜,没有一刻停歇,连和身边人对话的机会都没有。其实吃这点苦并不算什么,可黑着脸顶风喝雨折腾了这些天,一仗也没打,并且从接到任务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对他说过要去哪儿,换谁能不撮火?干什么去哪里,这让赵半括心里一直觉得有些不安。茂密繁郁的树林,除了落雨和蚂蟥,什么都没有,灰蒙蒙的没有尽头。赵半括抹了把脸,吐掉嘴里的雨水,扶了一把胸前的汤普森冲锋枪,低着头跟紧身前的队友,分开遮眼的树枝朝前走。这次任务的队员一共有十个,除了队长廖国仁外,赵半括一个都不认识,这是他不安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从印度阿萨姆邦移防到兰姆伽之前,他身边全是拎着命拼了一年多的三团老兵,那帮人大都是河南老乡,互相之间熟悉得很,战斗中只要枪放响,谁先打谁后打,朝哪儿,怎么打,根本不用说话,默契得就像娘胎里一堆生出来一样。现在倒好,身边这批鸟人全都是生面孔,回头真碰到鬼子,恐怕连逃都蹦不出个完整队形。作为一名老兵,他太明白这种队友间的习惯和默契有多重要,尤其在战场上,这方面的经验多那么一点,就可能救下你的命。而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遭遇过任何战斗,也就是说这方面的配合经验是零。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鸟鸣声,身边的队友立即停了下来,抬手示意后边的人戒备。赵半括知道那阵鸟叫是探路尖兵发出来的,模仿的是一种原始森林特有的斑皮鹦鹉,叫声持续了一分钟不到,三短两长只有几个简单的音节,这种叫法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他把身体埋在一丛树叶后,拉开枪栓,眼睛紧盯着鸟叫声的方向,全神戒备着。身边的树丛里,队友们也七七八八趴了一地,谁也没空想那些蚂蟥。进到野人山里这么些天,这是第一次收到探路尖兵的警告,没人不紧张。赵半括明白,能和自己一样,被军部紧急抽调,参与到这次行动里来的人,不敢说都是猛人,但肯定都有两把刷子。但即使这样,和一群陌生的战友深入野人山,执行这个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神秘任务,一旦和日军短兵相接,相互间的配合能到什么程度,赵半括心里实在是没底,所以他很有些焦虑。半蹲在地上,赵半括根本就看不到前边的情况,从声音的来向看,那个探路尖兵应该在树上。下这么大的雨,树上光滑得要命,也不知道这位是怎么上去的。鸟叫过后,却是有一阵没动静。赵半括捺着性子等了一会儿,才看到高处的树枝一阵晃动,一张脸从一丛树叶里探了出来,抬手朝他们摇了摇,嘴里发出一阵嘟噜声,这时听到前方的队员低叫了声:“没事了。”赵半括才定下了心站起身,暗骂这活猴诈唬人。胡康河谷,有了远征军一年多前四万多非战斗减员的前车之鉴,日本人、美国人和英国人,没谁愿意在这种地方浪费军力。英美军队的飞机也早在这里进行过多次空中侦察,从军事布防的角度,能大致排除掉在野人山里有整连队建制日军的可能。想有小规模的遭遇战也不太可能,在这种高密度的雨林里,两支小分队相遇的概率跟压花会一样,所以赵半括倒没想到过这儿能打上什么硬仗。探路兵从树上跳下来,赵半括等人围了上去,队长廖国仁还没开口询问,探路兵就冷着脸说了句:“队长,前边,有好多死人。”常年打仗的士兵,哪个没见过死人?但探路兵的表情和语气让大家都意识到这些死人一定有些不寻常。廖国仁面色不变,环视了一下四周,说了句:“小心戒备,咱们过去看看。”这时树林里大雨还是磅礴,地面上泥泞不堪,大家只能顺着林木的边沿行进,那里树木根系发达,泥土和树叶掺在一起,道路相比起其他地方要顺脚一些,也刚好能躲过那些盘踞在林间泥水坑里的蚂蟥。绕过了几棵高大的垂叶树,大家眼前出现了一块林间空地,繁茂的林糙被雨水打得扑了一地,就像一层顺毛地毯。一堆姿势怪异的人骨很突兀地出现在那里,第一眼看到的赵半括心里猛地打了个寒战。那是一排呈现出卧倒状态的人骨。从骨头身前斜立着的枪刺来看,这应该是一队大溃败时没走出去的远征军士兵。破破烂烂的远征军军服和长刺的中正步枪,在人骨的位置散了一地。大家都是新三十八师的,因为孙立人将军的抗命西撤,没经历过野人山溃败的艰苦,所以第一次看到这种活生生的远征军遗骨,血浓于水的感情顿时让他们的心堵得难受。远征军出国抗日,死在战场倒还好,不明不白被这座林子困掉了性命,真他妈不值。那个探路的家伙面色发白,指着这些遗骨,低声说道:“刚才看到这里的枪刺反光,我还以为有埋伏。”赵半括虽然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具体位置,但也明白这里离胡康河谷的边缘很近。从他们来时的路往东走,翻过两座山,再走个十几公里就能进入大理以北的远征军控制区。那里以怒江一线为界,日中两军分据两侧,虽然地势险峻,但也总算快到家了,眼前的这些远征军尸骨,明显是没坚持到最后。廖国仁叹了口气,说道:“为国抗日,死得其所,埋了吧。”说完话,他率先摘下头盔朝这些人骨鞠了一躬,赵半括等人自然也跟着拜了几拜。当大家正要上前,准备挖点土掩埋这些人骨时,却被探路的小个子出声阻止了,旁边有人诧异道:“小刀子,怎么回事?”这时赵半括才知道这个尖兵叫小刀子,这人个子不高,脸皮冷瘦枯干,看着就像是被刀子刮出来,还真人如其名。小刀子皱眉道:“亏你们这帮人还都是老兵,没看到这些人死得有多奇怪?”那些人骨半遮半掩在杂糙里,姿势诡异,似乎还保持着生前的戒备状态,单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古怪,一个直眉愣眼的大个子粗着嗓子一嘴东北腔,一副很不慡的样子,嚷嚷道:“矬子,整明白点说话。”小刀子看了大个子一眼,走前两步,用卡宾枪挑开了包住那些人骨的厚糙,说了句:“自己看。”第二章追兵赵半括随着大家把视线朝那里看去,看到那些人骨的身下,非常古怪地突起着一个个圆圆的土包,乍一看没什么,但仔细一瞧,上面居然爬满了黑绿色的蚂蚁,个头跟手指头一样大,一些被雨水冲得一动不动,一些紧紧地吸在人骨下边,布成了黑幽幽的坑洞。赵半括看清楚之后,顿时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心说小刀子眼睛真毒。“俺的妈呀,是蚂蚁包!”大个子叫了一声,赶紧退后。大家看清这些土包的真相后,也都集体倒退了几步。野人山的蚂蚁,进来过的远征军士兵无不谈之色变。吸血蚂蟥虽然厉害,可总归知道它在哪儿,只要不沾上就没问题,这种长嘴黑蚂蚁却比蚂蟥还厉害很多,平时就藏在不起眼的土包里,看不清楚的人一脚踩下去,拔出来慢些腿就成了玉米棒子。食人蚂蚁最恐怖的地方在于数量极多,并且无孔不入,专门进攻猎物身上最柔软的地方,比如眼睛。这队远征军应该是筋疲力尽之下误踩蚁穴,引起这些食人蚂蚁群起攻之,猝不及防下于是全军覆灭。队员们都听那些活着出来的远征军成员说过这些蚂蚁的厉害,这时看着这让人头皮发麻的场景,脑子里下意识想象着这场曾经发生过的人蚁战争,免不了心惊胆战。这下他们再也不敢动那些人骨,而大雨狂浇之下,也没办法放火烧掉,只好随便找了些树枝杂糙,湿土松泥地胡乱掩盖,糙糙完事,算是聊表对逝去战友们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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