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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马屁精和他儿子(第1页)

王诩和妮露悄悄的落到了距离战场不远处的一座山腰间的小石台上,靠着周遭浓密的灌木丛隐匿了身形。网﹤

在两人并排坐在各自的太师椅上后,王诩释放出了无数只通灵纸鹤,通灵纸鹤们在王诩的控制下,模仿鸟类的飞行姿态,渐渐的靠近了战场的中心。

只见,战场中心处,一队三百来只蛛化精灵,把一队二百来人的精灵族部队给围在了中心,那队精灵族部队,每个人都高抬着套在左臂上的精钢圆盾,横举着右手中的秘银短刀,略显紧张的怒视着包围着自己的蛛化精灵们。

有些精灵族的战士,身上微微的颤抖着,甚至,绝大部分的精灵族战士,都在悄悄的用力往队伍的中心处硬挤,都不想站在队伍最外面先被蛛化精灵给砍死,由此可见,这队精灵战士并不是实力强悍的精锐部队,只是实力很弱的护卫队而已。

围着那队水货精灵族部队的那群蛛化精灵们,是王诩了解的势力,它们就是生活在黑暗山脉西边靠海的沼泽地附近,是一股不经常惹事,非常安静的势力。

所谓的蛛化精灵,以王诩从精灵皇宫献中了解的内容所描述,它们是木精灵的近亲水精灵与大型蜘蛛所繁衍的后代,至于精灵族和蜘蛛为什么会结合在一起,文献中没有交代,估计是不想交代的太清楚,因为,任谁看来,蜘蛛都是很恶心的生物,尤其是大蜘蛛,可是,竟然有精灵族的族人会与蜘蛛结合,并且诞下后代,这简直是太丢人了。

蛛化精灵普遍很高大,大概和巨魔的身高相当,在两米五到三米左右,它们的上半身,是和精灵族相同的类似人类的身体,肤色呈现出水精灵特有的淡蓝色,它们的下半身,是一只带着紫色毒馕与黑色花纹,并且长着灰色绒毛的六脚蜘蛛,它们的这种样貌,也就很清楚的说明了,它们就是精灵族与大蜘蛛杂交的后代。

所有的蛛化精灵,上半身,套着一件黑铁战甲,战甲上绣着银色的花纹,手上还都高举着一柄闪着寒光的长矛,矛尖全都对着包围圈中的精灵战士,与此同时,它们下半身的毒馕尾部的一根泛着青光的毒针,也都冷冷的指向了精灵战士们的下盘。

这时,王诩和妮露就看到,一只看似头领的、体型较大的蛛化精灵,正和一名围着一条奢侈红缎子披风、套着一身银甲的,好像是精灵部队头领的人物,在争吵着,两人吵的怒目相对,他们俩周围,已有几具各自手下的尸骸,显然,他们已经交战过了,在互相奈何不了对方的情况下,双方头目开始了对骂,试图用语言瓦解对方的意志。

正好,王诩的通灵纸鹤群飞到了两名对立势力头领的附近,因此,他们俩对骂的内容,王诩和妮露也能听的一清二楚了。

“班森!你个与蜘蛛杂种的怪物,竟敢埋伏我!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整个精灵族的二号人物,得罪了我,就是与整个精灵族为敌,你们蛛化精灵才几个人,我们精灵族随便杀出来一个小领主,就能把你们给灭族了!”衣着华丽的男性精灵贵族,右手掐腰,右手指着三米外的名字叫做班森的男性蛛化精灵,口沫横飞的激情骂道。

“哼哼!亚恒·贝克!你个无知的马屁精,既然我们决定了要动手对付你,难道还能让你活着离开吗,”上半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皮甲的班森,身体的大部分皮肤都露在外面,他拥有像大海一样蓝的璀璨的肤色,“我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终于逮到你了,为了探寻你的行踪,我收买了几十名精灵作为我的探子!”

亚恒·贝克正准备开口继续骂,可是,蛛化精灵班森突然朝着他冷笑道:“每天夜里,我都无法入睡,一旦我闭上双眼,眼前就会呈现出你屠杀我的族人的场景,为了杀你报仇,我用尽了所有的心力,可是,你却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在元素之城不出来,感谢上苍,功夫不负有心人,你终于从你的龟壳子里出来了,很好,今天,就是你的死期,我会以把你剁成肉酱的形式,来祭奠我枉死的族人们的!”

“放屁!你个畸形儿!是你们先入侵我们家族的领地,我父亲才会带兵去追杀你们的,哪有什么屠杀,只是报复而已!”从马屁精亚恒·贝克的身后,走出了一名衣着更加华丽的年轻男性精灵,他长得和亚恒·贝克有七分相似,他是亚恒·贝克的儿子——伯格·贝克。

突然,正在偷听他们对骂的妮露,转头看着王诩,脆声问道:“亚恒·贝克是谁呀,我没听过有贝克这个贵族家族!”

“亚恒·贝克是精灵族最著名的马屁精,拍马屁的能力出神入化,我很佩服他,他算是把拍马屁这种能力给练到极限了,”王诩一边继续通过通灵纸鹤,听着那边的对骂,一边低声给妮露讲述道:“贝克家族是最近三四百年新兴的贵族家族,家于一个位于精灵森林西部的小领主,没什么底蕴的,可是,他们家族出了个亚恒·贝克,这家伙天生一张了不起的甜嘴,所以,只用了几十年,贝克家族就成为了一个大贵族家族了,亚恒·贝克都做到了公爵了!”

“哼!马屁精!”妮露满脸不悦的眺望着亚恒·贝克,恶狠狠的低吼道:“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寄生虫!”

“我不这么看,我觉得,拍马屁也是一种能力,练到深处,也能纵横天下,只不过,练这能力有很大的副作用,最明显的副作用就是,名声会很臭,马屁拍的越有水平,名声也就变的越臭,如果没有一颗不怕被骂的大心脏,绝对是做不了马屁精的!”王诩倒不讨厌亚恒·贝克,因为,在王诩看来,亚恒·贝克也算是拍马屁领域里的绝对专家了,简直就是教授级的人物,他有相当了不起的外交沟通能力。

“亚恒·贝克旁边那个小精灵是谁?是他儿子吗?”妮露懒得跟王诩争辩亚恒·贝克的人品优劣,她稍微有点儿心虚了,因为,她忽然现,曾经自己认为人品低劣的那群人,好像都是有本事的人,而曾经自己认为的性格豪爽的英雄人物,好像真的都是白痴一级的脑残人物,比如:残忍好杀的瘟疫女神歌莉娅,就是智慧通天的智者;而战无不胜的阿肯王,却像个白痴一样,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站在亚恒·贝克旁边的,是他的儿子伯格·贝克,是精灵族新冒出来的年轻高手,与他父亲那比臭水沟还臭的名声不同,伯格·贝克的风评还是很不错的,只有六十岁的他,已经是个大魔导士了,要知道,现如今,精灵族很少有人能在两百岁前成为大魔导士的,他在六十岁就实现了,是个天才级的人物!”王诩简单的介绍了下伯格·贝克的身份和能力。

“是吗?”妮露不屑的撇了撇右侧的嘴角,表情越来越像王诩了,“我二十岁就是大魔导士了,还有,你今年多大呀?”

“嗯,哎,他能跟你比吗,他不过是凡人中的天才,你是天才中的天才,他要有你一半儿的本事,他就不用再跟着他父亲混了,直接出去闯荡去了!”王诩学着亚恒·贝克的样子,拍了妮露一句马屁,可是,妮露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兴的样子,反而冷冷的看着王诩。

“我刚刚好像问过你,你多大呀?”妮露表情严肃的脆声问了王诩一句。

“五十,我老了!”王诩感叹了一句,好像他真的老了,可是,五十岁对于半精灵来说,相当于人类不到十岁的年纪,再加上修炼道门功法可以延年益寿,所以,连王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岁,他估计,自己最好的结果就是,越活越长,最终,与天地齐寿,不死不灭了。

“你五十岁就有法圣和斗圣的实力,我可是一百岁才成为法圣的,如果我是天才中的天才,你是什么?”妮露冷冷的问了王诩一句。

这一瞬间,王诩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自己拍她马屁,她却不高兴了,原来,她以为自己是在讽刺她呢。

就在王诩尴尬的准备解释下自己并没有讽刺她的意思时,帮王诩解围的事情生了,原来,下面的骂战结束了,两股势力又开始真刀真枪的拼起来了,眼看着,精灵族战士倒下的越来越多了……(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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