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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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隔天我和肖弟、毛头他们站在桥头,我老想着昨天那事,憋了半天才忍住没跟他们提。毛头严肃他说,他喜欢一个女人的话一定要在她脸上咬一口,让她留着他的牙齿印。我觉得有点道理,但我发现辛辛的眉心那儿最可爱,有点青黛色的,微微隆起,要让我干首先得在眉心那亲一亲。不过我不会去咬辛辛那张红扑扑的脸蛋的。

那一阵我以为跟辛辛搞上了,但辛辛睡了一觉后好像把什么都忘了,她不再一个人到石阶上去了,我没法跟她联络。她爷爷武功挺棒,不知听得什么风声,开始保护他的孙女儿了。我想要是夏天我可以游过河去敲她的窗子,但那时天渐渐凉了,人们都开始套上流行的黑色毛线衣了。终于有一天我看见辛辛端着盆衣服,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当她撅起嘴洗衣服的时候,我拾起河边的瓦片抡过去,水花溅了她一身,可她只是抬起手臂擦擦脸,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这一招气得我两眼直冒金星。

我认识丹玉后,注意过丹玉的眉心,她跟辛辛不一样,她那儿长了一颗黑痣。我想这颗痣怎么不长到看不见的丹玉后背上去呢。但毛头说尼泊尔王后和《流浪者》中的丽达眉心也都有这颗痞,推断丹玉的眉心长得不错。但说来说去,丹王的漂亮在她的眼睛,深深陷下去的眼睛。我记得,丹王第一次教我跳探戈的时候,我老看着她的眼睛。我们的眼睛是一样的,我内心充满幸福感。丹玉的舞跳得绝了,据说她跳舞的时候大腿老擦着小伙子的敏感部位,因为她的腿比一般小伙子还要长。那天她和我跳舞的时候,我眼睛时不时往下溜,发现事情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也许因为我和她长着一样的眼睛,也许是因为我的年龄比她小三岁,我有点茫然。丹王注视我的目光总像我姊姊,我很恼怒这点,所以跳舞的时候使劲拽她的胳膊,她不喊不叫,只是用眼睛制止我。这个女人就是有非凡的本事。我想肖弟使她受孕时她大概也是那么看着肖弟的,&ldo;那丫头真行,我在门外听,就是听不到她喊。&rdo;肖弟把丹玉带到医院三次,每次都这么跟我说。这肯定是真的,丹玉从来不喊,因为她没有什么怨恨。说这事时毛头坐在桥栏上,他喜欢用右手托着他方方正正的脸,后来他就托着脸对我说:&ldo;丹玉完了,以后生孩子麻烦了。&rdo;他怕我不相信,又说,&ldo;真的,我懂得这个,丹玉完了。&rdo;

就是那年秋天,桑园那儿热闹了一阵。长影为了拍部什么片子到石桥上选了个外景。我记得有一个跳芭蕾舞的男演员在里面混主角。纠察队把围观的人堵在两侧桥口,把我和肖弟他们也堵住了。肖弟说等一会要把那个跳舞的骗迸桑园揍一顿,我点点头,倒不觉得他目光大傲,我主要是不喜欢让他演电影。演电影跳芭蕾根本不是一回事。电影开拍了。我看见桥上走来几个穿长衫马褂的人,一开始我以为是演员,走近了才发现是街上的。辛辛也在那堆人里,她穿着月白色的小褂和黑长裙,很认真地扭着屁股走下桥。这是在拍电影,丫头片子乐开了花。

拍电影时候丹玉躺在桑园她家里。我听说她把窗户戳了个小洞,从里面往外张望。她大概想看到点什么,我想导演要是知道窗户纸后面有丹玉她的一双眼睛,他会给镇住的。问题在于他不会知道。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跟肖弟闹翻是以后的事。现在想起来我的潜意识里早就跳跃着介跟肖弟格斗的画面了,原因很可能是当初在桥上的初遇。那时我跟肖弟处得很好了,但我知道我厉害起来后非跟他打一架不可,一定要赢。否则我会老在心里痛骂自己是脓包。我想我要是打赢了内心就会变一变的。那天夜里我突然从桑园的一棵树上跳下来,站到肖弟和丹玉面前。肖弟醒过神后说:&ldo;打就打吧。&rdo;我和他开拳时候,丹玉倚着树干看,一声不吭,后来肖弟趴在地上起不来时,她一转身跑回家去了。她连扶都没扶肖弟,有点出乎意料。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丹玉。一开始街上传说丹王失踪了,我不相信。我肯定她不会被人拐走,她很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我还肯定她不会独自出走,我想丹玉清楚自己走不到哪里去。几天后我才听说丹玉是和毛头在一起的,死了。我蹬着车找到北郊那片幽深的竹林,人群围着他们,我看见丹玉和毛头抱在一起。我撞进去把他们分开了,然后抱起毛头,毛头的脑袋垂了下去,他是真死啦。我不敢去抱丹玉,是真的不敢。我注意到她脸上有一圈明显的牙印,我想那应该是毛头咬的。没想到他们是这么死的。我觉得事情前前后后发生了差错。他们为什么要死呢?他们不会害怕谁,因为谁都用不着害怕。也许他们就是害怕这个&ldo;差错&rdo;。

以后的几天里我想着一件事,我要在桑园的石桥上刻下毛头和丹玉的名字。我带去一把小刀和一把斧子,&ldo;叮叮当当&rdo;干了起来。但名字还没出来,街道里的几个老头老太跑来夺下我的刀。他们没有闹明白我在干什么。所以他们不让我在好端端的石桥上刻字。

那年我从北方回去探家时,曾经特意跑到桑园去。经过石桥时我看见毛头和丹玉的名字不知让谁刻在石栏上了。那名字刻在那儿跟&ldo;某某某到此一游&rdo;不太一样。我正要下桥的时候,碰到一个腆着大肚子的女人。我一眼认出那是辛辛,我盯着辛辛隆起的肚子看,顿时觉得世界上发生的差错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啦。我看着辛辛上桥、下桥。我想辛辛也会看我几眼或者对我笑笑的,但是没有。她目不斜视,我没弄明白这狗女人是怎么回事。

吹手向西

到了后来,我再也想不起子韬的脸了,据其他同学回忆,子韬的容貌一般,或者说没有什么特色,他的左脚踝关节处长着一块酱色的疮疤,仅此而已。就是这块疮疤后来渐渐溃烂发炎,直至把他送到射鹿县的麻疯病院。

那辆白色救护车停在操场上,大概是午后三点钟光景,子韬站在足球场上,看见三个男人从救护车里跳下来。子韬把足球踢给别人,低着头站着,双脚轮流蹭打地上的糙皮。子韬穿着田径裤和蓝白相间的长统线袜,他站在那里,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弯下腰把线袜拉下来,匆忙地朝自己的踝部扫了一眼,他的脸色立刻苍白起来。当三个男人走近子韬把他凌空架走时,子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他蹬踢着那些人的脸,同时发出愤怒的狂叫。

我不是……

我不去……

操场上的人听见了子韬的叫声,他们看见子韬脚上的运动鞋在挣扎中掉下来了,而他的袜子也快剥落,露出踝部一大块酱色的疮疤。

还有一个女人戴着口罩从救护车里下来,她提着一架喷射器沿着足球场走,在每个地方都喷下了一种难闻的药水,她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快走,我在喷消毒药水。三天内足球场停止使用。

我所供职的报社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中称他是从射鹿麻疯病医院逃出来的唯一幸存者,他亲眼目睹了焚烧医院和病人的残酷事实,一百一十三名麻疯病人被活活烧死。尸骸埋在公路边的麦田里。

我注意了一下来信,信纸是从小学生作文簿上撕下来的,信封是那种到处出售的印有花卉图案的普通信封。我洗了洗手,用铁夹把信夹着又仔细看了一遍,信尾没有暑名,只有三个遭劲有力的大字:幸存者。幸好邮戳还算清晰,邮戳上盖的是射鹿湖里。

这封读者来信被套上了一个塑料袋,在我的同事中间传阅。第二天,我的上司就通知我到射鹿县去调查此事。

射鹿一带河汉纵横,空气清新湿润,公路总是傍着水面向前延伸,路的两侧是起伏均匀的洼地,长满茂密的芦苇和散淡的矢车ju。秋天水位涨高,河汉里的水时而漫过公路路面,汽车有时就从水中驶过,溅起无数水花。开往射鹿的长途汽车因此常常需要紧闭车窗。时间一长,窗外的秋野景色变得单调无味,而车内浑浊的空气又使我昏昏欲睡。

在一个水坝上,汽车莫名其妙地停住了,我随几个人下车探个究竟,看见司机和一个奇怪的男人对峙着。那个男人光着脚,身上裹一件肮脏油腻的军用大衣。他的脸被什么东西涂得又黑又稠,一手高举着一块牛粪状的东西,一手朝司机摊开,嘴里含糊地咕噜着。我问司机,他要干什么?司机笑了笑,说,拦路的泼皮,要两块钱,我凭什么给他两块钱?那个男人突然清晰地狂叫起来,不给钱不让走!司机无可奈何地说,好吧,我上车拿给你,说着眨了眨眼睛。司机把车下的乘客都赶上车。然后他坐到驾驶座上,猛地点火发动,汽车趔趄了一下后往前冲去。我看见那个男人惶乱地跳起来,摔在路坡上,朝木闸那儿滚动了五六米远。最后他趴伏在陡坡上,远看就像一只巨大的蜥蜴。

汽车在受到意外的惊扰后越开越快。我回头看见那个裹着军用大衣的男人已经重新站在水坝上,他现在变得很小,隐隐地传来他愤怒的骂声。根据动作判断,他好像徒劳地朝我们的汽车砸着那团牛粪。

射鹿这地方给我的最初印象很坏,这也影响了我后来的调查。

我在射鹿城里住了一天,发现这个小城没有任何趣味可言,唯一让我惊奇的是城里有几家棺材店,从窄小的门洞望进去,可以看见那些棺材在幽暗中闪着隐晦的红光。我所栖身的招待所房间、床单和枕头上都洒上了劣质花露水,香得让人透不过气来。一切都是刚洗净换上的,但是我无意中发现枕中上有一块硬斑,不知以前擦过什么东西,头发碰在上面就咝咝地响。陪同我的县委宣行部副部长说,小地方条件差,请你多多包涵了。

我把那封信交给副部长看,他匆匆看了一遍就递还给我,说又是这个疯子,他又出动了,我说,他是谁?副部长苦笑说,要知道他是谁就好办了。这个人每年都要写信给报纸,说我们把麻疯病医院烧了,把麻疯病人都烧死了,纯属造谣惑众,在你之前已经有许多记者上过他的当了。我把信重新收起来放进包里,我说,射鹿好像是有一个麻疯病院。副部长说,有过,但是五年前就迁往别处了,病人也随医院迁走了。我说,医院旧址还在吗?他说,当然在,那么好的房子怎么舍得拆?现在那里是禽蛋加工厂。每年为县里创收三十万元。他暖昧地对我笑笑,又说,你想去那里看看吗?去吃鸡,厂里有的是鸡,我陪你去吃百鸡宴。我点了点头,我说我最喜欢吃鸡了。

第二天我随副部长驱车前往射鹿湖边的麻疯病医院旧址。旧址濒临洁森的射鹿湖,远远地就看见一片白墙红瓦掩映在石榴树林里,空气中隐隐飘来鸡粪的腥臭。吉普车在狭窄的乡间公路上左冲右突,冲进了一片高高的颓散的铁丝网包围圈里。副部长说,这就是以前医院的地盘了,以前还有两圈铁丝网,后来被拉断了,麻疯病很危险,隔离措施不严密不行,曾经有病人想逃,结果就被电网打死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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