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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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感觉,像烂柿子长毛一样让人难受。

她现在也会猜。

但只是往好笑的地方想,对方一定觉得她很厉害吧?这么长时间了,还能陪在沈先生身边,身傍奇术?功夫了得?

宴会尾声,有人送来一只会说话的鹦鹉。

张口就是一句“弥弥发财”。

旁边立马有人捧场:“沈先生,您看这鹦鹉跟弥弥小姐真是有缘。”

送鹦鹉的人先是尴尬了一瞬,随即应和。

钟弥一时没搞清楚状况。

但她也晓得,自己只是客,而且还是临时决定跟沈弗峥一块过来,不可能有人费心为她准备一只会说“弥弥发财”的鹦鹉。

忽然被捧作主角,她面上不显,目光却悄悄去打量周遭。

最后在那位冷眼瞧她的女明星脸上发现端倪,转瞬想到,对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茗”,鹦鹉没有后鼻音,或许也没教好,“茗茗”读出来与“弥弥”类似。

这鹦鹉本来应该是投他人所好。

可此时,已经有人借着缘分一说叫她收下,细想想,也真是好长一段缘分。

大概还记着前段时间钟弥失去心爱的小雀,沈弗峥问她:“喜欢吗?”

瞥开周围的声音,钟弥弯下身去看那只在横架上被栓住腿爪的鹦鹉,小家伙很卖力地冲她喊着“弥弥发财”,一声比一声高。

钟弥歪一下头,它居然也跟着动视线。

她这才笑了。

她目前还是很难做到像沈弗峥说的那样,只要喜欢,我们就大大方方带回家。

好在沈老板面子比天大,能得沈弗峥人情的机会,谁肯放过?盛情难却,连宴会主人都不顾女伴难看的脸色叫钟弥一定收下。

从乾华馆出来,那只鹦鹉已经装进精致的笼子里,盖上布套,放在车上。

上车后,钟弥弯身,用手指挑开一截布,不知是不是训练所致,一见光,那小鹦鹉就着急出声讨好。

“弥弥发财,弥弥发财——”

钟弥弯起唇角,也不由感慨:“沈先生真有本事,能叫人割爱。”

一旁微微扯松领带的男人,动作一顿,借车内一片昏光,垂睫看她清冷侧颜。

“能叫你开心,才算我的本事。”

钟弥扭头看他,原本那点浅浅淡淡的笑,终是情真意切染至眼角眉梢。

珍珠白的旗袍外,钟弥搭了一件鼠灰色的披肩,进卧室后,披肩落在床尾,流苏半拖在地上。

复古的刻花玻璃,即使白天也没有能见度,遑论靡靡之夜,没有开主灯的室内。

可被抵在窗边,依旧叫人心理上激起一层濒临暴露的羞耻感,薄薄一面花玻璃能挡住什么?外头有路人走过吗?

钟弥不知,鼻息渐浊。

隐隐听到有车子开过去的动静,也似幻听一般,真实的部分是衣料相蹭间窸窸窣窣的声响,她旗袍上的盘扣不好解,便衬得他的呼吸声很急很重。

外头起了降温的风。

但室内在升温。

珍珠白的衣,似一层费劲的白果壳,稍剥离肩头,露出甜美的仁。

他吻她的心脏处,手掌轻攥住没有跳动的一侧。

她不似果仁有层脆脆薄薄的种衣,但仍被掌温和力度揉着碾着,最后无物剥落,雪肤徒生一层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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