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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了还担心那些钱做什么?”“……如果我死了钱就没了我会死不瞑目!”他愕然,看向我,神色认真地说道:“红姨说得对,你果然掉进钱眼里了。”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没掉进钱眼里,但是我看着钱多心里会比较高兴。”“……”54、小李飞刀之林诗音(完)阿飞来了一趟隐园又走了,至于去哪儿,他没跟我说,我自然也就不晓得。但是我想,这个孩子一直以来都很让人放心,他是阿飞,他也不是阿飞。我该说,他具有原著中那个孩子的性格,但是这些年下来,每年冬天我都带着小红去他的住处与他一起度过,如今的阿飞也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了。再说,我是无法改变白飞飞对他的培养,但我想,这些年下来,我在他身上也花费了很多心血的,教他读书识字,教他通晓人情世故,再加上他天性中就能轻易分辨人的善恶的本事,即使是他遇上了林仙儿,我也放心得很。更何况,如今没有了龙啸云,也不存在什么梅花盗,天下第一美人也不是在什么世界都管用的,林仙儿如今也折腾不起来。我几年前认识了带着孙小红四处说书的天机老人,自然也就认识孙小红。这日,孙小红跑来跟我说,李寻欢要与上官金虹决斗。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冷香小筑上看着外面的桂花。十年前我让管家烧了梅林之后,冷香小筑改种桂花了。“他决斗他的,与我何干?”孙小红听了我的话,直跺脚,“林姐姐!”语气中尽是焦急。我没有回头,微风拂来,我微闭着眼,调笑问道:“孙妹妹,你这么焦急是做什么呢?”天机老人对小李飞刀李寻欢赞不绝口,孙小红在她爷爷的耳濡目染之下,对李寻欢也是仰慕不已。以前她与李寻欢未曾见面,那颗少女心也早已蠢蠢欲动。如今看她这么焦急,想必也是见过李寻欢了。“我……我……我只希望他没事。”孙小红说。我闻言,转头看向她,“那你来跟我说他要跟上官金虹决斗,我能让他没事?”孙小红抬眼看向我,盈盈的双目中带着些许水光,但又在微笑着,“不是,林姐姐,你不能原谅他吗?”我顿时哑然失笑。当年李寻欢与我的婚约之事,人尽皆知。孙小红也不例外。我以林时的身份在外行走时巧遇天机老人,与他颇为投缘,初始他知道我是女扮男装,却不是我是林诗音。后来小红听到天机老人说李寻欢的事迹时,数落李寻欢的不是,天机老人方知我是林诗音。而他的孙女自然也就知道了我的身份。因为当时身边有两个小红……为了以示区分,我就叫天机老人的孙女作妹妹了。“孙妹妹,我与他如今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了,哪来的原谅不原谅之说?”“可他喜欢你。”我侧头看向她。孙小红看着我,神色认真,“他去决斗之前,肯定是想见你的。”“可我不想见他。”我应得很干脆。“……”我凝视着孙小红,她人长得漂亮,性格也挺好的,怎么会喜欢李寻欢?我想着,也就问出来了,“孙妹妹,如今李寻欢不过是个嗜酒如命的小老头了,你怎么还是那么喜欢他?”孙小红愕然。我脸上带着自认为是最如沐春风的笑容看着她。半晌,她才说话——“爷爷一直对他赞赏有加,我以前一直都很仰慕他……后来见到他了,他就跟姐姐说的一样,是个嗜酒如命的糟老头,可我看到他,心中就欢喜。但我知道,他心中是喜欢你的。”李寻欢退婚,欲成全义兄龙啸云与自个儿表妹的好事,谁知却是好心干坏事,他前脚才离开,他的义兄见到了相貌不再的林诗音就改变了主意,另娶他人。这事天机老人晓得,但他始终认为小李探花是个重义之人,他抛弃自个儿未婚妻之事对于小李探花而言,并不算是他人生的一个污点。小李探花之所以离开,不过是希望为难自个儿,能林诗音与龙啸云都得到幸福。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只能说天意弄人。有着这样想法的,自然也包括孙小红。谁让那个小李探花在江湖上就如同是神话一样的存在呢。孙小红看着我,眼底幽然,轻声说道:“姐姐,其实你们可以重新在一起的。”我忍不住轻笑,抬手捏了捏她的脸,笑道:“过去的早已过去,李寻欢对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喜欢。”当然,李寻欢对我,其实也没有他所表现的那么喜欢。若是真的情到深处,无论如何也不会将自己心爱的人让给旁人。因为如果真的那么喜欢那么爱,只会觉得只有在自己的照顾下,她才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人人艳羡的幸福,无论如何,也无法放手让别人取代自己,即使那个人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或兄弟。“可是……”“没有可是。”我打断孙小红的话,转身下楼。“孙妹妹,这事儿,你也别让你爷爷出面,小李飞刀……他可以应付的。”孙小红跟在我身后,语气有些怀疑:“真的?”我点头,“别忘了,你爷爷对小李飞刀可是赞不绝口的。”“但我爷爷也说了,上官金虹的武功深不可测。”我脚步一顿,回头笑道:“你要相信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神话。”因为我知道结局,所以我很淡定。当然,就算我不知道结局,我也是这么淡定的。小李飞刀果然胜了上官金虹,成为江湖神话中的神话。自从小李飞刀重新出现之后,不少人前来旁敲侧击他过去与林诗音的情事,我烦不胜烦,带着小红去找阿飞了。去到阿飞的小木屋时,他人不在。但他不在也没什么关系,这几年,他似乎都只是冬天才会在家中停留。对他这个举动,我自动认定为他是在等我来陪他过冬天。我与小红在木屋中等阿飞,却等来了李寻欢。李寻欢来的时候,我正高挽着衣袖,在木屋后面的菜地跟小红一起种菜。而李寻欢站在菜地前,目中闪过讶异。但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即使惊讶亦不过是瞬间,随即眼中恢复以往的平静。我看着他,他似乎有些不同,细细地看了看,终于发现哪里不同了。上回我见到他时,他浑身上下皆是化不开的忧郁气息及舒展不开的眉心。如今,眉心略微舒展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白天的原因,我觉得他气色似乎比上次要好些。“李探花为何事而来?”我也不想问他为什么会知道我在这里,要知道这世上没什么是绝对秘密的,如果有心要知道,总是可以知道的。“是天机老人告诉我你在这儿的。”他答非所问。我笑了笑,微风吹来,将我侧颊的头发吹起,他似乎十分自然地抬手要帮我侧颊的头发撩到耳后,但我却反射性地将脸一偏。他的手顿时停在半空。我看向他,我对李寻欢,没什么厌恶的感觉。事到如今,我除了不认同他当年“不愿为了儿女私情而伤了兄弟之义”的做法之外,我对他这个人,应该是比较认同的。我见他这么两回,如果想要让他难堪,多的是手段。但是我没有那样做,由此可见,我是个实事求是而又宽宏大量的人!他漆黑的双目看向我,沉默了很久,忽然笑道:“不知道在下是否有荣幸,到隐园做客几日?”我一直觉得李寻欢这人,说得含蓄点是内敛,说得直白点就是闷骚。他如今忽然来到这儿,还做出这种举动,我当然是明白他的用意的。“李寻欢,你可晓得我认识孙小红?”我问。他一怔,然后点头。“那你可晓得,我跟她,情同姐妹?”我又问。他浑身一震,随即激烈地咳嗽起来。我轻轻叹了一口气,朝他说道:“天底下不止是男人之间会讲义气的,女子之间,也有的。我林诗音,是不会为了儿女私情而伤了与姐妹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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