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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激战不已(第1页)

超一流名剑,一般来说都是存在于传说级别的灵剑,很少能有人能够见识得到,即使很有名气的剑士,也不一定能有资格拥有这样一把惊世的剑。有灵气的剑一般都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这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由于黑剑代水的神秘,顿龙从来不会轻易在人前展现出这把剑,而且就算是天宇家族上下,都不知道顿龙所佩戴的另一把剑是黑剑代水。

几十年前,考古学家从某个遗址里无意中挖掘出一把银白色泛青的剑,乃是名响当当的青鸾剑,剑身并不像黑剑那样粗,远望素有拂着青衣翩翩起舞的女子,婀娜多姿的身姿如同线条优美的剑身,挥动起来似是一只青鸾鸟展翅高飞。

却不料,贪欲导致意念不正的习剑者垂涎此剑,千般百计想要得到它,由此引发了一场血腥的战争。剑士之间的厮杀,刀枪无眼,谁死在谁的刀下?谁成为谁的刀下亡魂?都已不再重要,那把青鸾剑已经不翼而飞,不知下落。

据说,有灵气的剑能够左右行迹,亦是剑也能行。有本古书记载过一件非常有意思的历史,青鸾剑是青鸾鸟的化身,青鸾是五种凤凰之一,羽翼青如晓天,在太阳下泛着柔和的光芒。青鸾是为爱情而生的鸟,它们一生都在寻找红鸾,可是谁也没有见过青鸾鸟,传说也只不过是传说。

后来,这件事被广泛流传,成为了人们家常便饭后的侃侃话题。当然也有些人至今还在寻找这本青鸾剑。毕竟人各有志,谁又能左右得了谁?

话说回黑剑代水的厉害,阿兹玛可是如一见识到了,开始防守兼备。不敢鲁莽一味进攻。而且,阿兹玛对于顿龙那种迅速于常人的反应能力,见招拆招,化危机为优势,实在难得可贵。

“难怪阿纳多如此赞许你!果真不简单!”阿兹玛很少这样夸奖对手,这也正是顿龙的过人之处。一个人的强大并不在于他有多大的力量,而在于他有没有让人折服的力量。

“阿兹玛首领,你过奖了!”顿龙也对阿兹玛倍感钦佩,他最欣赏一个勇士所具有的品质就是光明磊落。即使是大战大败,也求心安无愧、淋漓畅快。

急速飙升的气流,涌动在顿龙的体表周围,这是释放出自身的魄气所产生的现象,与黑剑所溢出的剑气相互融合,高涨了极点,引着空气嘎嘎作响,震撼住了阿兹玛。

阿兹玛的战意被重新点燃,达到了最剧烈的程度。他站稳脚跟,鼓足手臂的力气紧握住驱邪宝刀。准备迎接下顿龙将要突发过来的攻击。

蓄力的期间,两人的杀气由淡至浓,战斗力也随之大幅度提升,这就是战斗,必须将对手视为必须杀死的对象才能发挥出超常力量,这也是对对手的敬意。

“燕回闪!”

旋转的剑气冲击交织成白色斩击,形似白色飞燕迂回而破,于空气擦出一条弧形的闪电,一次从侧面双重击杀阿兹玛。而后迅速徘徊而回。疾如子弹。若非习惯了战斗,阿兹玛也难以看清燕回闪的轨迹。好在他体格够强壮,动作足够敏捷,只是腹部被割伤了一个小口。

阿兹玛单脚一跃。以泰山之势挥起驱邪宝刀,轰然反击,却不及顿龙反手一勾,黑剑代水释放出惊人的剑气冲击波,完全阻断了阿兹玛的反击。

说时迟那时快,阿兹玛粗鲁地甩起双腿,整个人悬空下坠出击顿龙的下腹,颇有效果。

“我是勇士!双手双脚都能熟练使用,看来你我还得多战几回才能分得出胜负!”阿兹玛如此自信,看来绝非泛泛之辈。

“佩服!那这招又如何?”

顿龙收起白剑斩风,单手置背,挺立而战,闭目而思。半刻,他紧握黑剑的右手慢慢在半空中划出半圆,速度越来也快,看似有无数只手和剑在出现。

啵的一声,挥剑的方向顷刻间转成向前直刺,速度快得数不清到底有多少只手、多少把黑剑。循着黑剑狂直刺,如针的斩击宛如雨点袭去,声势浩大,招数华丽也威力惊人,最可怕的莫过于那不断增多的数量,这就是顿龙的得意技鬼薪。

鬼薪是以快而击杀的直刺绝招,一击可穿破半米厚的墙壁,发动起来就像是鬼鸣。纵使这招凌厉无比,也不是无隙可寻。这不,阿兹玛在习惯了鬼薪的速度后,开始减少闪躲的步伐,以静牵动,利用己身产生的无形之气,筑成更薄更硬的防御圈,在抵挡鬼薪的同时加以稍微倾斜,改变了鬼薪的方向和力道。

“抚击!百腕巨人的守护!”阿兹玛利用高大的形体,披上了驱邪宝刀的魔气,在鬼薪落尽的刹那,闪身而消,呼声而现。

“后面!好快……”顿龙没能来得及回神,也赶不上转身应付,唯有稳固身姿,扬起刀鞘迎上阿兹玛变幻出的百腕。谁知,刀鞘无生被弹簧般的反力挫败,脱离了顿龙的手。

轰隆一声巨响,地面发出了山崩地裂的爆炸声,涌起海潮般的尘土沸腾浪潮。顿龙硬生生地吃下了这招?不,只是在无法躲开的前提之下,拔出了白剑斩风稍微减弱了百腕巨人的守护的力量,还不至于受到完全的攻击。

还没完!顿龙的眉宇破来一股尖锐的刺杀,眼睛不由地惊呆了。对了!还有驱邪宝刀……顿龙没想到阿兹玛的实力如此深厚,把他逼到如此境地。

他的眼前一黑,就想起了长天的背影,不知名的意念小火焰爆裂成大火团,打通了他全身心的经脉。

“瞬闪!门鬼神!”顿龙在驱邪宝刀刺穿头颅的一刻,双眼刺红如血,全身的黑色气息加重。虚幻了他的形体,往后于千分之一秒诡异消失,紧接着毫无声息隐匿于周围,静观其变。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那把黑剑的能力?”阿兹玛好久没有遇到过如此强的对手。激动得呼吸都急促起来,这就是强者之间的快战么?

“放弃吧!多亏你把我逼到绝境,我才领悟到了黑剑的能力之一。所谓代水,就是潜影无形,如同借助水的力量毫无痕迹地隐匿掉自己的行动。”顿龙没想到在睁开眼的刹那,透过覆盖在眼膜上的黑色剑气,看到了驱邪宝刀内在的虚影。

虽然视线不是那么清晰,但是顿龙可以确定黑剑代水是一把邪剑,邪就邪在看似力道浑厚。实则柔软,却让人感觉双手沉重如铅,力气快速流失,倍感吃力无比。而顿龙领悟出来的新技能门鬼神,正好是突破了这个虚幻的瓶颈,初步和黑剑代水合为一体。

“你躲不了多久的!来吧!”阿兹玛警惕地环视着四周,一秒也不眨眼。

“无愧是阿兹玛,这都被你看穿了!看来你的造诣不止如此……”顿龙并没有选择攻击,而是解除了潜影的能力,以求还有多余的力量与阿兹玛对战。

由此分析。顿龙深知面对着阿兹玛这样的强者,在影化的状态下,攻击力并不是很高,没法给阿兹玛造成多大的伤害。与其浪费过多的魔力与阿兹玛周旋,不如来场痛痛快快的对决。

阿兹玛哈哈大笑道:“果然是爽快之人!就是战死在你的刀下,也值了!”

顿龙从来没有这么动容地微笑过,心悦神服地辑手:“阿兹玛的实力,在下不得不服!纵观与己战斗的对手,阿兹玛当之无愧是强中手。”

“褒奖了!来吧。以最后一击决出胜负!”阿兹玛非常兴奋地紧握手中刀。

“愿陪勇士快战!”顿龙越来越欣赏阿兹玛的快人快语了。不由地热血了起来,心血澎湃。

正当对决白热化的时候。阿兹玛部落里派来了一名黝黑皮肤的小男孩,通报是因为有其他部落袭击而来,摆明就是为了不满阿兹玛当上部落首领。宣称要血洗阿兹玛部落。

小男孩惶恐的程度已经说明了事态的严重程度,即便是累得要死,大气也不敢出一下。见状,阿兹玛不得不中止了与顿龙的对决,必须要将部落的人们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说到底都是他引发的大祸。

“可惜了!”阿兹玛收起驱邪宝刀,只能对顿龙表以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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