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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想着自己是平民出身,祖上也没做过王侯贵族,以为自己不会做皇帝和将军,就下意识地向世人所赞颂的明君良将去学。曾经驰骋天下的两兄弟,终是被人族延续五千年的等级制度驯服了。

杀死少年的往往是世人的约定俗成,从他们各自学着史上典范去做君臣的时候,人族就又进入了一个轮回,只能由下一个巨变来破局。

李无名倒没想原谅那个小心眼的大哥,若能在地府遇见,必定得狠狠揍上一顿,还要拉着小狐狸一起揍。

他只是在想,自己不该妥协。在最初李无邪拿起《帝策》的时候,他就该狠狠把那个大哥揍醒,拎着开国皇帝的领子告诉他——我们要建立的不是史书上的王朝,是我们答应所有牺牲者要完成的太平人间!

只可惜世间没有重来,身在局中时他太年轻窥不破,等他把什么都想明白了,李无邪骨头都凉了。

李无名没兴趣刨自己家祖坟,只能给付红叶一道诏书,让李氏子孙放权保平安。人族惯会连坐,他爹妈养大两个儿子着实不容易,可别像后商那样连祖宗尸骨都被西梁挖出来分尸泄愤。

李无名自己倒是不在意后嗣,但他知道爹娘一直很想抱孙子。那是李无名在世间最对不起的两个人,尽心尽力养他长大,而他所能回报的只是逢年过节多烧点纸钱。

所以说白陌着实会挑人软肋。眼前这小子就是他们李家仅存的独苗了,若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被天道盟给切死了,他还真睡不着觉。

虽是如此,李无名面上仍是风轻云淡,甚至还给自己砌了茶,一如既往地调笑道:“拖付红叶的福,李朝还没走到最腐朽的时候就被迫沉寂,由始至终也没干过几件会被记住的恶事。以至于民间对李氏皇族的印象除了一统天下的开国皇帝,便是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傀儡皇帝。”

说完他还毫不犹豫地给独苗心上又补了一刀,“得亏风十七的废帝诏书,世人才知道人族最后一个皇帝的名字叫做李六合。”

一个皇帝居然只有被废的时候才能被风十七捎进史书,可谓是活得很失败了。

这一刀扎得着实不轻,废帝扛不住又没法反驳,只能黑着脸道:“小时候原不叫这个,太傅想找你做靠山,便请父皇做主将我过继到了你的名下,改了个和你更像的名字。”

李无名倒没想到还有这出,把李无邪重五辈的孙子划给连儿子都没有的他,也亏这群大臣想得出来。

李无名对改名这种事阴影不小,立刻问:“那你原本的名字是什么?”

废帝低头沉思,良久才道出了一个自己都觉陌生的名字,“李佚。”

佚名?所以说那群大臣不会变通啊,这名不比李六合更像他?还是说,他们想要的靠山仅是那个愿意遵守秩序的忠臣李九州?

李无名轻蔑一笑,回头看了看这便宜孙子,连连摆手,“赶紧改回去!我最爱逍遥,可不认你这拖油瓶!”

在李无名身边着实难以保持严肃,李佚本是心情沉重,跟他聊了一会儿又觉和此人较真着实像个傻子。

他不知道怎么招架这种不按常理行事的人,又不想放过唯一翻身的机会,只能努力忽略李无名的浑话,认真请教:“如果换做你,现在会做什么?”

没被打死就要努力活过来,就这脾气,李佚这小子确实是他们李家的后代,也难怪风十七不肯放人。

李无名喝茶润了润喉,只问:“你知道万宝堂赚钱的秘诀是什么吗?”

这种事哪能为外人知,李佚果然哑口无言,李无名这才笑着道出了世人从不肯信的林氏秘诀:“风口来了猪都能飞。”

“时代永远都在变化,保证自己每一次都站在风口上,这就是林家独步天下的本事。”

这话听着不雅,却真的是林氏千年来的家训。李无名推开窗户,指了指下方的林开天,“你看,他林氏少主又在风口上了,这一次还不飞出了天去?”

林开天这一次站的是谁?步天歌,秋小寒,还有……白辰!

李佚一瞬间明白了,抬头看向李无名,“我还有机会?”

李无名提起茶壶,将他面前的茶杯缓缓倒满。就在李佚以为这是在给他倒茶,准备伸手拿的时候,这剑仙又抢先把茶拿起,当真他的面自己喝了。

待到李佚一脸茫然,这为老不尊的人才笑道:“你是前朝废帝,也是最后一个皇帝,对人族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天下都知道你这个人,却没有几人真心恨你。

你未至江湖便名满天下,作为一个刚满十八的年轻修士,这个起步已经很不错了。”

不是帝王而是修士,不是复辟王朝而是起步江湖。

李佚并非蠢材,立刻听明白了李无名的意思。他只是不甘于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用什么身份倒是无所谓。

他倒是个机灵的,这便主动拿起茶壶,将李无名喝过的杯子全都满上,诚恳道:“我愿追随先祖拜师学艺,端茶送水绝无怨言,求先祖成全!”

小小年纪就如此懂进退,他那太傅确实有点本事。不过,在李无名看来,这小子还差了点东西。

剑仙微微一笑,不喝他的茶,只问:“你喜欢狐狸吗?”

这个问题让李佚又懵了,哪有人收徒测试是看狐狸的?

李无名喜好天下皆知,若要顺着他自然该答喜欢。不过,李佚抬眼看了看他似笑非笑的神情,还是决定说实话,“太傅曾让我养过一只,让我试着体会你的感情。可惜,直到狐狸跑了我也没体会到。”

李无名本是测试一下他是否坦诚,未想还有意外情报,神色未动,只是用闲谈语气问:“狐狸是什么品相?手感如何?”

然而,李佚努力回想,神色却变得茫然了起来,“我……不记得了?”

李无名怎么也算是他的祖宗,他不至于为了一只狐狸放弃这个好机会。看来是被消除了记忆。

如此谨慎又留恋帝王的狐狸,也就只有白陌了。只是,这狐狸也太热情了些,走就走吧,还在人脑子里留了个到此一游的纪念品,着实不讲究。

李无名内心无奈,对李佚只道:“要做我的徒弟不会养狐狸可不行。放晴峰的上山步道是雪狐聚居之地,你去那里摆个摊,每日观察狐狸习性。什么时候悟了,什么时候再来找我。”

剑仙的入门测试果然与众不同,李佚当场就惊得无法言语,李无名却不是在开玩笑,说完还摸出了一袋碎金放在桌上,“这一百金是借你的成本,每月我要收十金利息,还不上来我就揍你。”

修士交易都用灵石,这金子无疑是李无名早就准备好的。

李佚早就听闻李剑仙性子比较特别,未想竟是这么个特别法,一时将帝王涵养都忘了,下意识就抗议道:“你这利率简直比地下钱庄还黑!再说,一百金连摊位费都不够交!”

对此,李无名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这就叫人心险恶。本是委托了我家小狐狸教你,可惜他爱屋及乌下不去手,甚至还想把你接回雪国好生养着。为防他心软,还是由我亲自下手吧。”

李佚手腕上还留着一道很深的牙印,虽然不记得了,想来当年那狐狸定然没少咬他。因此,他本是不怎么喜欢狐狸的。

然而,听了李无名这一席话,他终于发自内心地反省自己的浅薄认识:他错了,狐狸真是比人善良多了。

可惜他没有选择,也只有握紧了这个钱袋,对李无名咬牙一笑,“多谢先祖。”

第164章第一百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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