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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穆滨城和琉夏依旧相拥而眠,睡得很好。沈宣经过奔波和惊吓的一天,同样很快就在客房睡着了。
只有杨家,不管是杨文礼,还是他刚刚意外杀人的儿子,甚或是家中的管事奴仆,都是一夜未眠。
杨文礼这边,也不是没人劝告他,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应该主动出击。
可是不管是在刘威口中,还是在县衙看守沈宣,被石子打伤的三个人,都从在证明,说要杀自己儿子的人,是一个万中无一的高手。
对独生儿子太过在意,关心则乱,还有就是出于一个年老者的谨慎,杨文礼不想出现任何意外,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死守。
第46章惊喜
次日清晨,沈宣就骑着村长的驴子,独自上路了。
他穿着穆滨城借给他的粗布麻衣,远远看去,就是一个骑着驴子的农家子,这样走在路上就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虽然破绽还是很明显,比如沈宣过于细嫩的皮肉,比如他一开口说话,就能听出跟本地口音不同。
但是这些破绽都需要近距离接触才能发现,所以就连沈宣本人也没有太过担心。
只是当穆滨城去向村长借驴子的时候,村长立刻就发现了沈宣的异常,他说,&ldo;这位公子身上这件衣服是穆小子的吧,有点长了。我们家猛子的身量跟你差不多,不如让他借一套衣服给你穿吧。&rdo;
沈宣拒绝了村长的好意,并且从身上掏出一两银子来给村长,&ldo;银子您拿着,就当是这头驴的租金。&rdo;
其实沈宣身上的钱也不多,衙役们抓住他的时候,就收过他的身,将他身上的钱包口袋都收走了。
也许是有点久病成医的意思,因为沈宣刚去京城,出去逛街的时候,就被人偷过钱袋。此后他自己的贵重东西,都是贴身fèng在衣服里,以此来保证安全。
因为任命书被fèng在衣服里的原因,他才能保住自己的任命书,还有一点为数不多的钱财。
衙役们在拿走沈宣的荷包口袋的的时候,也是万没想到,一个堂堂县太爷,竟然会像一个村妇一样,将贵重的东西fèng在衣服里。
村长拒绝了沈宣的银子,说是对穆滨城很放心,只是叮嘱他说,&ldo;别让这牲口太累着了,隔两个时辰就让它去吃糙。&rdo;
村长虽然没有收沈宣的银子,可是沈宣看到自己手里的银子,心中却是感慨万千。他想起了自己无辜惨死的书童。因为那任命书和银子,都是书童帮他fèng在衣服上的。
而且沈宣在京城被偷的时候,也幸好还有一半的财物放在书童身上,否则他在京城就要饿死了。
虽然最后没有饿死,也将他累的半死,沈宣还记得,那是他跟自己的书童一起度过的一段艰苦时光。
因为钱不够花,书童去给人抗米,最后就连沈宣都只能去找活儿干。
幸好沈宣因为字写的不错,勉强找到一份抄书的活计,不用干体力活儿。
因为那份抄书的工作,可能沈宣真的要感谢那个小偷。以沈宣的学识和年纪,想要得中同进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因为抄书,让他阅读到了很多往年得中进士之人的文章。要知道,科考近在眼前,还有什么比上两届得中之人的文章选辑,卖的更好的书。
直到上考场的时候,沈宣对于这些文章的熟悉程度,简直已经到了厌烦的程度。因为他在五个月的时间,抄了整整两百本文选,每抄一本,他能获得二十文钱,勉强够他和书童两天的食宿费。
如果不是因为抄书,如果自己还有一点闲钱的话,沈宣觉得他可能也会买一本那样的文选来看。不过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看的那样透彻,仔细。
真正到了考试的时候,沈宣才觉察出,将那些文选背的滚瓜烂熟的好处。虽然很可耻,但是他可以借鉴引用前人的观点。其实以他的阅历,对考试题目的见解本来就不深刻,但是东拼西凑之下,竟然也能写出一篇能看得过眼的文章,再加上引用一些华美的词句,最终成就了沈宣的同进士身份。
可能因为沈宣写的文章中,大量的观点并非出于自己的感悟,终究还是有些生涩,在加上之前就有人提及,又显得不太新鲜,所以沈宣最后所得的名次实在很低。
在最后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中,沈宣只得了一个倒数第五名。
说起殿试,就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沈宣根本没有见过皇帝,在会试中,他取得贡士的名次就很靠后。在参加殿试的时候,他的位置被安排在大殿之外的广场上。
也许是因为紧张,那一天的记忆,在他的脑海里有些模糊。他只记得,先是跟着前面的人一起跪拜,然后昏昏沉沉的作了一篇文章,再跪拜,就沿着宫门出去了。
虽然沈宣觉得自己太紧张,可是也许有至少两个人,应该比他更紧张。因为会试的时候,沈宣的成绩是倒数第三名,殿试的时候还提高了两个名次。
沈宣的脑子里想了很多,但是看在别人眼里,也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
就在村长拒绝收他的银子之后,他盯着银子看了几眼,就回过神来,将银子从新放回了自己身上。
沈宣说,&ldo;既然您不肯收钱,那我就还驴的时候,再做酬谢吧。&rdo;
沈宣说完,不等村长再说什么,就骑上驴子走了。
穆滨城目送沈宣走离开,就准备去做自己的事情。
让沈宣去跟葛斌他们汇合,穆滨城也是持赞同意见的。
首先沈宣留在这里,也是干等着。
其次穆滨城也害怕,单凭一个任命书,一个少年和一个退伍的士兵,无法让运河边的军官信服。
现在有沈宣,亲自带着杨文礼以非官员的身份操控整个洺县政务,税收,刑狱的种种文书证据。
一定要确保能够搬来救兵。
如果就凭他们几个人,就算能杀了杨文礼,也没办法收拾他留下来的这一个烂摊子。
那些他手下的人马,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不可能俯首投降。他们会做出更加疯狂,更加让人无法掌控局面的事情。
最有可怕的事情,是直接拉起一支有武装的队伍。所谓民变,通常就是这样产生的,而不是几个单纯的农民吃不起饭。
那些农民,连一把像样的刀都舍不得买。可是杨文礼手下这些人,各个手持官府发放的制式武器。
如果真的产生出这样一支不可控的队伍,他们是打算干脆造反,还是打算占山为王,就是连穆滨城就不知道的事情了。
这次穆滨城去县城,甚至没有骑马,他的脚程本来就快,如果全速跑起来,在一个时辰之内,甚至能够一匹宝马良驹并行。不过人的体能,终究不能这身高体壮的牲口比,一个时辰之后穆滨城的体力下降,就会被马给抛下了。
被抛下,也不代表穆滨城就完全丧失了行动力,他只是速度慢下来了而已。
十五岁的时候,穆滨城曾经实践过一次,从京城跑到邻近的洛城再回转京城,整个行程长达六百里,可是穆滨城愣是在一个白天的时间里,跑完了整整六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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