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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血精石
众宾客都为白朝的能言善辩逗得忍俊不经。
康乐指着白朝气的脸色通红,不由捂住脑袋,竟被白朝气得头疼起来。
缓了片刻、康乐不服气的冷笑道,“穷小子,你知道这钟多少钱么?把你卖了都不够买这钟上一根指针!”
“我只知道它现在就是一堆渣。”白朝抓起盘中肉、含糊说道。
本来他们两家之恩怨,白朝并不想了解;但康乐在如此大喜场合给明老送钟,却让白朝看不惯了。就算为答谢明老的礼让,白朝也绝不能坐视不理。
“你他吗连渣都没有!你这种连宴会餐品都要带走的人、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和老子说话!”康乐被白朝气的有些失去理智。
“你连礼物都没有,白吃白喝的穷比!”
“康乐,住嘴!”明谦绝不允许康乐如此说自己救命恩人。
白朝摆摆手、示意明谦不要动怒,笑着道,“哦?这你可说错了。你这破钟有什么稀奇?”
明莞微微一怔,她接白朝来的大酒店,没听白朝有什么礼物要送。
康乐真的很想把白朝揍一顿、完全不信白朝这穷人会带礼物,“好啊!既然说我的是破钟,那‘白大少’把你礼物拿出来。倒让我开开眼界啊!”
康乐还不信了,白朝就算送礼、能比他的昂贵?康家虽用意不好,但这古钟确实算这些礼品中最贵的。
围观的众宾客同样好奇的看着白朝。都不认为他能送出比康乐昂贵的。毕竟他连宴会的食物都要打包带走。
白朝从兜里不知掏出什么、抓在手心,“明老,这是我送的礼物。”
明谦笑着接过。
他早已想好了,不管白朝送什么他都欣然接纳;这不是礼物的问题,这是白朝在为他这个老头子出气啊!明谦越看这年轻人越觉优秀,很是喜欢。
明谦缓缓打开手,白朝的礼物展露在众人面前;明谦虽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微微一愣。
众宾客更是呆愣在那里,觉得白朝这人脑子有病。
“哈哈!笑死我了!”康乐捂着肚子放肆大笑起来,“你他吗再穷,也不能给明老送个石头啊!这是瞧不起明家啊!你在哪个街道捡的石头?”
围在康乐身边的公子哥们也是放声大笑起来。
“穷比送礼送石头!”
“这还说康少礼物不值钱呢。笑死了。”
“简直是个智障啊!他估计以为这是女娲补天用的石头。”
嘲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那些宾客们也不由笑着摇头。明莞无语的看着白朝,这家伙总是能做些莫名其妙的事。真的好丢人。
“好了!”明谦怒声呵斥道,会场安静下来,“就算白医生给明某送的是块石头,我明某也会好好珍藏。比什么、也比不了白医生救我命来的珍贵!”
“白医生的礼物,还用不着你个送钟人来指指点点!”
明谦一番话说的甚是霸气,康乐只得冷笑在那里。反正你这死老头子脸已经丢光了,一块石头还能被你吹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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