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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鬼市(第1页)

楚州古玩夜市,凌晨两三点。?

夜已深,若在平时,这个时间早已夜深人静,但今天却不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一月一次的鬼市就在这里,就在这时举行。长期以来,古玩圈内就有逛夜市的习惯,也就是俗称的“鬼市”,凌晨三四点,在指定的地点,各路古玩商人或收藏爱好者前来摆摊买卖,这里是最适合“拣漏”的地方,这里也是许多小摊主赖以生存的地方。

漆黑的夜色下,迎着凌冽的寒风,仍有不少人背着包,手中拿着手电筒,正在四处张望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街头外,江诚和杨天翊及时赶到,看到街上手电筒数十道摇晃的光芒,江诚道:“看来人还挺多,平时也这么多人么?”

“这你可说错了,三年前怎么我不知道,但这三年里,鬼市是一回不如一回热闹了。至少去年的人数就是现在的两倍。”

“哦,近些年不是收藏热么,鬼市竟然不景气?”江诚闻言有些疑惑。

杨天翊解释道:“现在的摊主越来越精明,眼光越来越好,好东西都拿出去拍卖了,在鬼市捡不了漏,谁还愿意半夜三更来这里吃西北风。”

“那这些人?”

“有些是想来碰运气的,有些人是来交易的。毕竟有些东西不能来历不明,鬼市正是一个很好的交易场所。我的眼力一般,之所以来这里也是想看看有什么交易的好宝贝。”

江诚听懂了,所谓来历不明其实就是倒斗贩卖古物。。

“这里有什么规矩没有?”

杨天翊回道:“规矩倒是没有,若是遇到自己喜欢的物品,可以随意竞价,没有先来后到的规矩。当然,不是特别喜欢的物品,你若看上了,其他买家一般不会和你竞价。”

“那就好,我们分开逛逛吧,看看凭运气能不能淘到好东西。”

“哈哈,若是比其他的,我是拍马一追不上你,但是古玩这一行,我肯定赢。”

“这可不一定,运气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不,我不相信纯粹的运气,我只相信建立在实力基础上的运气。半个时辰里面会有交易,那时我们在这里回合。”

二人分开了。

紧接着,许多摊主6续赶来了,总算多了几分人气。越来越多的卖家在这里汇集,摊子一个接着一个,有古书,有瓷器还有不少的玉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物件,足以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不少买家都拿着手电筒仔细研究着自己看中的物件。

这时,只见一辆面包车哧地停了下来,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从车上搬下来两箱东西,随后麻利地上车,离开,只留下一个戴着眼镜的三十来岁的人在那里料理,那人也是驾轻就熟,没一会儿功夫就将箱子里的东西铺开来,竟是清一色的旧书,其中有一些看上去年代已久,似乎轻轻一碰就会瞬间变成粉末。

“咦~”原本即将离去的江诚,脚步一滞,轻咦一声,双眼亮,目光却是停留在一本书卷上。

这本书在清一色的旧书中并不起眼,凑近一看,纸质普通,没有何人引人注目之处。

“忘尘录?”三个大字赫然出现在眼前,字体苍劲有力。翻开一看,笔走蛟龙。直画如剑,曲笔似藤,点若危峰坠石,撇如兰叶拂风。纵横捭阖辟新径,酣畅淋漓写人生,是点线的巧妙组合,是生命的悲喜交融。更难得的是书法里融入了儒家的坚毅,果敢和进取,也蕴涵了老庄的虚淡,散远和沉静闲适,还往往以一种不求丰富变化,在运笔中省去尘世浮华以求空远真味的意味。

“好字!如掬来一弯流岚,借得一缕飞烟。一笔而下,观之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来自空无,又归于虚旷,这近乎癫狂的原始的生命力的冲动中包孕了天地乾坤的灵气。”江诚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称赞道。

对于毛笔字,以前的江诚可以称得上涂鸦狗爬,写出来的文章连自己都不忍卒读。不过接受传承之后,江诚灵窍大开,毛笔字一下子脱胎换骨,有大师风范。不过那是类似符篆的草书,在行书楷书这方面,江诚只能说“耐看”。

但眼前这如同生命灵体一般的行楷,却是让江诚大吃一惊。这绝对比他的草书还要厉害,在江诚看来,相比书圣王羲之也就仅仅稍逊一筹。

“究竟是谁写的?”江诚迫不及待地翻动,目光落在“凌若虚”三字之上。

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或许历史根本就没有记载。江诚手机查了一下,叫凌若虚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是古人。惊讶过后,江诚很快就释然了,历史如滔滔江水,淹没的人杰贤才还不少么?

激动的江诚完全没有看到一旁老年摊主眼中的笑意。江诚这表情,显然被认为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凯子了。

好吧,江诚确实是一个菜鸟。若是老手,即使看到自己再喜欢的东西,都不会想江诚这般激动,然后被摊主狠狠宰一笔。

“这位先生,这本书卷可是宋代孤本,绝对是无价之宝。一万块你拿走。”

“宋代孤本?无价之宝?你是从哪里看出来年代的,若是无价之宝,就仅仅值一万?”江诚一脸鄙夷地看着摊主。虽然也反应过来是自己刚才太过急切了,就算这个“凌若虚”默默无名,但是一万块的价格实在太低了。若不是摊主这自相矛盾的一番话,江诚绝对愿意立即掏钱买下。

“哈哈,老孙,这回丢脸了吧?你那破书根本卖不出去,还敢出价一万,真是厚颜无耻。”同行是冤家,旁边的摊主显然与眼前这位孙姓老者关系不睦,看到对方吃瘪,顿时出言嘲讽。

“老成你给我滚,每次都打搅我的好事,不就是上次抢了你一次生意么?”摊主脸色一红,很是尴尬,但嘴里不落下风,怒骂起来。

“哼,你还好意思说上次的是,那可是三万的买卖,你来试试。小伙子,我这里有几件好物件,刚刚掏回来的,过来看看。”

“你别信他的,这本书虽然我看不出年代,但绝对是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卷,五千怎么样?”

“你上网查查凌若虚这个人,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既然不是古代之物,那价格就不值钱了。这样吧,最近我在练字,这字迹不错,我三百收了。”

摊主心中一喜,但是还有提价的可能,道:“嘶,看不出来你真会砍价,三百也太低了,都不到我的成本。这样吧,三千,不能再低了。”

二人好说歹说,三寸之舌斗得旗鼓相当。最后价格定在了一千。江诚知道自己是刚才的反应吃亏了,不然五十元都能顺走。毕竟按照摊主摆放的位置,包括这书卷在内的旧书都是甩手货,不受重视。

摊主收到江诚的一千块,心头大喜,暗笑江诚果真是凯子,论斤买回来的书籍居然卖了一千块,足足2oo倍的利润。而且还不是全部书籍。

“这位老板,这里还有其他的书卷,一千块你可以全部拿走。”

“不用了。”即使江诚不懂,也能看出这是一堆废纸,真以为自己是傻子么。

刚才之所以数米外停留下来看到这本书,可不是被这书卷的字体吸引。当然,这充满灵气,洒脱不羁的行楷确实给了江诚一个惊喜。但真正的原因是这本书卷身上蕴含的才气。

没错,就是罕见的白里透红的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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