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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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鼻子忽然有些酸,睁开眼问他,“这一路都是为我来的,为了我的心愿。下回你说个想去的地方吧,无论哪儿我都陪你去。”

“真的么?”赵野问。

“真的。”

“等阿和大一点,咱们再回趟虢县吧。我那时候以为咱们一个半月能回头,所以把喜服落下了,我想取回来。”男人说话怪有情义的。

章絮刚想说他没出息,准备开口又忍回去,“说个你自己就能去的地方。”

“没有。”他毫不犹豫,“我比别人少了二十多年的家,往后都得补回来。”

第176章骆驼人生如一逆旅

养那几头骆驼可花了梁彦好不少钱,因为从武威开始,路上要历经的荒漠会越来越多,等过

了嘉峪关快到酒泉时,就会途径这条路上他们所要经历的最大的沙漠。

马儿离不开水,在荒漠里养马太奢侈,他们只能把原先从洛阳骑来的几匹好马都暂时寄存在武威,全员改乘骆驼出行。

骆驼有骆驼的好,例如,它们能在上路前往肚子里存两百升的河水,往驼峰里加几百斤的油脂。一口气喂饱了,一路上都不用再给它找东西吃。

章絮喜欢骆驼,觉得它们做事慢吞吞的,很可爱。阿和也喜欢,她一看见骆驼就会笑。她一笑,队伍里的人便都笑了。

商队的那些人已经出发有五日,赵野亲自在城门外看的,一行十一人,一个不差,都往张掖的方向去。他们是骑马的,和来时一样,把从金城带出来的货物分成了十余份绑在马背上,还多了四匹空马,用作路上的替换。

若是没遇到什么麻烦,他们估摸着,这两日商队都该到张掖了,后面没可能再遇上。

于是他们不再等了,第八日骑着五头骆驼继续上路。

换成骆驼,马车便不能要了,梁彦好说了个价,把在洛阳花重金打造的车驾便宜卖了,换了两张钱庄的钱票,再用这些钱给大家置办了一身挡风遮雨的行头。

女人们是一袭长长的披风,能把人从头到尾裹上,只露出两只眼。男人们是两块结实的硬布和一顶能把头发都压结实的毡帽,他们在前面开路,吃的风沙最多。孩子们都被人用两根布条拴在腰上,只要不掉下来,坐后面的驼峰安全稳当。

酒兴言也当了回孩子。他背靠着赵野,拿了个酒葫芦坐在骆驼背上看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武威,享受着人生最后的时光,“……终于不折腾我这个老的了。”

章絮身上的披风是容吉挑的,容吉能认得出哪些料子好。它们将章絮的头面乃至半个身子全都裹起来,又暖和又紧实,好叫她产后虚弱的身子能闻风而行。

她们结伴而行,容吉抓着挂在骆驼嘴上的绳索跟着前面的小梁,章絮抱着阿和坐在两座驼峰之间,仰望着辽阔的天地。

浩瀚偌大的俗世间,只装下了这么一队人。

领队的赵野头一回在众人面前背上了弓箭,小梁带着几人的行囊紧随其后,然后是被大家护在最中间的女人们,最后是压着队伍的关逸。

每头骆驼之间都用绳索连接起来,形成一条长串。它们的脖子上还挂着大大的铃铛,每往前多走一步,铃铛就要发出清脆的声响,“当啷——当啷——”

凌冽的风沙吹得路边零星成群的赖草时不时就要顺着风向往一侧倾倒,偶然有细小的穗状花从它们的枝杆上剥脱,随着风往更远的地方飞去。

天地万物,只剩苍茫。

那个残损的小村子就是这么一点点出现在他们视线里的。

先是一头跑了很远才彻底死去的牛。它的牛角有半截都扎进泥土里,肚子早被外面的狼、狗啃干净了,干枯地躺在路边。

然后是女人们穿在身上的衣片,里衣,认出来的赵野和梁彦好都变了神色。这不是会被人随手丢在路边的东西,有些讲究些的女人家,穿旧的会直接烧干净。而这残损不全的,很难让人往好地方想。

再后来,被砍断了头首分离的尸体,满地的鲜血,各种物件的碎片。就像是有什么狂人,拿着巨大的铁棒来,把这片地全都砸了一遍那样,令人匪夷所思。

女人们倒吸凉气,男人们面色沉重。

直到酒兴言喊停了队伍,与众人说,“找块干净的布把口鼻捂住,当心染上瘟疫。”

直到他们继续往前,在斗争曾经发生过的村中央看到了熟悉的人的灰青色的脸,“那是……队三,队六……队九。”

直到容吉从混乱的场景中找到一星半点颇为眼熟的痕迹,羌人特质的长弓护手,“羌人干的,没猜错的话,他们屠戮了整个村子。”

——

羌人和匈奴人都会屠村,这是他们的习惯,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彰显他们的威猛。

他们刚看到这些场景,还来不及有更多的反应,男人会愤怒,女人会难过,孩子当下就开始哇哇大哭。这是本能的。然后就是一股浓重的绝望翻涌上来,一点点占据那颗自私自利的心。

他们得停下来……空气中腐烂的臭味都在告诉他们,他们得停下来。

这里离武威不远,只一日半的路程,按理来说,有一人活着,往回跑,去与武威城主通风报信,都不能落得个悄无声息被灭村的下场。

赵野完全想不通,他是第一个从骆驼上跳下来查看情况的,他记得商队里的都是精挑细选的好手,平日里打不过自己也就算了,怎么关键时候连羌人也打不过。

羌人善游猎,耐力高,身手敏捷,糙汉虽没有正面与之交锋,但听以前的兄弟说过,羌人没匈奴人壮实,个头要矮一些,体格要瘦弱一些,不算在劲敌之列。而此处只有队三队六队九的尸首,商队的另外几人呢?特别是对弟兄疼爱有加的领队,那个他无比讨厌的羊秦,皆无踪迹。

不能视而不见,赵野闻着空气中传来的愈发腥臭的气味,毫不犹豫做下了决定,“关逸你带着女人孩子往前再走走吧,我留下来查看情况。”

“不。”梁彦好第二个下了马,直接拒绝了赵野的请求,“这么多人,你怎么忙得过来。”

而后接二连三的,大家都落了地,前后对视几眼,生发出同样的念头:“等把他们收拾了再上路吧。”

把该埋的埋了,把该找的找回来。

——

赵野最擅长辨认野兽的足迹,那些在村中乱跑的马匹便是最先被辨认出来的。他一个人,半跪趴在地上,伸出手指丈量每个蹄印的深浅。这样干涸的土地,没水,硬,要十分的重量才能压下一分的深度。但就算这样,男人还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了能用的信息。

“他们往西北去了,来了最少十七匹马,人数兴许在二十人之上,每匹负重最少二百三十斤……不对,商队的人如果与他们交战,那应该也有十几匹马,他们的马去哪里了?”赵野皱着眉若有所思,“他们的马难不成在还没进村的时候就被抢了?”

他连忙抬头,与不远处给尸首撒石灰粉的酒兴言说,“酒大夫,他们死了有几日?”

“两日不到,正是我们出发那日的头夜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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