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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此时的李白刚从朝廷出来,人称李翰林。才高,名气大,怀揣玄宗御赐的金子,走路高视阔步。三十四岁的杜甫跟随四十五岁的李白,难免有些紧张。他竭力弄懂李白,渴望跟李白游。按常理,李白虽然在皇帝身边不甚得意,但是到民间摆谱,却有足够的资本。然而李白不能用常理推断的,这个身材不高的男人永远目光向上,越过了金銮殿,朝着神仙。杜甫年龄小,质量也小,被李白所吸引,不由自主跟他游。唐代读书人,谁跟谁游可不是一桩小事儿。杜甫若是夹带了一点私心,希望跟李白游出名气来,是可以理解的。

李白仰望着神仙,杜甫仰望着李白。李白到哪儿,杜甫跟到哪儿,无论到开封附近采瑶草,还是渡过黄河,到山西王屋山寻找着名道士华盖君,不闻仙人长啸,却听野兽咆哮。听说华盖君死掉了,两个大诗人,几乎抱头痛哭。不久,高适加入进来,三个诗人一块儿游,骑马佩剑,游到剑侠出没的宋州(河南商丘)去。杜甫很激动,用李白的口气写诗:

邑中九万家,高栋照通衢。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

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

所谓通都大邑,就是指宋州这类城市,州县常住人口加流动人口,数字巨大。舟车川流不息,各种口音都有。令人吃惊的,是杜甫笔下的杀气。李白自诩杀过人的,剑术了得。杜甫显然是用李白的眼光打量宋州。

寻仙,杀气,迷李白……此时的杜甫丢失自我了。

这种短暂的丢失,是为了赢得更丰富的自我。个体生命,往往暗藏这类诡计,近乎本能地朝着生命的更高形态。观察一群小孩儿玩耍、年龄小的追随年龄大的,很能见出端倪。一切优秀人物,都会经历丢失自我的过程。所以优秀人物会总结说:三人行必有吾师;谦虚使人进步;学习学习再学习……杜甫迷李白,与眼下追星族的瞎起哄是两码事儿。

秋天,三个男人到山东单县的叫做孟诸的湿地打猎。杜甫后来感慨:&ldo;清霜大泽冻,禽兽有余哀。&rdo;几年后高适从军,并成为着名的边塞诗人,他打猎的手段,想必不会输给李杜。

李白有一首《秋猎孟诸夜归》,其中说:&ldo;鹰豪鲁草白,狐兔多鲜肥。&rdo;杜甫替禽兽悲哀,而李白只知秋天的野味鲜美。旷野夜幕四垂,升火烤狐兔,李白大约是享用腿肉,吃得满嘴流油。杜甫、高适尊他为大哥。他也不客气,拿了就吃。月亮升上高天,酒气弥漫开去,三个音容迥异的男人醉醺醺上马,扬鞭驰往宋州城。

这样的日子,我辈是只能追慕了。以人类目前的处境看,再过一万年,此景也难重现。二十年前我尚能背着一杆枪在林子里转悠,现在,不可能了。

就生存的张力、生命的喷发而言,古人似乎拥有更多的可能性。科技进步,全球化,究竟会给人类带来什么,尚须试目以待。达尔文说:进化本身就意味着退化。活生生的生命,流光溢彩的个体,现在确乎少见。将来可能越来越少见。生活的统一模式抹掉差异……行文至此,我亦唏嘘。我是在水泥房子里,写茫茫大泽中的李白杜甫,黯淡的目光投向那熊熊火光。也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尚能对伟大的生命展开想象。再过若干年,当人造物与互联网进一步覆盖这个可怜的星球,连想象都会失去凭据。

次年初,高适先告辞,游江南去了。

李白杜甫游至山东,在齐州(济南)分手。李白继续寻找神仙,而杜甫心忧前程。他转而投奔另一个姓李的男人:李邕。此人时任北海(山东益都)太守,名望在李白之上。开元天宝年间,李邕是全国名气最大的人物之一。他年轻时就冒犯过武则天,现在接近七十岁了,白发银须,声如洪钟。他的文章写得好,书法的名气盖过张旭和颜真卿。他认识的达官与名流成百上千,随手题字,润笔丰厚。他挥金如土,帮助过无数的穷朋友,每到一地,据说都能引起轰动。李白也曾拜谒他,写诗发牢骚。而见过皇帝之后,李白对李邕的兴趣减淡了。李白飘然寻仙踪,杜甫步他的后尘拜见李邕。邕读作庸。

杜甫跟随李邕游起来了,从齐州城游到大明湖中的历下亭,同登鹊山湖对面的新亭。李邕大杜甫几十岁,地位名望更不用说,可他仅仅因为杜甫的一两首诗就高看杜甫,与之漫游,谈诗论文。单凭这一点,就表明李邕的心态很年轻,不拿架子。这是古今中外优秀男人的共同特征。其实,拿架子很不划算,僵化、固化、老得快。‐‐这也是古今中外善于摆谱的男人的共同特征。

李邕把酒论诗,历数当代诗人,从崔融说到苏味道(苏东坡的祖宗),佩服杨炯的雄健,批评李峤的华丽。杜甫紧张地期待着。李邕终于提到杜甫的祖父杜审言,称杜审言不错,风格既雄健又和雅。杜甫听得汗毛都竖起来了,避席,趋前,拜谢。

这段游历,对杜甫强化诗人意识,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天宝初年杜甫从二李游,历时一年多。求仕的意志和诗人的角色意识同步增长。二者又混为一团,难分彼此,受难者与大诗人即将登场。这几乎一目了然,奇怪的是,涉及杜甫的文章,鲜有在这个层面上展开的思考。

天宝四年(745)的秋天,杜甫与李白再度相逢于山东,一起到衮州寻访道人隐士。杜甫还是小弟弟兼仰慕者,但自信心有所增强了。他写《赠李白》,道出另一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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