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噢……”虽然吃痛,但阿莎兀自忍耐,不敢大声叫嚷。
“你的头发都打结了。泥巴混着树叶以及水草,还有黏糊糊的树汁……”梅露辛充满笑意地说道,随后将一面铜镜举到阿莎面前,“你看。多漂亮的头发呀,可惜现在却像雷蒙城的阴沟,又脏又臭。”
我又没有去过雷蒙城,阿莎腹诽,怎么知道雷蒙城的阴沟是什么样呢。父亲曾经说过,雷蒙城是王国的都城,国王就住在雷蒙城的城堡内,那座城堡宏伟且美丽,无可比拟。阿莎无法想象宏伟的城堡是什么样子,她平生见过最大的建筑就是村庄里领主老爷的堡垒,她还在里面“住”过几天时间……
阿莎收回思绪,有些难为情地瞥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只见一个形容憔悴,脸颊凹陷的瘦小女孩不安地端坐,镜中的另一个漂亮女孩正用木梳替他梳理乱蓬蓬的绯红色头发。
绯红色,绯红色?阿莎怔怔地凝视镜中的自己,嘴巴开开阖阖无法言语。往日的回忆如绘画般浮现,秋日的安抚河边,她望着河中自己的倒影,长发如织,与河中的水草遥相辉映;父亲轻抚着她的长发,赞美它的美丽,却又叹气着将它剪去。
那是在风息林的林中湖畔,红月将湖面染上一层红晕。在那时阿莎就已经看见了自己的头发变成红色,可她却以为只是红月印染的缘故。为什么会变成绯红色,又是什么时候变成绯红色的,这两个问题需要解答,可阿莎却毫无头绪。
“哈,我们的女孩也被自己的样子吓住了。”梅露辛俯下身在阿莎耳边说道,“但是没关系,用香皂洗一洗就会变干净啦。”
“香皂?”短短的相处时间,阿莎已经听到太多从不知晓的词,仿佛他们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
“一种用来清洗身子的用品,一块一块就像冰块一样,遇到水就会化开。”梅露辛转身从营帐角落的一个雪松木箱中拿出一块香皂,递给阿莎,“你闻闻。”
阿莎好奇地望着手中滑腻的块状物,小心翼翼地凑到鼻前,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料味沁入鼻腔,让她瞬间精神振奋起来。
“我们曾坐着商船绕过河间地与荒原领,去往十二联合城邦的阿尔比都,在那里我们为僭主大人表演。而大方的僭主为感谢我们的精彩演出,便奖赏了我们一些金币,以及阿尔比都珍贵的产物,有了望镜,也有香皂。”梅露辛自豪地宣布。
杂戏班。在他们停下舆车,准备扎营的时候,阿莎就已经知道了。究其原因,是由于阿牛曾告诉过她关于杂戏班的故事:每一个杂戏班都会有一名表演的侏儒,他们会翻跟斗,会唱歌模仿吟游诗人,会讲笑话逗观众开心,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只需要吃普通人一半的面包便足够。
于是当驱赶驴子的侏儒准备解下驴子上的挽具,并从舆车上卸货的时候,阿莎好奇地站在一旁观察摆着短腿的侏儒。然而这也引来了侏儒的不满。
“嘿,小子,你那眼神是要把我吃下去吗?”侏儒阴冷着脸啧了一声,手上的活却没有停下。“我可不希望收留随时可能会对我下手的人。”
“对,对不起……”阿莎回道,忙转开脸。
“他是希比克,”梅露辛从舆车上下来,笑脸盈盈地说道,“‘老幼妇残杂戏班’便是他一手建立的。我们跟着他在统一王国,在北方王国,在十二联合城邦演出,或许将来还会去马达因。”
此时与他们一同乘坐舆车的男人也加入到了侏儒卸货的行动中,男人老虽老矣,但动作却异常迅捷。他嘴上一刻没有闲着,埋怨希比克不体谅他这位老人,埋怨杂戏班人手不足,末了,还瞪了一眼阿莎。
“那是狄洛夫。”梅露辛介绍道,“跟随希比克最久。他在《侏儒王》的戏剧中扮演老骑士,别看他年迈,但是使起剑来并不比那些真正的骑士差。”说完梅露辛咯咯地笑了起来。
阿莎又注意到此前一直在舆车上睡觉的那名孩童,他正躲在驴子后面,狄洛夫一回来搬运木架,他就立马亦步亦趋地跟上,手中拿着一根小树枝,用奶音唱着含混不清的歌谣。
“他也是杂戏班的一员,银铃。”梅露辛自豪地说着,“仔细听,他的歌声是多么美妙。希比克在斯特罗斯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却能哼唱一些曲调。他母亲说他喜欢听吟游诗人唱歌,哭闹的时候只要一哼,他就会破涕为笑。一旦听过某一首歌谣,他便立马能记下,并且哼唱出来。在他刚过完第二个命名日,希比克就将他从他母亲手上买来了。”
吊在跃升营火上的铁釜中,热汤开始沸腾。杂戏班的舆车上携带了咸牛肉、硬面包与一轮更加硬的奶酪,为了避免崩掉牙齿,梅露辛便将咸牛肉同大麦与萝卜一同进行烹煮。
火焰炙烤及热汤下肚,让阿莎感到久违的温暖。梅露辛给她的羊毛长裙既干净又舒适,也让她终于摆脱了与她一路随行的那些跳蚤。
“色彩之神。”梅露辛蓦地开口。
“什么?”阿莎转过头,一脸迷茫。
“希比克信奉的神只。”梅露辛神情肃穆,小声地说道,“你看他的衣服。”
与舆车的帘布相似,希比克的外套也打满各种颜色的补丁。阿莎原以为这是他故意穿成这样来逗乐观众,不曾想是因为某位神只。
“色彩之神……”阿莎轻声咕哝。这是她从未听说过的神只,祂是被神明认定为异神的存在吗,她不由地猜疑。
“红色代表着生命与火焰,绿色是万物生机的象征,而蓝色则是天空与大海的颜色。”梅露辛郑重其事地警告她,“对色彩的僭越是‘老幼妇残杂戏班’的禁忌。在狄洛夫来到杂戏班以前,也有一位老人,跟随了希比克五年之久,直到他某天喝醉了酒,将尿撒在了车棚的帘布上。”
“那你呢,你在杂戏班中是表演什么的呢?”阿莎不想讨论神只,遂转移话题问道。
“我?”梅露辛轻松了不少,微笑浮上她姣好的脸庞,“我会一些‘魔法’哟……哈哈,当然那只是一些障眼之术。”
说罢,梅露辛伸出了她的右手,掌心正对营火。随即手掌一握,火焰顿时熄灭,光影瞬间暗淡。
喜欢向彼方请大家收藏:()向彼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品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足球]荆棘王冠军绿梨花文艺版文案人生苦痛,是忘记还是继续走下去,答案只在你的心中。大白...
她,本是名门千金,却在喝酒时喝的太猛,被酒噎死,还有比这个更让她郁闷的事情吗?还有,在她醒来之后,不是有着高大帅气的哥哥在一旁关心的询问,而是在湖里!!!!尼玛,这到底是什么鬼?别人家的穿越好歹有着原主的记忆,可为毛她一点记忆都没有,害得别人说什么,她是一脸懵逼,只能用失忆装傻,这也就算了,搞了半天原主是因为某个渣男的退婚才投湖自尽的,她还能说什么!!!...
关于末日胎穿,改变全家命运我靠!这是哪?我没睡醒,还是我穿越了?简明月睁开眼的第一想法。一年后简明月的生日宴会上,听着奶奶解释娃娃亲的由来。啥玩意,那货叫顾瞻?那个末日文里的顾瞻?旁边那个就是我那个女主表姐唐绵绵?简明月无语望着老天。那我岂不是文里的炮灰女配,三岁被拐,十八岁好不容易认祖归宗,但是在逃亡路上被霸总一脚踹下车被丧尸咬死的倒霉蛋子?简明月决定离这俩人远一点,在远一点。可惜天不遂人愿,简明月二岁的时候不小心磕到脑袋,失忆了!等简明月恢复记忆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马不停蹄赶回家,拿回属于自己的空间,抓紧时间买物资,顺便把时清风这个小可怜拐回家。时清风,年幼失去父亲,母亲却在自己即将成人时去世,被吃绝户,从小养到大的妹妹刚回到自己家,就被别人喂了丧尸,等时清风知道一切真相之后,彻底黑化,发誓要狠狠的报复这个世界。简明月胎穿而来,终于想起一切,会带着全家改变被丧尸啃食的命运吗?又能改变会黑化的时清风吗?一切拭目以待吧。请大家无脑看,爽文!...
现代女法医曲明姝穿回北宋,嫁给神童状元晏子钦,从此①大忽悠属性全开,把小丈夫骗的近不了身还团团转。②法医金手指全开,小丈夫一改高冷脸,五体投地求指教。③历史金手指全开,知道大体走向,规避官场风险。当①②③都做到时,明姝惊恐地发现,小丈夫长大了,贱笑着磨刀霍霍向媳妇曲明姝曾对天许愿请神赐予我一个像霍建华一样盛世美颜,像孙杨一样八块腹肌,像花满楼一样温柔儒雅的男子。于是,她收获了一枚像霍建华一样老干部,像孙杨一样逗比儿童欢乐多,像花满楼一样目空一切的晏子钦。曲明姝??????本文9月13日下周二入V,当天三更,望大家继续支持云峤,也继续支持曲明姝早日开窍吃掉晏包子23333鞠躬每天上午1000更新,其余时间大部分是捉虫不见不散作者有话说0排雷男女主十五岁结婚,但最开始一段时间什么也没发生。女主吐槽帝。部分尸体描写不适宜用餐时间观看。女主内心狂野,外表矜持。男主技能点全加在读书从政上了,缺乏生活常识。1本文半架空北宋,作者希望尽量贴近历史,法医部分查了资料,但是没有十分的自信,所以谢绝考据,谢绝追究法医相关描写的真实性ㄒ2如果喜欢这篇文,请收藏吧!作者谢过了,小天使们能收藏对作者来说就是很大的激励了!3作者小窒息,谢绝扒榜!4作者爱你们留评随机发红包我的专栏我的新浪微博...
自幼被一个神秘老头当成超级医生培养的孤儿叶修,为了躲避神秘势力的追杀,积蓄力量复仇,回到华夏国,进入燕京城郊区一个小医院成为了一个普通医生,想要低调平静地过日子,却接连遇到各式美女,令到生活陷入一个又一个艳遇和艳遇带来的漩涡之中...
当年,他曾许诺,立她为后。不想,最后等待她的不是凤冠凤袍,而是毒酒白绫老天垂怜,再次醒来,她重回到了青葱年华,此时,父亲尚在,兄长安好,孽缘未起,一切都还来得及重新开始。相同的人生,不同的选择。这一世,她索命归来,誓要报尽前世恨。逆流而上,步步为赢。锦绣华篇,一生如画。本文架空,考据党请慎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