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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咱们和你青山叔打声招呼吧。你青山叔挺照顾咱们的,就这么不吭声走了也不好。”刘氏道。

想想也是,沈慕和刘氏便在走之前,上沈青山家去了一趟。留下了他们在县城租的房子的地址。

“嫂子有事儿可以去县城找我们。”刘氏拉着方氏说体己话。“青山大哥走了,咱们村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光景呢。”

方氏作为村长的媳妇,在村里也是有些话语权的,特别是女性当中。这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方氏有了话语权,自然就有人盼着她能主持公道。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到时候方氏怕是也要为难些日子了。

方氏心里暖暖的,也拉着刘氏的手:“你们也是,在县里小心些。唉,这世道乱起来了。”

都怪这老天爷,不给庄稼人活命啊!

沈青山也没多说什么,他心里也清楚,住在衙门后门肯定是安全的。还驾了村里的牛车,亲自送他们去县城。

倒是省了沈慕不少事儿,他们把值钱的东西都带上了,另外还有两石粮食,还挺沉的。要是没车,扛到县城得累够呛。

两日后,十里八乡的壮丁都启程往堤坝那边儿去了。整个丰水县,从县城到镇子、村里,立时空了四分之一。

阿黄哼哼唧唧的不开心,他还没跟村里的狗完全学会本领呢,这半吊子的功夫,能好好保护阿姆和外婆吗?

可是狗生再艰难,也要坚持下去呀!

……

住在县衙后门的住户发现,新搬来了一户古怪的人家。

这家人是一个年轻汉子带着他还不太老的老娘,和一条狗。两人一狗租了两间房子。狗是一条半大的黄狗,模样有些奇怪,每天也不叫,就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打量周围。

但平日里,几乎见不着这家的汉子。除了去井里打水,在门口劈柴这些力气活儿,几乎不出房门,全是他老娘在操持一切。

不过那汉子力气倒是不小,一次挑两大桶水,脚步都稳得水不带洒的。

也不知道这汉子是干啥营生的,怎么天天在家躺着,门也不出。

况且,这户人家有粮食啊!搬来的那一日,一辆牛车载着两石的粮食过来了。

现在县里最缺啥?粮食!今年地里绝收了,吃的都是去年的存粮,本来数量就不多。再加上水灾导致县城的粮价疯长,很多村里搬来的人抵不住诱惑,就拿粮食换了银子。

两个人吃两石粮食,够吃到明年还有富余!

周遭的邻居虽说各自防备着彼此,却也都忍不住观察起了这一户人家。

沈慕也没办法呀,虽然现在很打眼,却也不能因此就不带粮食了?他和刘氏也得吃饭啊,把粮食留在村里更不安全,还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

好在这是在衙门后门儿,大家也就是看看,并没有什么行动。沈慕日日不出门,维持着自己汉子的人设,刘氏却要出门买菜,一来二去,倒和附近几乎的主妇、主君有了点头之交。

这一片儿大部分住的都是租户,手里稍稍有些余钱的。不过在村子里的那些余钱,到了县城可不禁花。县城里连个小院儿都没有,想种两颗菜都没法种,吃颗野菜都要花钱。

沈慕每天眼睁睁看着钱溜走,都心疼得不行。“这县城里的有钱人日子过得也不怎么样,干啥都得花钱。就这花钱速度,多少钱都得造没了。”

沈慕小口的咬着青菜。这可是花钱买的菜啊,要珍惜!

“对了娘,今天我挑水的时候,碰见邻居那对儿夫妻了。”沈慕道,他到邻居屋后挑水,一抬头,人家夫妻脸正站在窗口,还朝着他笑呢。

不过沈慕莫名觉得当时的画面有点儿诡异,打了个冷颤。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慕也礼貌的朝他们笑了笑,然后赶紧溜了。

“……”刘氏欲言又止,半晌叹了口气:“唉,也是冤孽啊。”

“???”沈慕莫名其妙。

“今日我遇见隔壁的当家娘子,跟我打听你的亲事儿来着,话里话外,想把他们家的闺女说给你。”

“啊???”沈慕彻底傻了。

这该怎么说?都怪我太过英俊潇洒吗?沈慕纠结了。

“少臭美了。”刘氏毫不留情的拆穿,“人家八成是看上咱家的粮食了。这个时候把闺女嫁过来,就不愁粮食吃了,家里也能省下一口人的口粮。”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沈慕惊了:“县里的粮食已经缺到这种程度了?”

“那倒不至于,但价钱涨了三倍了。普通村里人谁吃得起啊?”

“唉,那也没办法,我也不能娶她呀。”沈慕乐了,“我可是成过亲了的人呢!”沈慕兴高采烈的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今天我收着柏哥的来信了!”

“真的啊?”刘氏也高兴,宋柏回来,他们无论在村里还是在镇上,都能活的轻松的多。不用躲着藏着了。“小宋说他什么时候回来了么?”

“他说家里阿姆病已好,正跟弟弟妹妹们交接铺子的生意,咱们收到信的时候,他和他阿爹阿姆应该已经出发了,往咱们这边儿过来了。”

刘氏也松了一口气,这日子,总算是有盼头了。

还没等他们高兴两天,县城忽然涌入了大量的灾民。原来连日下雨,导致山体滑坡,县城外有两个村子都遭了灾,被泥石流掩埋了半个村子。灾民已经涌入了县城,消息还没传过来,更远的村子,比如沈家屯,小鸡村,柳树林那边儿的情况,还没人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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